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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聯盟之指尖浮生 - 第四百六十六章 別怪我,再見字體大小: A+
     

    這不會是...

    秦郁臨走前,給我留的話吧...

    我迅速走到桌子前,把那張紙從玻璃瓶下拿了出來。

    上面被秦郁用娟秀的字跡寫了滿滿一整頁...

    我看著上面的內容,心裡止不住在顫抖...

    「徐爭,我們分手吧。

    呃...有點突然吧,希望你看到的時候不會太吃驚,冷靜!冷靜!不要暴躁,不要發怒。姐姐好好告訴你為什麼。

    我覺得,你可能不那麼喜歡我了。

    或者說,我對你而言,更多的不是喜歡,而是一種執念。

    也許四年前。你是真正喜歡我的,但四年後,卻未必。

    因為得不到,而慢慢的養成了一種習慣,一種依賴,一種念念不忘的執念,你把這個理解成了一種錯誤的喜歡,而我,不想你的這種喜歡在延續下去了。

    你對我很好,你是一個好男生,甚至對於絕大多數女生而言,你都充滿了魅力,你很優秀。

    你會滿足我的所有要求,我說胃痛,你會穿上衣服馬上幫我買胃藥,我說某件衣服好看,你毫不遲疑就下單。甚至我任性去當女主播,你也會想盡辦法,不讓我受到一絲一毫的委屈,你為我吃了很多苦,你是真心對我。

    這些,我都知道。

    你也有一顆上進的心,我們倆也能說得上話,甚至我們的三觀也一致。似乎能夠永遠保持下去,似乎很般配,很美好,很有過一輩子的潛力。

    只不過,好像出現了一點小小的意外。

    我逐漸發現,你喜歡的人其實並不是我。

    怎麼說呢,其實這也挺糾結的,你對我這麼好,為什麼我還有理由去懷疑你是不是真的喜歡我...

    因為通過長時間的相處,我太了解你了,我幾乎清楚你的任何想法。

    你喜歡的,其實是一個叫『秦郁』的人,而不是我這個秦郁。

    你可能理解不了,但別急,我會和你慢慢解釋,你會同意我的觀點的。

    你喜歡的『秦郁』,是你幻想出來的,她符合你心中所有對另一半的要求,可能你心中的另一半,應該善良,大方,可愛,漂亮。最好還能言善道,能做得一手好菜,能夠支持你的所有想法,最好還能夠成熟一點,可以為你的人生提出適當的建議,只要能滿足這個要求,都是你心中的秦郁,對不對?

    不仔細看。我似乎都符合。

    但其實,我一點都不符合。

    因為你的喜歡,所以給我帶來了沉重的負擔。

    原本我在你面前任性去當女主播,其實就是想試探你,想看看你對我真不真誠,是不是真心待我。但事實證明,是的。

    所以我沒有不選擇你的理由,為了報答你對我的好,我甚至放棄了自己的理想,全力來支持你。

    但從那一刻開始,其實我就走上了一條錯誤的道路。

    我生性愛自由,太愛了,和你一樣,我也不喜歡被拘束。

    我喜歡做我喜歡做的事情,我喜歡做女主播,沒人可以勸我放棄。

    但因為你,只因為你覺得不好。我甚至連不放棄女主播這個職業的理由都沒有,連我自己都覺得挺理所應當的,為了男友,不拋頭露面,應該的嘛。

    但我...卻真正不開心,你用愛的名義。摧毀了我努力了很長時間都想擁有的夢想,而你也從來沒有注意過...

    你心中所愛的秦郁,應該沒有自己的夢想,應該全力支持你,我照做了,因為我想和你好好的。

    可是。在此之後,我才發現,現實生活和我所想的也越來越不一樣。

    我被你打動,並不是因為你有多帥,多有錢,多上進...等一些亂七八糟你也沒有的優點...哈哈哈,開個玩笑嘛,其實你都有。

    你很好,真的。

    你比任何人都對我好,也比任何人都對我要忠心。

    四年前的你傻乎乎的,自卑,但不缺乏膽識和勇氣。當你擋在我身前的那一刻,我也是真的被打動了,我一直在想,這就是我要等的人。

    談戀愛的最終歸宿就是一起過日子,而過日子,最重要的,就是相濡以沫。

    現在的你,有些變化,因為成長和眼界,我發現,你也逐漸有了大多數男人的通病貪婪。

    從一開始的柳雨芊,到現在的金昔。每當她們出現,都是在對我忍耐的挑戰。

    柳雨芊已經和你無瓜葛了,金昔呢?

    她,才是你真正要等的「秦郁」。

    有一件事情,我從未告訴過你。

    其實你與金昔在島上流落了半個多月,我是知道的,不過,並不是司馬奕主動和我說的,而是我花了大量時間,苦苦求他說出真相的。

    因為我壓根就不相信,你和金昔會被什麼黑幫大佬綁架。

    你和金昔兩個人看上去就是倆無財可圖的人...

    而且,你的英語水平我太了解。加上金昔的初中文化,是怎麼和所謂黑幫大佬溝通然後順利回國的?

    我知道了真正的緣由,但我還是沒有在你面前提起過,因為我知道,你也有苦衷,我無數次想象過你當時的抉擇,看了很多求生節目,我知道,在那種環境下,一切都可以原諒。

    我還是想和你好好的,可能你也吃了很多苦,我不該再拿這件事情來小氣的怪罪你。

    所以,我當作從未知道。

    可是,一切不是靠我就能夠無限維持下去的,愛情不是靠一個人的。

    這段時間裡,我太累了。

    我很想要幫你,卻無法幫得了你,還給你造成了幾次麻煩。我感覺自己就是個累贅。

    另一方面,每當『金昔』這兩個字出現的時候,你的情緒總會有變化。

    你喜歡她。

    有人問過一個經典的問題,大概就是說自己如果喜歡上了兩個人,不知道如何抉擇,該怎麼辦?

    另外的人告訴他。選擇後面喜歡上的那個。

    因為真正喜歡上一個人是,是不可能喜歡另外一個人的。

    我一直以為這是我的錯覺,所以我一直把這份不滿埋在了心裡,從未真正表達出來過。

    昨天晚上,那件事情,讓我所有的不滿和忍耐都到達了極致。

    我不是因為昨天才和你分手的。而是因為,昨天的那件事情,壓垮了我心中的最後一塊多米諾骨牌。

    我不是難受於你不告訴我事情的真相。

    而是你表達出來的態度,告訴我,你喜歡的人應該真的不是我了。

    我真的堅持不下去了。

    我陪著你,除了給你製造麻煩。再也沒有別的用處了。

    你在我面前需要精心編造謊言,我讓你為難,讓你尷尬,讓你也覺得很累。

    可我也要在你面前表現出完美的形象,你真正懂我內心嗎?

    既然我們兩個人都覺得很累,就不如分開。我知道如果我當面和你說,你肯定不會答應,所以只好用這種方式了,另外,手機號我會換,我不會回南城。可能會去旅行,散散心,你也不用來找我,多花點時間在訓練上面,我會關注你的比賽,加油。

    希望從此你我在現實中再無瓜葛。也不要做朋友了,真正喜歡過的人,做不了朋友呀...

    房間我認真打掃過了,你留在我房間的衣服,和你買來送我的衣服我都留在了柜子里,洗乾淨了。為了昨晚睡著不把你吵醒,我全部都是手搓的,挺不容易啊,其實在走之前,我好想讓你去為我買一瓶護手霜。

    對了,衣服里有兩件你送的我比較喜歡,就帶走了,交往了這麼久,拿你幾件衣服不過分吧?

    還有,花瓶里的花還活著,你十天換一次水就行了,開花以後滿屋子都很香的,你聞了以後心情會很好。當然...我也不能再要求你什麼了,你不澆也行,只是我不願意看著一支好好的花枯死,人很容易就枯死了,總不能讓花也受這種委屈呀。

    走得匆忙,也沒買好東西送你當個紀念之類的,好可惜,不過這樣也好,你應該很快就能夠忘記我了,留著東西,免得又想起我,在這兒的時候就給你帶來很多麻煩了,不想走的時候還給你帶來麻煩,哈哈哈。

    話說到這裡,也差不多啦,感覺沒什麼好說的了,你平常看文章都沒什麼耐心,看到這裡,難為你了。

    寫完終於如釋重負了,心情也好了,讓我大笑三聲。

    算了,我笑不出來。

    我走啦,小爭子。

    我真的走啦。

    真的真的走啦。

    別怪我,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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