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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肆文學 » 軍事歷史 » 國士» 186.第186章 惱火的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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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士 - 186.第186章 惱火的韶偉字體大小: A+
     

    於是,孫元就下了一道命令給所有的俘虜,大意是,大家以前雖然從賊,可都是情有可原。一是家鄉遭了災,這才挺而走險,做了賊人;二是被俘虜的官兵;三是裹脅而來的善良百姓。

    等到此間戰事結束,若願回到家鄉的,可自行離去。但在俘虜營這這段時間,大家都得聽命行事,否則軍法無情。

    當然,如果有人願意加入我寧鄉軍,願意做我的軍戶,我孫某歡迎。

    俘虜中很多人以前就是軍戶,現在投降寧鄉軍不過是換個老闆吃飯,自然是千肯萬肯。再說,如今的大明朝還有很大的號召力,乃是正統。大家做了賊軍,內心中也將自己當成叛逆,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現在重新做大明朝的子民,自然是肯的。

    河南和陝西那邊裹脅而來的農戶還有些顧慮,畢竟以前他們士農工商,農戶是排在第二位的。現在突然變成軍戶,賤民,感情上接受不了。可轉念一想,如今河南陝西已經變成了一個大戰場,要想在這兵荒馬亂的年月回到家鄉已經沒有可能。就算是冒著九死一生,回到依舊災禍連連,殘垣斷壁的故鄉,等待自己的依舊是餓死這條絕路。還不如給孫將軍做軍戶,好歹也有一口飯吃。

    想到這裡,幾乎所有人都加入了寧鄉衛,做了孫元的軍戶和徒附。

    既然做了人家的軍戶,孫元要抽丁壯充實軍隊,大家也覺得很正常。軍戶,不就是種田、當兵、吃糧嗎,沒什麼不對。

    很快,一千多可用之兵就被選拔出來。

    事實證明,孫元對新兵們是否和自己一條心的顧慮完全沒有必要。

    明末的軍隊說穿了,依舊是自古以來的那一條,士兵對中低級軍官效忠,中低級軍官對統帥效忠。雖然國家、意識形態什麼的,都是狗屁。咱們眼睛里只認得上司。誰給咱們飯吃,咱們就給誰賣命。

    明朝時期的軍隊,爛就爛在這裡。

    至於民族思潮,在清兵入關之前,根本就不存在。

    孫元也覺得在此之前做士卒們的思想工作毫無必要,也沒有任何效果。現在最好的辦法是用紀律約束他們,讓他們形成聽命行事的條件反射。

    說難聽點,就是洗腦-----不管是踢正步、壓被子還是日常操典,都是為這一目的服務的。

    ****************************************************

    撫摩著眉毛上的那條傷疤,看著眼前這群長矛兵,韶偉心中的怒火一陣陣騰起來,燒得肺中熱辣辣地疼。

    十幾天前的清流關之戰,他負傷了,傷口不大,也就一寸。當時他正在指揮手下的火槍兵用刺刀將敵人的亂軍往河裡趕,也不知道究竟是哪個不聽號令的士兵偷偷地裝了葯,胡亂地射了一槍,結果彈丸劃過他的眉骨,血立即就糊住了雙眼。

    不尊號令,這可是大事故,如果是在訓練的時候被抓住,得罰跑二十里地,還得替戰友洗十天的馬桶。可眼前實在太亂,卻找不到肇事者。

    事後,韶尾被軍中的郎中縫了十多針。好在傷口不深,又冬天,不幾日就結了痂。

    他以前在鳳陽的時候,一向做翩翩佳公子打扮,對於自己英俊的面龐很是得意。這次被破了相不說,還被人射斷了眉毛,按照老人的話來說,那是要走霉運的。而且,他也有些擔心,自己不帥了,二丫還會喜歡自己嗎?

    其實這些都不重要,最最叫他惱火的是。別人的戰友受了傷之後都非常得意,成天在別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傷疤,炫耀勇敢。他拿什麼來炫耀,難不成說,我是被自己人給打傷的,這不是笑話嗎?

    實際上,在清流關之站,韶偉作戰不可謂不勇敢,他記得自己就親手刺殺了六個敵人,將刺刀都捅斷了。可就因為這該死的傷疤,卻成了別人的笑柄。

    這些天來,以前的戰友見了他總是一臉的古怪,憋著壞笑,這簡直就是不可容忍。我是勇士,可不是小丑!

    於是,韶偉就憋了一口氣,想在接下來的戰場上證明自己。是英雄是好漢,咱們戰場上見,看誰殺的敵人多。恩,到時候,最好再受點傷就好了。

    韶偉本就是一個性格偏激的中二少年,別人上戰場想的就是如何保全自己殺傷敵人,他卻想著如何受傷。

    可是,軍隊駐紮下來,新兵軍充實進部隊之後,他卻被調去做了長矛手的旗總。

    按說,這可是高升,從一個只有十個手下的小旗升為管理一百人的總旗,那可是大好事啊!

    寧為百夫長,勝做一書生,感覺很牛的樣子。

    讓人氣惱的是,戰友們的怪話出來了:「受傷就能陞官,還是被自己人弄傷的,喂,兄弟,拿你的火槍過來,對我的腳來一下。」

    韶偉聽到這話,其得半死,若不是大家一起相處了半年,都是極要好的袍澤弟兄,早就跟說怪話的人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了。

    韶偉在見識過火槍站戰場上的威力之後,對於做火槍手已經有一定的心得。這次突然抽自己去做長矛兵的軍官,心中卻非常不樂意。

    不過,軍令如山,長矛兵就長矛兵,上了戰場一樣建功立業。

    真說起來,上次清流關大戰,火槍兵總共也沒放幾槍,最後還不是靠刺刀解決戰鬥。長矛,至少比火槍長,在戰場上的用處卻要大些。去做長矛手,還怕沒有立功的機會?

    可等接了兵,開始在上級的指示下訓練新兵的時候,韶偉就如同被人當頭澆了一盆冷水:有這麼練兵的罵,這樣的兵上了戰場能派上用場?

    孫元真是亂來。

    新兵剛入伍的時候,因為時間緊迫,內務什麼的也沒多大講究,直接從隊列訓練開始,這一切同以前在寧鄉的時候也沒有任何區別。

    按說,新兵要想將隊列練好,沒有一個月是不成的。

    好在這一千新兵中充實了不少寧鄉所的老人,就韶偉手下得這一百人當中,二十個小旗就是他以前的戰友。

    有這群人在,一個老兵帶五個新兵,十天下來,隊列倒是練得有模有樣,勉強看得下去。

    可是一等到士兵開始刺殺訓練的時候,韶偉就惱火起來。

    在他看來,長矛兵是要和敵人肉搏的,個人的武藝非常要緊,怎麼也得練幾套槍法什麼的吧?

    可孫元倒好,來來去去就教了新兵三招:前刺,向左刺,向右刺。

    這他娘的什麼孩童玩意兒,就算是六歲小兒打架所使的招式,也比這複雜,上了戰場能用嗎?

    帶這樣的兵上戰場,我還不被以前的戰友笑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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