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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碧 - 第16章 運河(二)字體大小: A+
     
      第16章 運河(二)

      夜幕降臨。

      行船過了潐州,天上飄起了細雨。

      暮雨蕭蕭,水聲潺緩,運河上的秋夜愈顯淒清。

      寂夜裡行客無所事事、也無處可去,相聚一層艙室。

      百年修得同船渡,即便陌生如斯,皆是有緣人。

      販賣當地小吃的,三五成群喝酒吃肉聊天的,也有貴公子手執書冊裝模作樣的還有我。

      自從在睢陽被藥葛羅發現蹤跡,我便改了裝束。

      殺手必備技能之一,裝什麼是什麼。

      此刻,我頭頂一片破布(用於遮住我如緞的黑髮),臉上依然罩著青銅面具,身上掛著破衣爛衫(畢竟跟陸雲那幫流浪兒一道混過)。

      腳很髒,很髒的腳上,穿著雙很破的草鞋。

      面前還擺著一隻破碗,碗底擱著兩枚污漬斑斑的銅錢。

      曾幾何時,我跟陸雲他們,正是憑著這身卑賤的打扮,一次次死裡逃生。

      當我吹奏起塤聲時,船艙里立刻安靜下來,人們循聲看過來。

      發現並非想像當中風流倜儻的的才子佳人,失望、鄙夷之情溢於言表,立刻扭轉頭去,繼續熱烈的話題。

      我毫不介意,眼眸半閉,慵懶地席地而坐,似沉醉在如泣如訴的塤音里。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如果是位美人,無論在哪,即便什麼都不做,無微不至的關懷都會紛至沓來。

      而一個邋遢骯髒的小叫花,即便坐到船艙正中,使出十八般武藝,別的人一定會離他很遠,生怕他身上的虱子會爬到自己身上來。

      此刻,我周圍方圓丈許內無人。

      塤聲哀婉,一曲接著一曲,《孤鸞》,《入塞》,《小重山》暗喻悲戚悽惶的身世,以博取同情。

      這年頭,兵荒馬亂的,即便行乞,沒有兩下子都活不下去。

      可是過了許久,面前那隻破碗裡依然沒多半個銅子兒。

      然而,這正是我想要的。

      拿人手短,我本就不習慣接受旁人施捨。

      再過幾日便到揚州,我眯起眼,開始物色羔羊。

      殺人對於殺手來說,如同家常便飯,不吃飯肚子會餓,沒有腦袋練手,手會很癢。

      羊兒們齊聚一堂,從衣著談吐立刻可以甄別:

      侃侃而談的糟老頭子……太老。

      衣著華麗、滿頭珠翠的婦人……算了,她懷裡的孩子還小、而且很可愛。

      就那個濃眉闊口的肥胖公子吧!

      在這亂世,這麼個貨色足可養活成百上千個有用的好人。

      我瞥眼瞅著他,這傢伙正拍著胸脯跟旁人吹噓:「京城的絲綢生意,有一半都是我們吳興朱家的。」

      原來是頭豬,比羊肥的豬!

      碰到如此肥豬,若是碧霄宮那幫沒腦子的師兄弟(不包括陸家兄妹和郭銑),除了殺人越貨,最多來個綁票,敲一筆銀子。

      而我考慮的,自然應該更深遠。

      碧霄宮有一套獨到的殺人理論:除了接單幹活,每個殺手都需保持相當的獨立性。

      照師傅的話說,「江湖情勢變態百出,以目標為導向,各自為戰。」

      目標並不以殺人總數計,而以上繳錢帛總量計。

      有人要問,如果我們這些殺手有本事弄銀子,個個富得流油,幹嘛聽從碧霄宮差遣?還要打破頭地爭第一?

      我們都是孤兒,碧霄宮就是我們的家。

      只有排名第一的金牌殺手,才有資格繼承宮主之位。

      為了宮主之位,我決定幹這一票了,就這個腦滿腸肥的傢伙。

      正盤算,帶著濕意的秋風將一個人的影子輕輕送了過來,長長的黑影蓋住了我的臉。

      一個溫潤如玉的聲音道:「你一定還沒吃飯?」

      「啊,」突然有人對我關懷備至,我反倒不習慣了。

      我怔住了,漸清晰的視野里,未及弱冠的少年高頎俊朗,正垂目看著我,好看的眼眸凝著淡淡的霧,仿佛深不見底。

      一身雲過天青的軟羅袍,柔和了他眉宇間的沉肅。

      「吃吧,」一包冒著熱氣、噴噴香的烤雞腿遞了過來。

      這可是我的最愛,我沖他感激的笑笑,低頭嗅聞。

      我們碧霄宮的人,自小擺弄各種毒物,微微嗅了嗅……的確是純粹的烤雞腿。

      津津有味啃雞腿的時候,他竟然不嫌棄地在我對面坐下。

      我無所謂,小叫花無需保持什麼淑女端儀,大快朵頤,啃得差不多,遞給雪兒,它負責打掃乾淨。

      真是隨了主人,少年剛一出現,犯困打盹的雪兒立刻警醒,蹭的立起,鬥雞似的盯著他看。

      可美味的烤雞肉啄入口中,它竟從我身側走出,在少年面前來回走動,舒展著雙翅,不時偏頭衝著他發出愉悅的鳴叫聲,很有賣萌邀寵的跡象。

      少年笑了,唇角浮起動人的弧度,顯出臉頰上一對兒深深的酒窩,伸手輕撫著雪兒頸間光滑的雪羽,問:「它叫什麼?」

      「雪兒,」我情不自禁地沖他微笑,「撿到它的時候,奄奄一息,後來我把它養大。」

      「雪兒,純潔若雪,上天所賜的神物也。」他溫暖的笑著,抬頭看向我,「你呢?該如何稱呼——雪兒的主人?」

      不知為何,他舉止投足間的沉靜親切,竟令我感受到了適哥哥的影子,難道,我仍舊忘不了他,也許,永遠都忘不了。

      淚意難以抑制地在胸臆間洶湧。

      奇怪,修煉五年的無情道,竟抵不住遙遠記憶中的一個微笑。

      自從六歲開始學藝,劍術、毒術、工程術、縱橫術、雜家師傅贊我,「天賦異稟,膽大多智,必堪大用。」

      八歲起開始執行任務,三年,十六個任務,從未讓她失望過。

      「只有冷血無情,才能縱橫天下。」師傅的話語迴蕩耳際,「尤其是女子,一旦陷入感情,便難以自拔,因此,修煉無情道是一切的基礎。」

      一念及此,我淡然道:「賤名不足掛齒,公子可以喚我『阿成』。」

      我沒有問他的名字,萍水相逢,我不必認識他。

      因為人一旦跟誰熟悉了,有了感情,殺人的時候,便會有了羈絆。

      這是殺手這一行的大忌。

      他卻道:「鄙複姓賀蘭,單名一個霽,你可以喚我阿霽。」

      賀蘭霽?

      我一怔,腦子裡警報大作,舌頭都有點不靈光了,定了定神,道:「公子可熟悉賀蘭大人?」

      「哪個賀蘭大人?」

      滿臉天真無邪的笑容,話語間卻暗含譏諷,「當然是聞名天下、好古博雅,經籍滿腹的賀蘭進明。」

      他握緊腰間的劍柄,輕蹙起眉,冷哼一聲,「某深以與此人同為賀蘭一姓為恥。」

      我心裡舒了一口氣,暗道自己緊張過度,殺賀蘭進明時人不知鬼不覺,怎麼可能轉眼就追查到此?!

      他盤腿而坐,即便坐著,也端凝敦肅,一看即是出身高門大戶。

      神態舉止又顯得隨意自然,用手上的牛肉逗弄著雪兒,一人一鷹玩得不亦樂乎。

      我瞪著犯花痴的雪兒,心裡罵它沒有半點兒女孩子應有的矜持。

      他瞥眼看過來,微笑著問:「阿成,你多大了?」

      我自嘲地笑了笑,撓了撓腦袋應道:「從我記事起便無父無母,我也不曉得幾歲了,大概十來歲吧,如今世道又亂,過一年算一年了。」

      「阿成精通音律,談吐見識皆不凡,即便無父無母,想必也受過良好的教育?」

      烤雞腿已風捲殘雲落入腹中,吃人嘴短,我後悔了,無奈點了點頭,含含糊糊道:「跟著富家公子做過幾年伴讀書童,學了點皮毛罷了。」

      「阿成說話帶著長安口音,想必生長於長安?」

      我乾笑兩聲,「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歷經戰禍,人事全非,過去的事我都不記得了。」

      「哦,」他疑惑搖頭,「阿成吹奏的塤聲深沉悠遠,蘊含愁思,想必正是在回憶過去的人、過去的事。」

      我哈哈一笑,掩飾道:「公子多想了,我現在活得愜意自在,又怎會去想過去的人、過去的事,那不過是」

      「不過是什麼?」

      偏頭望向艙外,雨幕迷濛,行船宛若飄蕩在雲端,我的眸底也似浸染了煙嵐霧靄,臉上習慣性的扯起懶懶的笑,「不過是過眼煙雲、南柯一夢罷了。」

      循著我的目光默然凝望,許久,他啜了一口水酒,悠悠道:「莊周夢蝶,蝶夢莊周,罷了,在這行舟之上得遇阿成,即便是南柯一夢,我只求身在夢中,不再醒來。」

      我抿了一口他遞過來的水酒,入口辛辣,流向四肢百骸卻暖洋洋的,恍若夢中。

      他又問我要去哪?

      我隨口說揚州,此時兵亂尚未殃及江南,經過多年經營,碧霄宮在江南的產業已頗具規模。

      我亦問他去哪?

      他說祖母家在吳興。

      我嗯了一聲,便不再說話,只是望向他進門的艙外。

      河上起了霧,黏濕凝白的雨霧,一團團自艙門湧入,連懸掛船頭的燈籠都模糊難辨。

      干我們這一行講究來無影去無蹤。

      今夜天時地利人和,我復又看向那頭吵嚷的豬,以及同樣張狂吵鬧的豬隊友。

      見我心不在焉,阿霽顧自地逗弄雪兒,忽然抬起頭來,道:「某正需要一位伴讀書童,你若沒有地方去,可以跟隨我。」

      吳興

      我側頭看向他,神情懶洋洋的不以為然,但我確實在重新審視他。

      秋風吹拂,艙里燭火明滅,角落裡愈發昏暗,可是我卻能清晰地看到,他的眉很濃,他的眼睛不但大,而且炯炯有光,眼底通透而明淨。

      這個傻瓜,居然引狼入室、找一個殺手做書童。

      我以玩世不恭的笑回應,「你在可憐我?」

      「不是可憐,」他的掌中多了一錠銀子,沉甸甸、亮閃閃的銀子,置於碗中,「你曾經做過書童,我想要有經驗、擅音律的,我認為你最合適,一百兩銀子作為定金,以後,你的月俸就是一百兩銀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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