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文並沒有走多遠,就被那女人拉了回去。
其實於本文已經四十四歲,可他三十五歲的時候就看著很年輕,如同剛剛三十歲的人,而末日後的這些年,他的容貌並沒有改變。
此時,他沒想到麗莎竟還會讓他回去。
經歷過很多事情的人自然就更能看透人心,於本文當下就明白了,這對母女一定生活的很艱難,要不然麗莎不會把他拉回去。
「亞當,今晚你睡客廳。」
亞當覺得媽媽的語氣有些嚴厲,他還沒想明白媽媽要幹嘛,但把於本文帶了回來,這讓亞當覺得高興。
於是他樂觀的點點頭表示同意,同時對於本文做了鬼臉。
於本文經過他身邊時動手摸了他的頭髮。
亞當舉起手中的雞蛋,還沒捨得吃呢。
於本文對他做了個吃的動作,之後,他就被麗莎拉進了裡面的卧室,結束了這樣友愛的小互動。
「有煙嗎?」
麗莎坐在床上,情緒看上去有些激動。
於本文拿了一包煙扔給麗莎。
「十天前另外一個鎮子上買的,距離這邊三百公里。」
「末日中路不好走是嗎兄弟?嗯,呵呵!」
「你可以放鬆些,不需要用這種嘻哈語氣跟我說話,我不是黑人,而是個黃種人,我們可以更簡單的面對彼此,就好像末日前那樣。」
「我能嗎?我可以信任你嗎?」
麗莎點燃了一根煙,用力抽了兩口,然後咳嗽,這煙有些嗆人。
於本文也拿起了一根,點燃了抽,然後蹲在房間的角落裡。
「怎麼才能讓你相信我呢?其實我不需要同伴更好些,但你們救了我的命,我喜歡亞當那孩子,我們兩個有緣分,我想把他帶到那個地方。」
「那個地方到底是什麼?」
「暴君城,我是暴君城暗探,七個月前被派出來執行任務,我一個人走了差不多六千多公里的路程,去過二十幾個地方,如今我要回去了,因為我已經完成任務,當我回去時,我的首領會給我豐厚的獎勵,我想如果你們跟著我,以後的生活會很好,當然前提是我們活著返回暴君城。」
「暴君城,那到底又是什麼地方?」
「說不好,我也不方便說太多,我們是有紀律的,不能隨便傳播暴君城的事,在我們沒有高調的出兵對喪屍亮劍之前,我們只想低調的壯大,用我們能理解的詼諧詞語描述,那叫做猥瑣發育,不要浪。」
麗莎有些聽不懂這句話,更不明白其中的詼諧成分,看來這是屬於東方人的歇後語。
「可先生,如果我要跟你走,你知道的,我要承擔多的風險。」
「我懂,其實你所承受的最大風險來自於我,你並不信任我。」
「我不能信任任何人,我是說在離開這裡之後。」
「嗯,應該這樣,末日里人們都這樣。」
「可是......」
「可是你們在這邊的生活也並不好過,你很可能挨不過這個冬天,雖然冬天並不寒冷,可你們沒有食物,這無疑與是個寒冬。」
「你很聰明,那你說我應該怎麼辦?」
「跟我走,我會竭盡所能照顧你們,我可以保證的是你絕對可以信任我,但我不能保證能安全的帶著你們走一千三百公里,因為末日的路確實不好走。」
麗莎坐在那裡咬著嘴唇,不說話,許久后又狠狠的抽了一口煙。
於本文微笑道:
「也不用太擔心,畢竟我是在末日里走了幾千公里路的男人,而且末日快十年,我們都還活著不是嗎?所以我們這樣的人,沒那麼容易死去的。」
「活著?哼,心早死了!」
「但你的價值無量,對於我來說,如果沒有你,我可能已經死了。麗莎,很抱歉讓你看到了我最虛弱的時候,不過請信任我吧,我覺得我們有機會返回暴君城,那將是你們母子的天堂。」
「哼,誰知道你是不是在說些謊話騙我。」
「你讓我產生了深深的無奈感,不知道要怎麼才能讓你相信。不過這不怪你,還是那句話,這是末日的悲哀,我......」
「行了,你讓我考慮考慮。」
麗莎忽然起身,將煙頭彈飛,然後竟開始脫衣服。
於本文愣住,不知她要幹嘛。
脫了衣服的麗莎直接鑽進了被窩,然後道:
「你應該需要休息,你還很虛弱,而且現在已經是晚上,你可以明天再走。」
「哦,好吧。」
「上來。」
「麗莎,你沒必要這樣。」
「不,這是我了解你的一種方式,快上來!」
於本文有些哭笑不得。
好吧,他還能怎麼辦呢?似乎拒絕反而是一種不友好的態度了。
那既然拒絕不了,就安心享受吧,這是不是也算是一種艷遇?
......
麗莎醒的有點早,天還沒亮,四五點鐘。
感覺很特別。
她和很多男人在一起過,為了食物,為了各種其他的原因,反正總有一個原因。
而這一次並不太一樣,因為是在自己的家裡,她還從沒有把任何一個男人帶到自己家中。
而這男人真的很強壯,雖然他剛剛出現在自己面前的時候差點餓死,但麗莎現在可以確定,他是個肌肉猛男。
躺在那裡頭腦中是空洞的。
她看不懂自己,這算是做出選擇了嗎?她真的要跟他走嗎?
哎,很可笑,他們有了最親密的接觸,可她對他還是一點也不了解,這就是末日嘍。
或許她應該相信亞當,因為她不相信自己,而她依然不信於本文,這是個很糾結的邏輯循環。
「喂,喂,醒醒,你醒醒。」
她忽然伸手去推於本文,把於本文推醒。
「怎麼了麗莎?」
於本文伸手抱住她,摟在懷裡。
「你說的那個地方,真的存在?」
「暴君城?是的,它確實存在。」
「那裡住著多少人?」
「一千多萬吧。」
「你騙我!末日里怎麼可能有那麼多人的地方?」
麗莎一下就激動的坐起來了,她就知道,於本文不可信。
「嗨,我如果想要騙你,那才不會說這麼多人好嘛?「
「......」
「我知道這很難理解,跟故事一樣,但確實有,去年的時候加國喪屍泛濫知道嗎?我們分別屬於各方勢力,一起逃亡,然後我們遇到了那個男人,他在所有人都被困食物絕境的時候,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食物,把一千萬人養活了,這至今為止還是個謎,別問我細節,我根本不知道,沒人知道!而正是他的出現讓我們所有人被整合在一起,成為了今日的暴君城,而我就是為他做事的,他的父母妻子全都在末日中失散了,七個月前他親自挑選了九百六十名斥候密探,散出去尋找他的家人,而我,於本文,很榮幸在距離暴君城足足兩千三百公里的埃爾亞防線找到了老闆的父母,所以我現在是去報信,只要我把消息傳到,錦衣玉食,一生無憂,就是這麼簡單。」
麗莎聽著男人的講述,這個故事似乎有頭有尾,可還是顯得那麼不真實,因為麗莎不相信有人能拿出來足夠一千萬人吃的食物。
等等!有漏洞!
「你既然找到了他的父母,為什麼不直接把他們帶回去,而是還要先回去送信呢?」
「很簡單,因為他的媽媽病情很嚴重,我打探的消息是,她不能受到一點刺激,多年前丟了兒子,前幾年又丟了女兒,她已經要奔潰了,我不敢直接告訴她,她的兒子找到了,我怕引發不必要的後果,而且他們現在也不能走,我老闆的父親是埃爾亞防線的主將,他正在帶領聯軍與迪克喪屍群奮戰,保衛他們足足擁有五百萬人口的巨大城市聯盟,他們在末日中的家園,所以我必須回去把我的老闆找來,讓他去親自操作這些事,他是個非常有本事的人,相信我,跟我回到他身邊,你就會幸福。」
麗莎皺眉,不語,不知道再說些什麼。
「睡吧麗莎,睡好了我們就出發,我單身好幾年了,以後我們就在一起過日子,睡吧,別想太多,從今天,把你們母女的命運交給我好了,相信我。」
麗莎慢慢的閉上眼睛,無論怎樣,她依然不相信於本文,但他的一番話把她感動了,她有機會把自己的命運交給一個男人嘛?而再不需要愁苦?呵呵,那好像一個夢!
......
「過年了,過年了!「
孩子們一大早起來就叫喚,並且爬上楊牧的身體,各種搗亂,將他吵醒。
情緒總會隨著時間而變化,當初知道自己有這麼多女兒是高興的,現在也不是不高興,但有時會煩。
楊牧有點懶床氣,被女兒們吵醒后,扯著嗓門就喊。
「李大花!李大花!把你生的這窩小豬弄走!」
李大花正在廚房裡弄早餐。
其實莊園廚房裡的廚子做飯要比李大花好多了。
可李大花就想親自給楊牧做,手藝一般,楊牧也不挑食,知道那是李大花對他的愛。
大花聽到了楊牧喊聲,氣憤的直接衝進我是,掐著腰道:
「我要是生的一窩小豬,那你就是那隻大公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