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刻承認自己的錯誤,「曼曼,我錯了,你不蠢,你是太單純了。你現在就站在那裡別動,我去找你,我當面和你承認錯……」
話音未落,沈曼曼就聽不下去了,直接掛了電話扔給經理。
經理扯著嘴角乾笑,笑比哭還要難看,「沈小姐,您其實不必太生氣,一個男人肯為了你費心思,這足以證明你在他心裡的重要性。莫總這麼愛您,是多少女人求之不得的,您的知足才是……」
看見沒,男人都一個德行,把算計都說得冠冕堂皇,極其生動。
沈曼曼冷笑,「那就祝福你,以後也遇到這樣算計你的女朋友。」
她戴上墨鏡,甩手離開。
莫紹城從莫氏出來就知道她絕對不會乖乖地在原地等著她,所以直接去往她落腳的酒店。
車速快,距離相比較近了一點,所以,莫紹城比她還要先到一步。
沈曼曼的車剛停下,莫紹城就攔住她的車頭。
她心裡有氣,這會兒一點也不想看見他,準備掉轉車頭朝著另一個方向去開。
莫紹城像是知道了她的想法,立即去拽車門,他跟著車跑,這樣很容易就會發生意外,萬一被碾壓了這個鍋誰來背?
沈曼曼想了想,還是把車停下來,不過對於莫紹城,她的態度冷淡完全忽視掉他的存在。
他的力氣也是大,一把拉住她的手腕扣在掌心。
「曼曼,你這脾氣現在是越來越大了。」
「莫總覺得我脾氣大,可以離我遠一點啊,我也沒有逼著你來找我晦氣。」
沈曼曼上演牙尖嘴利的一面,她今天是真的被氣到了,那種被人掌控的感覺,她真的很不喜歡。
她冷著眼,表情難看,對他的語氣更是如此。
「你就當我犯賤好了。」莫紹城自我調侃,「誰讓我就喜歡你呢,你說什麼我都聽著。」
莫紹城上來那股粘人勁兒,還是讓人招架不住的。
沈曼曼就好似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痛不癢的。
「你先放開我。」
「那你別生氣。」
莫紹城的本意就是不想鄭子燁有機會和她在一起,所以,這才想盡辦法把她留在自己身邊。
雖說,知道她不會原諒他,可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啊。
「我自己蠢,和你有什麼好生氣的。」
沈曼曼翻了個白眼,腳勁兒也不小,直接踩在了莫紹城的腳上。
猝不及防,高跟鞋的鞋跟踩一下,真不輕。莫紹城下意識鬆手,她就趁機逃跑了。
成功逃脫魔爪,沈曼曼笑得心花怒放,那種得逞的笑意倒是挺好看的。
「活該。」
她罵,他笑。
不知道的以為他是個傻子。
莫紹城沒追上去,眼神里的寵溺之情溢於言表。看著她上樓,消失在眼圈,他發送了一條消息。
【明天能不能陪我去參加一個商業活動後在走。】
沈曼曼看著發來的文字,都笑出聲了。
【莫總,做人貴在有自知之明。】
【我更喜歡,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沈曼曼懶得搭理他,反正,陪他去參加商業活動,那是不可能的,她又不是他的什麼人。
不過,莫紹城卻當她是同意了,當天親自選了禮服。
次日一早,沈曼曼還沒來得及去機場,莫紹城就在門口等候多時。
她推門出來的時候,嚇了一跳。
「莫紹城,你是不是有毛病。」
他單手插兜,一手拎著一個黑色禮盒,朝著她走了兩步,「按照你尺碼選的,別人穿不上。」
「管我什麼事?」
「沒有女伴我會很丟臉,你捨得看我丟臉?」
神經病,他丟臉,關她什麼事?
沈曼曼白了她一眼,準備離開,莫紹城的長腿一邁,高大的身影擋住了她的方向。
「我丟臉對你有什麼好處,曼曼,好歹我也是你前夫。」他自知這個理由立不住,又說,「沈曼曼,你能不能有點合約精神,你是莫氏的合作夥伴,合同上明確寫明有關產品的宣傳,貴公司有義務配合其相關的商業活動。你若就是不願意陪我去,我倒是也捨不得去告你,就是下次的樣板我可能要多斟酌一下了,畢竟,我有多希望能和你單獨相處,你是知道的。」
「你可真是卑鄙呀。」
「這是商業手段,你也是做公司的,應該明白吧。再說,我還不是為了你。」
莫紹城再次把那個黑色禮盒遞過來,「特別好看,我親自為你挑選的。」
沈曼曼氣得臉都白了,賭氣地接過來禮服。
這時,隔壁房間的沈磊出門,就看見了這樣的一幕。
他的眼神跟刀子一樣,割在莫紹城身上,「怎麼又是你?莫紹城,你是鬼嗎?陰魂不散?」
沈磊把沈曼曼拉過來,「曼曼,她若是再來騷擾你,你就告我,我替你趕走這隻臭蒼蠅。」
莫紹城對沈曼曼客氣,可不代表好脾氣也對別人,「你妹妹的事情,你還是少操心吧。」
「你……」
「好了哥,我去陪他參加個商業活動,有事給我打電話了。」
沈磊不解,「你陪他?你為什麼要陪他去參加商業活動?他算是哪根蔥?」
沈曼曼不想僵持下去,又主動說,「我和莫氏有合作,哥,我出席也是應該的。先不說了,我去換禮服。」
她匆匆關上門,只剩下門外兩個男人針鋒相對。
沈磊警惕地看著他,態度一如既往的寒烈,「莫紹城,曼曼是我僅剩的親人,我不允許任何人傷害她。」
「沒人要傷害她,尤其是我,更不會。你有這個精力,不如把矛頭對準其他人。」
他的語氣平淡,清冷高傲。
似乎,莫紹城生來就是這樣的人,「只有失去過,才懂得珍惜。沈磊,我不會害她,我會用生命保護她。」
「同樣的話,鄭子燁也說過。」
「你那我們相提並論,並不明智。」莫紹城淡淡地瞥了他一眼,然後沈曼曼房間的門開了,他又立刻看了過去。
她生得好看,皮膚白皙,從前沈曼曼都是穿著淺色系的禮服,這是第一次嘗試這種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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