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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與火之歌 - 第十一章 詹姆字體大小: A+
     

    詹姆最先發現客棧。 主建築坐落在彎道南岸,又長又低的廂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擁抱過往旅客。客棧底層由灰石砌成,上層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頂棚則鋪上石板。它帶有馬廄,還有座爬滿藤蔓的涼亭。“煙囪沒煙,”接近後他提示,“窗戶也沒亮光。”

    “上回經過時,客棧還開着,”克里奧·佛雷爵士道,“這地方的麥酒不錯,或許我們可以去酒窖裏找找。”

    “不行,裏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說,“要麼躲起來,要麼是死了。”

    “幾具屍體就嚇着你了,妞兒?”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視。“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牀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麼說,總比待在開闊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見,咱們先瞧瞧究竟怎麼回事,再做打算不遲。”

    她沒回話,但不一會兒,卻轉舵朝老朽的木碼頭駛去。克里奧爵士趕緊手忙腳亂地收帆,待船輕輕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繫繩子。詹姆跟隨他行動,動作因鐵鐐而顯得笨拙。

    碼頭遠端,一根鐵柱上搖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畫了一位下跪的國王,雙手合攏,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聲來,“妙,這客棧太妙了。”

    “有何特別之處?”妞兒疑惑地問。

    克里奧爵士作答:“小姐,這裏便是‘屈膝之棧’,建在最後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畫的應該就是他。”

    “當託倫帶着大軍南下時,河灣王和凱巖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敗塗地,”詹姆道,“他親眼目睹伊耿的巨龍和軍隊,於是便作出了明智的選擇,彎下自己結冰的膝蓋。”突然傳來一匹馬的嘶鳴。“哎,馬廄里居然還有一匹馬,真不簡單。”一匹便足以讓我遠走高飛。“哈哈,讓我們瞧瞧這是誰的家?”不等回答,詹姆便拖着叮噹作響的鐐銬衝下碼頭,肩膀靠在客棧門上,用力一推……

    ……正對着一把上好彈藥的十字弓,一個約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它。“獅子,魚,還是狼?”這小子盤問。

    “我想要閹雞呢。”同伴們走到詹姆身後。“我說,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別動,否則我射死你!”

    “來啊,你裝不上第二發就得被我表弟捅個透心涼。”

    “小心,別亂嚇唬孩子啊。”克里奧爵士忙喊。

    “我們不會傷害你,”妞兒說,“吃的喝的都會付錢。”她從口袋裏掏出一個銀幣。

    男孩懷疑地瞧着硬幣,又打量詹姆的鐐銬。“他幹嗎帶着鐵傢伙?”

    “這還用問?宰了幾個放冷箭的唄,”詹姆道,“有麥酒嗎?”

    “有。”男孩把弩放底一寸。“把劍帶解開,讓它們自己掉下來,或許能爲你們弄點吃的。”他小心翼翼地轉圈,來到鑽石形狀的玻璃厚窗前窺探,大概想確認外面的狀況。“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們從奔流城來。”布蕾妮鬆開劍帶的係扣,“嘩啦”一聲,它落在地上。克里奧爵士也照辦。

    一位形容憔悴、滿臉麻子的男人從地窖裏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你們一夥就三個?三個還好,馬肉夠了,老馬倔脾氣,肉還算新鮮。”

    “有面包嗎?”布蕾妮問。

    “有硬麪包和放陳的燕麥餅。

    詹姆咧嘴笑道:“難得難得,今個居然碰上一位誠實店家。你瞧,上哪兒都給端些變質麪包和生硬老肉,卻從沒聽他們親口承認過喲。”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後面埋了他,連着他的女人。”

    “這麼說,他倆都是被你殺的囉?”

    “媽的,殺了我會承認嗎?”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乾的好事,又或是獅子乾的,有什麼區別?反正我和我老婆發現兩具屍體,這地方就順理成章歸咱們嘍。”

    “你老婆在哪兒?”克里奧爵士問。

    男人懷疑地瞅着他,“問這麼清楚幹嘛?她不在這兒……你們仨也不該在這兒,除非銀錢的滋味能討我喜歡。”

    布蕾妮把硬幣擲過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進兜裏。

    “她那兒還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佈。

    “她那兒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蔥。”

    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慍怒地瞧了瞧他們,方纔跑去地窖。

    “你兒子?”克里奧爵士問。

    “我和我老婆撿的小子。我們有過兩個兒,一個讓獅子殺掉,一個死於天花。這小子他娘被血戲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覺時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動砍刀指指桌子。“你們先坐。”

    壁爐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燼的位子坐下,把長腿伸展開,每動一下都伴隨着鐵鐐的響聲。真煩人。等事情完結,我要把這堆東西絞到妞兒的喉嚨上,瞧她會不會喜歡。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塊馬肉,並用培根油炸洋蔥,算是彌補那難吃的燕麥餅。詹姆和克里奧喝麥酒,布蕾妮則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他們繼續保持距離,蓄勢待發的十字弓放於膝蓋。他的養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麥酒過來談話。“奔流城那邊有什麼新聞?”他問克里奧爵士——很明顯,他把佛雷當成了頭。

    克里奧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纔回話。“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兒子堅守紅叉河的渡口,對抗蘭尼斯特。兩軍多次交戰。”

    “嗨,到處都在交戰。打算上哪兒去啊,爵士?”

    “去君臨。”克里奧爵士邊說邊揩嘴角的油脂。

    他們的主人嗤之以鼻。“你們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聽人說,史坦尼斯國王已經兵臨城下啦,帶着十萬大軍,手持一把魔劍。”

    詹姆握緊手銬,暗暗擰了擰,希望把它弄斷。媽的,讓我試試史坦尼斯的魔劍伎倆。

    “如果我是你,會避開國王大道,”男人續道,“聽說路上糟透了,不僅有成羣的狼仔和獅子,還有無數遊蕩的‘殘人’,照誰都搶。”

    “寄生蟲而已,”克里奧爵士蔑視地宣稱,“不敢來打攪全副武裝的正派人。”

    “請原諒,爵士,可我只看見一位有武裝的正派人,雙拳難敵四手,況且他還要照顧女人和帶鐵鐐的囚犯。”

    布蕾妮陰沉地望着對方。妞兒害怕被人提醒是個妞兒,詹姆心想,一邊再擰了擰手銬。鐵環又冷又硬,毫不動搖,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邊,”妞兒告訴他們的主人,“在女泉城買馬,然後沿暮谷城、羅斯比一路南下,應該不會遭遇戰爭。”

    他們的主人搖搖頭。“你到不了女泉城,離這兒不到三十里,有兩條船被燒掉後沉在水裏,堵住了河道,有羣強盜守在那兒打劫。再說,即便你過得了這關,下游的跳石灘和紅鹿島也是相同狀況。還有閃電大王,他到處出沒,隨意穿越河流,一會這頭一會那邊,從不停止。”

    “誰是閃電大王?”克里奧爵士詢問。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來迅雷不及掩耳,猶如晴空中的閃電,所以得了這個外號。人人都說他是不死之身。”

    一劍下去,誰都會完蛋,詹姆心想。“密爾的索羅斯還跟着他?”

    “是啊,紅袍巫師本領高強呢。”

    沒錯,能跟勞勃·拜拉席恩來個一醉方休的本領確實高強。詹姆曾聽這個索羅斯向國王誇口,之所以選擇當紅袍僧全因這身袍子能隱藏葡萄酒的痕跡,勞勃聽了轟然大笑,喝下去的麥酒全噴在瑟曦的銀絲披風上。“或許我沒資格反對,”他說,“但依我之見,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們的主人附和,“就算過了紅鹿島,中間也沒碰上貝里席伯爵和紅袍巫師,前面可還有紅寶石灘呢。聽人說,那裏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許現在換成了獅子,或是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誰知道呢。”

    “或許沒有人,”布蕾妮堅持。

    “我不會把寶壓在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從這裏離開河流,穿越陸地,如果遠離大道,躲在不見天日的樹林中,小心隱藏……啊,我可不想跟你們一起走,但這樣至少還有機會。”

    肥妞兒露出懷疑的神色。“這麼說,也得有馬才行。”

    “這裏有馬,”詹姆指出,“我聽見馬廄裏的聲音。”

    “沒錯,這裏有馬,”不是店家的店家說,“正好有三匹,但它們是不賣的。”

    詹姆沒法忍笑,“那當然嘍,但瞧瞧總可以吧。”

    布蕾妮皺起眉頭,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轉睛地望着她,過了一會兒,她勉強道,“去瞧瞧吧。”於是人們一起離開飯桌。

    馬廄很久未經清理,空氣中全是糞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蒼蠅羣聚在稻草堆邊,嗡嗡響着飛來飛去,停靠在隨處可見的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有三匹馬,組成一個不太協調的三重唱;一匹遲鈍的棕毛犁馬,一匹半瞎的老白馬,還有一匹騎士的坐騎,深灰色斑紋,挺有精神頭。“無論多高的價都不賣,”所謂的業主宣佈。

    “你打哪兒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來客棧時那匹拉犁的就在這了,”男人說,“和你們剛纔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馬是晚上自己遊蕩過來的,那匹快的則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繮繩都好好的呢。在這兒,我給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裝飾着銀釘,褥子的顏色原本是粉紅與墨黑相間的方格,現在幾乎成了褐黃。詹姆認不出是誰家花色,但能輕易發現褥子上的血跡,“好啊,總之不會有人來認領了。”他檢查犁馬的腿,然後掰開白馬的嘴巴計算。“灰馬給一塊金幣,若他肯附送馬鞍的話,”他勸告布蕾妮,“犁馬算一塊銀幣。如果我們把那白畜生帶走,他還該倒找錢咧。”

    “別這麼評論自己的坐騎,爵士。”妞兒從凱特琳夫人給的錢包裏拿出三枚金幣。“每匹一個金龍。”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夠金幣,手到半空又猶豫起來,縮了回去。“我不知道……想走的時候,不能騎金幣,餓的時候也不能吃。”

    “我們的船也是你的,”她說,“走上游還是往下游,隨你挑。”

    “讓我嚐嚐金子。”男人從她掌心攫過一塊金幣,咬了咬。“嗯,不錯不錯,十足真金。那麼,三塊金龍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槓呢,妞兒。”詹姆親切地說。

    “我還要足夠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繼續和主人攀談,“有什麼要什麼。”

    “我有燕麥餅。”男人把剩下的兩枚金幣一把撈過,捏在手中揉搓,陶醉在它們發出的聲響裏,“呃,還有薰醃魚——這個得用銀幣付帳,牀位也一樣。你們該要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皺起眉頭,“女人,你該不會想騎着一匹陌生的馬,深夜在荒山野地遊蕩吧?那才傻咧,剛買的馬要麼陷進泥潭,要麼就是摔斷腿。”

    “今晚月光足夠,”布蕾妮說,“我們找得到路。”

    主人仔細衡量她的話,“沒銀幣的話,多給幾個銅板也可以提供牀鋪,外加一兩條毛毯暖身子。呃,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想趕客人走。”

    “這還差不多,”克里奧爵士道。

    “真的,毛毯剛洗過,我老婆離開前專門弄的。絕對一隻跳蚤都沒有,我向您保證。”他又笑着揉揉錢幣。

    克里奧爵士動了心。“在牀上睡一覺對我們有好處,小姐,”他勸告布蕾妮,“精力充沛,方能好好趕路。”他望向表哥,懇求幫助。

    “不,老表,妞兒說得對。我們有諾言必須遵守,而路還長着呢,不應多做逗留。”

    “可是,”克里奧張口結舌地道,“你自己剛纔不是說——”

    “剛纔是剛纔,現在是現在。”剛纔我以爲這是間廢棄的客棧。“填飽肚皮之後,正需要騎行散步幫助消化。”他衝妞兒一笑。“看來,小姐你打算把我當面粉扔給犁馬馱嘍?腳踝連在一起,我還真不知該怎麼騎。”

    布蕾妮皺緊眉頭,打量着鐵鏈。不是店家的男人則摸摸下巴,“馬廄後有個鐵匠鋪。”

    “帶我去,”布蕾妮道。

    “快去吧,”詹姆說,“越快越好。這裏馬屎太多,不是人待的地兒。”他銳利地看了妞兒一眼,不知她明白不明白他的暗示。

    他希望雙手也能獲得自由,但布蕾妮終究放心不下。她拿來鐵匠的錘子和鑿子,朝腳鐐中央用力幾敲,將其弄斷。當他建議=手銬也照此辦理時,她沒理他。

    “往下游六裏,您會看見一個被燒燬的村莊。”主人一邊幫他們整理鞍具、裝載包裹,一邊說話。這回他直接向布蕾妮提建議。“道路在那兒分叉。往南走會經過沃倫爵士的石塔樓,但爵士他出去打仗死掉了,所以我不知現今誰佔住那兒,你們最好避開它。依我之見,應該跟着小道進森林,往東南方向走。”

    “好的,”她回答,“我們感激你的幫助。”

    感激個鬼,詹姆心想,我們被他大敲了一筆。但他沒把話說出口,因爲厭倦了被這頭醜陋的肥母牛不搭不理。

    她自騎犁馬,把好馬讓給克里奧爵士,而在她威脅下,詹姆只得牽走一隻眼的畜牲,盤算了半天的狠命一踢、決塵而去的念頭統統落了空。

    男人和孩子目送他們離去。男人祝他們好運,也祝好日子早早降臨,歡迎他們再來作客。孩子則一言不發,胳膊夾着十字弓。“找根長矛或者棒槌,”詹姆告訴他,“對你來說更好。”男孩露出懷疑的神色。不識好人心,他聳聳肩,調過坐騎,再也沒有回頭。

    克里奧爵士一路抱怨,不停哀嘆錯過的牀鋪。他們順着月光照耀的流水,朝東南行去。紅叉河在此已非常寬闊,不過很淺,岸邊污泥中長滿蘆葦。詹姆的馬沉重而平緩地前行,這可憐的老東西,行不了直線,走着走着就往好眼睛的那邊偏。雖然如此,但重回馬背的感覺實在不錯,自從在囈語森林,被羅柏·史塔克的弓箭手射掉坐騎後,他就再沒騎過。

    經過焚燬的村莊,兩條陌生的小道路擺在眼前,它們都很窄,不過是和平時期農民運收穫到河邊的途徑,路面上印着深深的車撤。其中一條向東南方延伸,消失在遠方的樹叢裏,另一條狀況比較好的路筆直地朝向南方。布蕾妮稍作考慮,便策馬向南而去。詹姆有些驚喜,這妞兒還不算太傻。

    “店家明明警告過我們別走這條路。”克里奧爵士反對。

    “他不是店家,”她騎馬的姿勢毫不優雅,卻很穩健,“對於我們選擇道路的事上過於熱心。森林裏……到處有強盜出沒。我認爲,他可能想騙我們踏進陷阱。”

    “聰明妞兒。”詹姆衝表弟一笑。“我敢打賭,那條道上有我們主人的朋友,正是他們的馬給馬廄留下了難以磨滅的芳香。”

    “關於河上的狀況,他可能也在撒謊,爲了讓我們買馬,”小妞道,“但我不敢冒險,紅寶石灘和十字路口一定有士兵把守。”

    很好,很好,她醜是醜,但沒蠢透頂。詹姆不由自主地朝她笑笑。

    石塔樓頂層的窗戶發出朦朧的紅光,警惕他們原離此地。布蕾妮領大家穿越田野,直到碉堡在身後消失無蹤,方纔拐回來,回到道路上。

    他們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妞兒終於認定可以稍作歇息,這時三人早在馬背上累散了架。他們在淺溪邊找到一處橡樹和芩樹的小叢林,妞兒不許生火,所以夜宵只好吃硬燕麥餅和鹽醃魚。夜晚奇特地寧靜,羣星環繞着半個月亮,高掛在漆黑的天幕中。遠方,隱約傳來陣陣狼嗥,引得一匹馬緊張踢打。除此之外,一點聲音也無。戰火沒有觸及這片土地,詹姆心想,待在這裏是一種幸福,活下來是一種幸福,我馬上就可以回到瑟曦身邊。

    “我值頭班,”布蕾妮告訴克里奧爵士,不一會兒,佛雷便打起了鼾。

    詹姆靠住一棵橡樹,想着瑟曦與提利昂。“你有兄弟姐妹嗎,小姐?”他問。

    布蕾妮疑惑地掃視他,“沒有。我是我父親惟一的……孩子。”

    詹姆吃吃笑道,“你想說‘惟一的兒子’,對吧?告訴我實話,他拿你當兒子看待?哎,女人做到你這份上真是絕了。”

    她一言不發地別過頭,指節摳緊劍柄。好可憐的傢伙,一時間他竟莫名其妙地聯想到了提利昂,儘管乍看上去他倆有天差地別,卻又有說不出的相似。或許正是對弟弟的思念使他又開了口,“我沒有冒犯的意思,布蕾妮,請你原諒。”

    “你的罪惡不可原諒,弒君者!”

    “又來了。”詹姆懶散地擰着鐵鐐。“你究竟哪裏不對勁?假如我沒健忘的話,我可不曾傷害過你呢。”

    “你傷害過很多人,很多你誓言守護的人。弱者,無辜之人……”

    “……以及國王?”沒錯,什麼都會扯上伊里斯。“別對不瞭解的事妄下評判,妞兒。”

    “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剛纔說過,我不健忘。可你呢,就不肯好好審視?沒發現自個兒既醜脾氣又差嗎?”

    “你千萬別把我惹火了,弒君者!”

    “噢,我當然會,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爲何你要起誓?”她突然問,“爲何你明明對白袍所代表的意義不屑一顧,卻還要穿上它?”

    爲何?我的遭遇,你這姑娘能懂嗎?“當時我還小,才十五歲,年紀輕輕就成爲御林鐵衛是一份莫大的榮耀。”

    “這不是答案,”她輕蔑地說。

    真相你是不會喜歡的。沒錯,他穿上白袍全是爲了愛。

    父親帶瑟曦進宮裏那年她才十二歲,他計劃讓她攀上一門王親,爲此拒絕了所有求婚,把她鎖在首相塔裏。在君臨的宮廷,她長大了,變得更有女人味,也更加漂亮。雖然從前和雷加訂婚的計劃遭到失敗,但父親還有小王子韋賽里斯作目標,而且雷加的妻子——多恩的伊莉亞身體一直不好。

    與此同時,詹姆身爲侍從在薩姆納·克雷赫伯爵手下幹了四年,最後在剿滅御林兄弟會一役中因作戰英勇而受封騎士。回凱巖城途中,他抽空去君臨一趟,主要想見見姐姐。瑟曦把他拉出去,悄悄告訴他泰溫公爵打算讓他娶萊莎·徒利,事態已進展到邀請霍斯特公爵過來談嫁妝的地步……但若詹姆穿上白袍,就可避開婚姻,還能時時見她。老邁的哈蘭·格蘭德森爵士在熟睡中去世,算是應證了自家的睡獅紋章。伊里斯想選位年輕人接替職位,既然如此,怒吼雄獅爲何不能代替睡獅呢?

    “父親是不會同意的,”詹姆提出異議。

    “國王不會徵求他的意見,而等木已成舟,父親要反對也來不及,至少不能公開反對。你瞧,伊林·派恩爵士就因無心說了一句‘首相大人才是真正的七國統治者’,就被伊里斯拔掉舌頭。他可是首相衛隊的隊長啊,而父親大人一句也不敢問!你這事兒,他就更無法干涉了。”

    “可是,”詹姆道,“那麼凱巖城……”

    “你要岩石?還是要我?”

    他時常想起那個夜晚,彷彿發生在昨天一般歷歷在目。他們在鰻魚巷找了個破旅館,遠遠避開監視的眼線,瑟曦照着酒館招待打扮,讓他興奮無比。詹姆從未見過比那晚更熱情的她。每當他想睡,她就會弄醒他,等到黎明,凱巖城已經微不足道。他親口許下諾言,由她去完成手續。

    一月之後,烏鴉飛到凱巖城,通知他他已被正式選爲御林鐵衛,應立即前往赫倫堡的比武大會,面見王上,立下誓言,穿上白袍。

    詹姆的新職位使他擺脫了萊莎·徒利,除此之外,一切都同計劃差之千里。父親雷霆震怒,他不敢公開反對——這點瑟曦說對了——但以一堆微不足道的藉口辭去了首相職位,回到凱巖城,並帶走女兒。與夢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瑟曦與詹姆只不過換了位置。

    他孤身一人處在宮廷,守護着那位瘋王。父親走後,連着有四位短命的首相,來來去去,以至於詹姆記住了他們的紋章,卻對他們的面孔毫無印象。巨號首相和獅鷲首相遭到流放,錘子與匕首閣下被浸進野火,活活燒死,最後一個是羅薩特伯爵,國王賜予他燃燒火炬的紋章,以暗示前任的命運。火術士是國王昏庸的根源之一。我該淹死羅薩特而非戳死這惡棍。

    布蕾妮還在等待他的回答。詹姆緩緩地說:“當年你太小,不明白伊里斯·坦格利安……”

    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伊利斯既瘋狂又殘暴,天下人人皆知。但他是你的君主,塗抹七聖油的國王,你發誓爲他獻身。”

    “我記得自己發過的誓言。”

    “你也記得自己做過什麼?”她站起來,足有六尺高,滿臉的雀斑、皺緊的眉頭和暴露的馬牙上都寫滿不屑。

    “沒錯,我記得清清楚楚,我還記得你做過什麼。如果傳言非虛,這兒有兩位弒君者。”

    “藍禮不是我害的。誰敢造謠,我就殺了誰!”

    “請便,請從克里奧開始。接下來你的工作還很艱鉅,依他的說法,知道這事的人數不勝數。”

    “那是謊言!陛下遇害時凱特琳夫人在場,她親眼看見一道陰影。蠟燭搖晃,空氣變冷,然後是血——”

    “噢,太棒了。”詹姆哈哈大笑。“不得不承認,你反應倒比我快。當他們發現我站在君主的屍體前面時,我可沒說:‘不,不,這不是我乾的,是一道陰影,一個可怕的冰冷的影子殺手。’”他長笑不止。“告訴我實話,弒君者之間不該有祕密,到底是史塔克家還是史坦尼斯收買你去割藍禮的喉嚨?莫非藍禮拒絕你的求愛?還是你那個來了?千萬別在女人腿上流血時把刀子塞給她呀。”

    他以爲妞兒就會動手。來啊,上來一步,讓我抓住你腰帶上的匕首,一刀結果你。他把一條腿收到身下,準備起跳,可妞兒終究沒有動。“身爲騎士是多麼珍貴稀罕的榮譽,”她說,“御林鐵衛的騎士更是猶有過之。世上只有很少人能被授予這份光榮,這份爲你嘲笑和玷污的光榮。”

    一份你想到心坎裏,卻又永遠得不到的光榮,妞兒。“騎士稱號我憑本事掙來,並非出自別人打賞授予。我十三歲那年,雖然剛當上侍從,卻已成爲團體比武的冠軍;十五歲那年,隨亞瑟·戴恩爵士討伐御林兄弟會,被他親手在戰場上封爲騎士。我老實告訴你,玷污我的正是這身白袍,別無他物。總而言之,省省你的嫉妒吧,是諸神不願賞你一個雞巴,不是我。”

    布蕾妮的眼神裏充滿無比嫌惡。她想把我剁成碎片,卻受那寶貝誓言的約束,詹姆心想,妙極,我也受夠了她弱智的虔誠和天真的評論。等妞兒大步離開,他蜷進斗篷,渴望夢見瑟曦。

    誰知閉上眼睛,見到的卻是伊里斯·坦格利安。國王獨自在王座廳內踱步,那雙長滿疙瘩、浸染鮮血的手不住絞動。這蠢貨常被鐵王座上的倒鉤和尖刺弄得鮮血淋漓。詹姆靜靜地走進來,身穿黃金戰甲,利劍在手。黃金戰甲,不是白的,但從沒有人想到過。我該把那可恨的袍子也脫掉。

    伊里斯看見劍上的血,想知道那是不是泰溫公爵的血。“我要他死,這叛徒。我要他的腦袋,你快把他的腦袋獻上,否則我將你一起燒死!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燒死!羅薩特說敵人進了城,他會好好招待他們的。說!這是誰的血?誰的!?”

    “羅薩特的,”詹姆回答。

    那對紫色的眼睛陡然睜大,那張高貴的嘴巴因震驚而張開。他完全發了瘋,轉過身去,奔向鐵王座。在高牆上無數巨龍的空洞眼窟注視下,詹姆把末代龍王拖下臺階,聽他像豬狗一般地尖叫,聞到屎尿齊流的惡臭,然後用黃金寶劍切開國王的喉嚨。好簡單啊,他時時憶起那一時刻,國王不該就這樣死去吧?羅薩特雖是個無能的火術士,至少還想反抗呢。也真奇怪,他們從不問誰殺掉了羅薩特……唉,怎會有人關心呢?他出身低賤,僅當了兩個星期的首相,不過是瘋王的又一瘋行罷了。

    伊利·維斯特林爵士、克雷赫伯爵及父親麾下其他騎士剛好在這時衝進大廳,所以詹姆既沒辦法消失,也沒給牛皮大王們留下盜竊讚美或譴責的機會。只有譴責!看見他們的眼神,他立刻就明白了……還有恐懼。是啊,不管他姓不姓蘭尼斯特,終究是伊里斯的七衛之一。

    “城堡屬於我們了,爵士,市區也一樣,”羅蘭德·克雷赫告訴他,但這並非完全屬實。在螺旋梯上,軍械庫裏,坦格利安的死黨仍舊頑抗,格雷果·克里岡和亞摩利·洛奇正加緊攀登梅葛樓的牆壘,而奈德·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從國王門魚貫而入。這些克雷赫都不清楚,他甚至對伊里斯的死也無動於衷:詹姆十多年來都是泰溫公爵的兒子,身爲御林鐵衛纔不過一載,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告訴大家瘋王已死,”他命令,“放下武器的,就饒過性命。”

    “是否宣佈新王誕生?”克雷赫問。詹姆懂他的暗示:是你父親,是勞勃·拜拉席恩,還是另立新的龍王?他想到逃去龍石島的小王子韋賽里斯,想到雷加的幼兒伊耿——這時還在梅葛樓他母親懷中呢。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君主,重新當上首相的父親。如此一來,狼仔們該如何嗥叫,而那風暴之王又該如何來嚥下怒火啊。剎那間,他被迷住了,直到再度看見腳下的屍首,那泓血池正越變越大。“他”的血也流在他倆身上,詹姆心想。“你他媽愛怎麼宣佈就怎麼宣佈,”他告訴克雷赫,接着爬進鐵王座,劍陳於膝,安坐高堂,要看看誰前來領走王國。最後,來了艾德·史塔克。

    你也沒資格評判我,史塔克。

    在他夢中,死人在燃燒,纏繞着熊熊綠火。詹姆手握金劍在人羣中穿梭,剛砍倒一個,立刻便有兩人浮現,怎麼也殺不完……

    直到肋骨捱了布蕾妮一踢,他才從夢中醒來。四周一片漆黑,空中充滿雨的氣息。早餐仍是燕麥餅和醃魚,好歹克里奧爵士找到一點黑莓。太陽升起之前,他們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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