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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綠茵 - 第千零零三章 足球之父程咬金字體大小: A+
     

    楊毅挑着擔子回到崇賢坊自己家中,推開小門後對着裏面招呼了一聲:“我回來了。”

    裏屋傳來幾聲咳嗽,算是回答了他。

    十二年前,楊毅跟着道士袁天綱走出了終南山,來到大唐京兆府,也叫長安城。袁天綱說,長安城是普天下最大的一座城,住在這座城裏的人比天上的星星還要多。

    楊毅不知道天上有多少星星,但他覺得肯定沒有長安城裏的人多。

    他跟着袁天綱在長安城裏閒逛了兩年,這兩年中也讓他見識到了袁天綱不是個一般的道士或道長,因爲他認識的人太多了,而且都是很厲害的人。

    他們都稱呼他天罡子袁天綱,而且這些很厲害的人都非常尊敬他。

    這兩年裏,楊毅不知道該怎麼找自己是誰,他就只能跟着袁天綱四處亂走,也許有別人認識他呢?結果兩年下來一無所獲。

    原本他還是要跟着袁天綱去大唐南邊的,卻被留了下來,留在了長安城。

    十年前他跟着袁天綱去羽林衛大將軍、盧國公程知節府上,被程大將軍一眼相中。因爲楊毅的個子很高,比一般大唐人高出不少,也比大多數羽林衛驍勇個子高,而且楊毅不但高還很壯,長得也是相當排場,程大將軍認爲把楊毅放在自己的大將軍衛隊裏會很體面。

    於是,楊毅就莫名其妙留在了長安城,莫名其妙成爲了羽林衛的扈從小校。袁天綱獨自去了南方,他說他要去蜀郡。

    程知節以爲自己撿到了寶,但他很快就後悔了,因爲楊毅除了長得排場,其他什麼都不會,而且還很笨,學都學不會。校場演武的時候,楊毅連羽林衛的伙伕都打不過。

    伙伕還沒有楊毅挑擔子的扁擔高。

    能識字算是個稀罕事,程知節讓他在府衙裏抄寫往來文書,可那一筆字難看得等於是在逼着摔他臉上。

    可程知節還不能趕楊毅走,因爲他給袁天綱拍過胸脯子。

    所以楊毅就以一個長得很體面的廢物之名,在羽林衛大將軍府上整天混吃混喝。

    但很快程知節就知道了楊毅不是廢物,相反他是個大才。

    從前周和前齊的時候,打仗就主要靠騎兵,到處都是馬,然後就開始流行打馬球。前隋也打,到了大唐更是打得不亦樂乎。

    大唐各將軍府之間不但自己打,還和來訪的吐蕃跟突厥馬球隊打。

    馬球是大唐的第一運動。

    打馬球都是要好馬,大宛馬和大食馬最好。可養馬很費錢糧,養一匹好馬比養兩百個楊毅這樣的羽林衛還費錢。

    後來大仗打完了,朝廷養不起這麼多馬,好馬都給了李靖、李績和侯君集他們,因爲他們要打高麗和突厥,還有吐谷渾。別人不打仗了,就不需要那麼多馬了。

    馬少了,很多軍隊就玩不起馬球,反倒是那些有錢的商人們自己專門組織起來的馬球隊越來越多。

    程知節是個馬球迷,最多的時候他的羽林衛裏有三支馬球隊,實力都很霸道。可後來好馬都老了或者死了,朝廷也沒再給羽林衛補充。

    想想也對,一個以朱雀大街爲界,負責長安縣內城保衛的羽林衛要那麼多能野戰的好馬乾什麼?有一些能騎着走的駑馬和馱馬就行了,平時還能拉個貨什麼的,而且吃草就夠了。

    大宛馬和大食馬要喂精豆子和雞蛋,楊毅這樣的羽林衛一年到頭也吃不上幾個雞蛋。

    可駑馬和馱馬上不了馬球場,它們就幹不了這活。

    程知節的馬球玩不成了,馬球馬球,沒有馬你還玩個球。程知節氣得整天在府裏找茬罵人錘人。

    有一天他嫌楊毅是個笨蛋,要錘他,楊毅說:“大將軍,你別忙打我,我給你出個主意,應該比馬球好玩。”

    楊毅喜歡看馬球,雖然他連馬都騎不正,可他覺得馬球很熟悉,爲什麼熟悉卻說不上來。

    程知節沒錘他,楊毅說:“不用馬,咱們羽林衛可以用腳踢。”

    程知節又要錘他,楊毅抱着頭說:“你先試試行不行,不好玩再捶我也不遲,反正我也跑不掉。”

    程知節覺得他無恥的樣子很有自己年輕時的神韻。

    試試就試試,這玩意兒叫蹴鞠。

    楊毅把蹴鞠的風流眼改成了球門,球也變得比蹴鞠和馬球都大一點,藤條編好外面蒙上水牛皮縫結實。

    還是用的馬球場地,楊毅把每邊20人分成三排,他給分別起名叫前鋒、中場、後衛,門口站一個門官。楊毅本來把這個叫門將,程知節說:“將錘子將,將軍才能叫將。”

    所以只好叫門官,門官是20個人裏唯一能用手接球的人。

    楊毅不知道自己爲什麼對這個如此熟悉,而且無師自通,仔細想想他連蹴鞠都從來沒踢過。

    程知節把這個叫‘新蹴鞠’。他是武將出身,天下大亂時開始跟着張須陀到處砍人腦袋,所以程知節說自己以前讀過書,楊毅並不相信。

    楊毅說:“大將軍,不管新舊,只要叫蹴鞠那就跟你沒關係了。只有起個全新的名字,大唐人才能都知道是大將軍你發明了這個新玩意兒。”

    程知節說:“哪個驢日以後再說你是笨蛋,老夫拿斧子劈他。”

    楊毅說既然拿腳踢,乾脆就叫足球。程知節本來想說叫‘程球’,想了想覺得程的球整天被人踢,恐怕不是什麼好事,也就沒張嘴。於是,這個新玩意兒就叫了足球。

    楊毅對足球油然而生熟悉感,可他不會踢。上去撞不過別人也跑不過,好不容易逮住能掄一腳,結果球沒踢上把布靴子倒是甩飛去了樹杈上,人四仰八叉躺在地上還閃了腰。

    還是個笨蛋。人家其他羽林衛兩天下來就踢得有模有樣了。

    足球不需要馬,也不需要高明的騎術,門檻降低了很多,但因爲參與感更強,反而比馬球更吸引人。

    京兆府以朱雀大街爲界,西邊是長安縣,東邊是萬年縣。長安縣是羽林衛,萬年縣是金吾衛,金吾衛大將軍是鄖國公殷開山。

    老程都沒馬了,老殷能有啥,所以足球在羽林衛和金吾衛幾乎同時火了起來,然後在整個長安城就火了。

    長安人愛玩,現在城裏每天都有好幾場足球比賽同時在踢,聽說有商人和足球的發明人程知節在商量,要把足球在長安城正規化,搞成循環比賽,他們把這叫聯賽。

    程知節覺得楊毅真他孃的是個人才,爲了獎勵他,就給他說了門媳婦。大將軍做媒,自然是大戶人家的女子。

    聚仙樓的確是長安西市最大的酒肆。

    蘿姬是聚仙樓的胡女,金髮碧眼高鼻深目,她說她在家鄉是美女,但大唐人欣賞不來,都覺得她有點醜。蘿姬說她的家鄉在很遠很遠一個叫蘿曼科詩山的地方,是被人買來再賣到大唐的。

    長安人都不知道蘿曼科詩山在哪裏,但他們都叫她蘿姬,就是蘿曼科詩山來的舞女的意思,反正她本來也沒名字。

    長安人覺得蘿姬長得醜,但都承認她的胡旋舞跳得好,而且是西市跳得最好的胡女。

    在聚仙樓裏跳了十年胡旋舞之後,蘿姬老了,跳不動了也變得更醜了。聚仙樓嫌留着她礙事,要把她送給販豆子的腳商當暖牀。

    腳商們不挑食,而且爲了行商方便十幾個人習慣只帶一個暖牀女人。暖牀的一晚上根本忙不過來,一般很快就被折騰死了。

    在驕傲的大唐,胡人很不值錢,還不如牲口。

    程知節喜歡馬球、喜歡足球,也喜歡胡旋舞,還是個憐香惜玉的大將軍。他看了好幾年蘿姬的胡旋,很可憐她,就說:“我給你找個老實人,你嫁過去好好過日子吧。”

    羽林衛沒有比楊毅更老實的人了,所以兩年多以前蘿姬就成了楊毅的媳婦,他也從程府的柴房裏搬到了崇賢坊。老程很仗義,給他在這裏買了一個沒有院子的小房子。

    可能因爲楊毅是山裏人,和長安人不一樣,他一點也不覺得蘿姬醜,反而認爲她挺好看,所以他就很喜歡這個媳婦,對她很好。

    但蘿姬賣藝這些年落下了一身病,嫁給楊毅不久後就越來越嚴重,漸漸地連起牀都很困難了。

    蘿姬說:“毅郎,大唐不好,大唐只有你好。蘿姬今生無法好好服侍你,如果有來生,我必定報恩。”

    楊毅沒有去想來生,因爲他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

    蘿姬說:“我的家鄉在蘿曼科詩山,如果你將來路過那裏,毅郎,記得把我的骨灰帶回家鄉,蘿姬來世報答你。”

    楊毅讓她不要胡說八道胡思亂想,然後給她餵了半罐子湯藥,再服侍她重新睡下。

    隔天晚上,楊毅從大將軍府下值回到崇賢坊,進家門時蘿姬沒有用咳嗽迴應他。

    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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