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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佔有:老公大人不好惹 -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再是隻相信愛情的年紀了字體大小: A+
     

    冷三少走後,沐歌一個人在家裏圍着圍裙,哼着歌做衛生,她做着做着就忘記了時間。其實家裏不是很髒,而且放在冷府的東西都還沒有搬過來,現在顯得還比較空曠,清潔也相對比較好做。

    她拿着吸塵器把客廳地毯打掃一遍,猛然間她低頭看到沙發的兩個抱枕縫隙之間,有一個黑乎乎的東西。她還以爲是什麼髒東西,拿出來一看,竟然是冷三少進入公司的金卡。

    沐歌想,冷默走的也太急了吧,連這麼重要的東西都沒帶。不過全公司的人都認識冷三少,即使他不拿卡,靠刷臉應該也能進公司。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就在這裏啊,沐歌撇撇嘴,替他把卡收好,放到了收納盒裏,免得給他弄丟了。

    家務做完了,沐歌又給自己做了頓稱不上午飯,也稱不上晚飯的下午餐,一個人默默吃完。正準備收拾完廚房去沙發上躺着看會兒電視劇,突然瞥到牆上掛鐘的時間,這纔想起來和方芳有約。

    “啊啊啊,和芳姐的約會,差點就給忘了。”她匆匆把碗洗乾淨,就換衣服拿包出門。

    因爲方芳約定的絕色酒吧沐歌以前去過,雖然因爲程素素和那個滿臉橫肉的馬六,給她留下了極其不好的印象,心臟受到了五平方釐米的心理陰影。但她還是不抗拒再去一次,畢竟她不是隨隨便便就能被嚇到的人,絕色酒吧在市中心,坐地鐵要一個小時的樣子。

    當沐歌好不容易趕到絕色酒吧,方芳坐在吧檯前一個人在挑着盤子裏的草莓吃。因爲上次的事情鬧得連警察都來了,所以酒吧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整改調整,對會員的制度也有了一定限制。前臺的人認識沐歌,所以問都沒問就放她進去。

    今天方芳的打扮看起來太hot(火辣)了,一襲水藍色刺繡短裙勾勒出她完美的曲線,傲人的輪廓映襯得十分誘人,腳下踩着一雙十二公分的金色細高跟鞋,更襯得一雙長腿修長迷人。

    “小白兔,你來了。”

    “酒保,一杯雪碧謝謝。”沐歌坐到她身邊,點了杯飲料。

    “怎麼戒酒了?”方芳問她。

    “冷三少不準喝。”小白兔下意識回道。

    “哦,這樣啊。”她低頭,搖晃着酒杯,杯中的冰塊相撞發出悅耳清脆的聲響。

    “我告訴你,我以前暗戀的男神結婚了,我剛剛纔去參加了那男人的婚禮。我高中那會兒可喜歡他了,沒想到竟然都結婚了。你說爲什麼現在男人都喜歡找比他小的小女生呢,這讓我們這些大齡剩女可怎麼活啊,讓我悲傷逆流成河一會兒。”

    尼采曾說,人要麼永不做夢,要麼夢得有趣。人也必須學會清醒,要麼永不清醒,要麼清醒得有趣。

    芳姐說,她沒辦法做到有趣的醒着,所以只能活在夢裏。

    “哦,對了,我忘記告訴你,冷三少出院了。”小白兔突然想起這件事。

    “我知道的,李建國告訴我了。他

    這個人也是,一大把年紀了還沒個正行。”方芳端着酒杯一仰而盡,拿着酒瓶又續了一杯。

    怪不得方芳對這個消息並不感到驚訝。

    沐歌其實一直以爲李導和方芳能成爲一對兒,畢竟在《蘭陵長歌》拍攝期間,李導對芳姐的呵護和容讓她都是看在眼裏的。當她告訴自己她還是獨身的時候,沐歌還小小驚訝了一下,但她很快就恢復了平靜。

    方芳彷彿看透了沐歌的疑惑,喝了口威士忌。

    “知道爲什麼我和李建國只能成爲哥們兒嗎?我理想中的那個他應該是實際的,他沒必要懂我偶爾的文藝情懷,悲觀情節。我是個設計師常常會有情緒化的一面,但他不能也這樣,太過相同的人往往不能在一起。他是導演,我們倆學歷相似,家境相似,性格也相似,就連爭強好勝,不服軟都是一樣的。要是我們倆在一起了,那還不得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說真的,以前我很介意姐弟戀,因爲我覺得他們不夠理智和成熟,也不懂得收斂鋒芒,但現在相親了這麼多次我才發現,成熟和年紀沒多大關係,幼稚的男人太多,一個賽一個奇葩。我都快懷疑,是不是我這輩子都只能孤獨終老。”

    沐歌很不贊成這種說法,她覺得太消極悲觀了。

    “芳姐,我以前也想象過自己未來的老公是怎麼樣人,但無論如何,我從來沒有假想過是和冷三少這種人結婚。但現在你看,我們不是也過得很幸福嗎?所以不要太擔心,天涯何處無芳草,你一定可以找到你愛他,他也愛你的人!”

    “說得好。反正我要在外表沉穩,心理也的比較成熟的人。特別是在處理各種現實問題,社會問題上,不能膽怯不能生疏。生存技能要強,要獨立,所以我不會喜歡侃侃而談給我講大道理的人。我已經三十歲了,我又不是小孩子還有力氣去追求所謂的愛情了。要不是我媽一直在逼着我,我才懶得去相親呢。小木瓜,你懂嗎?”

    沐歌點點頭,她懂。

    方芳真的是很優秀的女人,只不過年輕的時候太過重心於事業,現在年紀偏大了,父母逼急了纔開始頻繁相親。但她的魅力是要仔細去體會的,而且芳姐長得很漂亮,五官都是很英氣逼人的那種款式。讓人第一眼,會有一種降伏不了的感覺。

    林志玲也是很完美的女人,但她都近四十歲,也沒有人願意娶她。不是她不夠好,也不是因爲她的年紀,只是因爲她太完美了,讓大多數男人都望而卻步,不敢追罷了。

    “先不說這個了,你來看一下我從工廠拿回來的樣布。”方芳說着從包裏拿出好幾塊顏色材質不同的布料,每一款都有不一樣的風格,但唯一相同的就是它們都是極其精美的。

    連失戀喝悶酒都不忘記工作,她也太拼了。

    “你放心,我找了好幾家工廠合作。之前的幾家,不是做不了刺繡,就是燙金工藝不純熟。料子不能下水,一下

    水就容易沁染。我記得《奈何》裏面可有好幾場淋雨落水的戲份,這種質量不達標的,怎麼能上鏡,所以得貨比三家。”

    沐歌翻來覆去看着方芳做的布料樣品,只能讚歎爲什麼世界上還會有如此美麗的紋案。

    “芳姐,太謝謝你了。”

    “你跟我客氣什麼,這是我的工作。要是實在是嫁不出去,我就抱着我最愛的布料去鐘樓的閣樓當個老巫婆敲鐘算了。”

    “你以爲你是《巴黎聖母院》裏的卡西莫多嗎?還敲鐘。”

    沐歌都快忘了,方芳是法國留學歸來的,自然在法國生活了很多年,沾染了上了法國人浪漫的氣息。她其實一直很想知道方芳在法國,難道沒有經歷過什麼豔遇嗎?

    “芳姐,法國帥哥那麼多。不是說有些外國帥哥就是喜歡中國女人嘛,你怎麼就沒遇上一個,和他在浪漫之都來一次羅曼蒂克的相遇。”

    “得了吧,還羅曼蒂克呢。”方芳放下酒杯,“我在法國留學,沒讓家裏人出一分錢,都是靠自己的獎學金和打工掙得的錢來養活自己。我住的地方是一個臃腫法國老太太出租的閣樓,伸出窗外就能看到巴黎聖母院,冬冷夏熱,要不是我自己掏錢按了個空調,估計我都能在法國英勇就義了。而且我雖然去法國留學但是我骨子裏還是一個很傳統的中國女人,我爸媽也是。要是讓他們知道我領了個金髮碧眼的歪果仁回來,我怕他們會和我斷絕關係。所以啊,誰說留學就浪漫了,法國對我來說,太多噩夢了。”

    “這麼慘啊,和小說裏面的情節不太像啊。”

    “開始去的那段時間,天天啃法式長棍麪包。那個時候我就在想,誰能給我海運一罐老乾媽過來,我肯定會嫁給他的。”

    聊了一個多小時,方芳也喝了不少的酒,沐歌怕她一個人回去不安全,準備送她打車回家。還好她來得早,也沒喝多少久,現在喊個出租車也不算貴。打電話聯繫好了出租車,沐歌扶着方芳踉踉蹌蹌的下了吧檯。

    “阿默,等等我……”突然,沐歌停下了腳步,她聽到是一個女人的聲音在喊“阿默”?或許是和冷默相處太久的緣故,一聽到“默”字就讓人想起了他。

    酒吧里人不少,沐歌忍不住向四周瞥了一眼,想看看究竟是什麼人也會叫這個名字,她順着那女人的視線一望,居然看到有一個背影像極了冷三少的人站在遠處,因爲人太多,再怎麼張望,也只能隱隱約約看到他的影子。沐歌只是發覺不太對勁的時候,那個人和一個穿着綠裙子的女人一起轉身已經進了包廂。

    “沐歌,怎麼了?”方芳見她的腳步停了下來,以爲她看到了什麼。

    “啊,沒……沒什麼。”沐歌疑惑地再看了包廂門口一眼,卻發現人已經不見了蹤影。大概是她看花了眼吧,冷三少怎麼可能會在這裏,他應該在公司或者已經回家了啊。

    “我先帶你回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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