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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銀幣一磅的惡魔 - 第12章字體大小: A+
     
    第十二章

      砰,槍聲響起。

      砰,177摔倒在地。

      鮮血噴濺在後面的樹上,呈放射狀,像一張紅色的網。你在燈光下看到了177後腦勺上的大洞,血液混合著腦漿,呈現出一種草莓奶昔似的粉紅色。

      槍聲在空蕩蕩的街道上散去,像個開關,許多扇窗戶的燈光亮了起來,越來越多。再過上幾分鐘,就會有人打開窗戶,驚慌失措地詢問或大驚小怪地亂叫,仿佛鴿舍中扔了一顆爆竹。再過上幾分鐘,這具殘破的軀體就要徹底變成屍體,而一點挪動就會導致回天乏術。

      事情到了這個時候,你反而徹底冷靜下來,像過去一樣。

      駐紮的負責聖職者手中都有一個通訊器,聯通每個區域的廣播,能在危急時刻警告他人。你掏出隨身攜帶的通訊器,開啟了以這條街為範圍的公放。

      「橡樹街的居民們,我是神父以諾威爾遜。」你的聲音在各家各戶的廣播中響起,凝重又沉穩,「橡木街出現疑似惡魔襲擊事件,聖職者正在處理中,請各位居民務必鎖好門窗,拉上窗簾,請勿外出,主必將庇佑信者的靈魂。重複一次,請各位居民務必鎖好門窗,拉上窗簾,請勿外出。」

      門窗反復上鎖,門栓與窗栓放下的聲音哢嚓哢嚓響成一片,本已拉上的窗簾抖了抖,拉得更加嚴實。整條街大部分的居民被吵醒,但亮燈的窗口並沒有變多,與之相反,還變少了。許多人匆匆關掉了燈,害怕自己吸引惡魔的視線,你知道今晚會有許多人徹夜祈禱,恐懼向來最殺好奇心。

      接著你關掉了通訊器,脫下玫瑰念珠,從十字架向左數到第七顆,將之咬開。念珠一分為二,其中米粒大的白色物體一暴露在空氣中便開始膨脹,變成一截蒼白的指骨。這是祝福過的聖子之骨,每年全世界只誕生七個的聖子,必須自願殉道,他們的屍身才能得到神聖祝福。這等珍貴的消耗品,即使是你,也只得到過這一截,它是你離開戰場時唯一帶走的聖物。

      能起死回生的聖物。

      限制很多,必須死亡五分鐘內,屍身完好度在百分之七十以上,未離開死亡地點,此外使用者也有非常嚴苛的條件。以上全部條件你都能滿足,唯一所慮之事便是聖子指骨也算聖物,它是否能救一個混血惡魔?你心裡實在沒底,但是還能壞到哪裡去呢?177已經死了,你總要試一試。

      你咬破手指,擠壓它,使鮮血浸沒蒼白的指骨。你將之放在177額上,念誦經文,感到一股難言的引力從你握著指骨的地方傳來。你的左右手掌開始流血,你的褲腳被血浸透,不用檢查也能知道腳踝處出現了圓形傷口。你的額頭出現了交錯的傷痕,仿佛戴著一頂無形的荊冠。聖痕正在加深,最後是左脅之下,倘若你沒有力量控制住它,這傷口會不斷擴散,直到你和指骨的主人一樣,慢慢把血流幹。

      你當然能掌控它,在這一點上,你從不懷疑。

      指骨在你手中碎成粉末,你不再流血了,177也是。它破碎的頭顱正在快速癒合,如同碎裂過程按了一個後退鍵。你捧著它的腦袋,梳理它的頭髮,以免它們長進血肉中——理論上起死回生會讓血肉自然地排除異物,但畢竟你第一次實踐,還是保險起見為好。177深紅色的長髮和血漿攪合在一起,黏糊糊髒兮兮,不快點洗乾淨就又要結塊,跟你剛見到它時一樣。

      你想擦乾淨它的臉,可你手上都是血,只能越抹越髒。你很快放棄了。

      它戰慄著吸進一口氣,再一次開始呼吸。你放在它胸口的手感覺到了心跳,噗通,噗通,你從未覺得這聲音如此悅耳。

      你離開了一會兒,從家裡重新拿出那輛小推車,把177裝進去。失血過多讓你頭暈目眩,把177搬進車裡已經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根本不可能徒手把它帶回去。你以淨化邪靈的標準步驟點燃了那顆血淋淋的樹,讓所有血跡痕跡都只剩下一捧灰。你用通訊器解除了警報,回家洗了澡,處理掉血衣,清洗完推車,構思著要提交的報告的內容。在遇到了巨大的意外之後,一切似乎又步入了正軌。

      但當你開始清洗177,你發現一件事。

      在它的尾椎骨末端,長著一根細長的尾巴,黑色,光滑,末端呈箭頭狀。成年惡魔的尾巴尖端是槍尖似的武器,只有剛出生不久的惡魔,才有這樣一根柔軟發鈍的尾巴。

      起死回生不會讓斷裂的肢體重新生長,177的斷角就沒長出來。你忽然醒悟,最開始,它的尾巴就不是斷了,而是沒長出來。

      那些被壓制的紛亂異常,在此刻被觸動,在你腦中全盤爆發。

      177勸慰女孩,它過分瞭解人類的社會行為甚至認可它;177偷竊衣服,扣上每一顆扣子;177會說話,會開槍,它看路牌,它認識字;軍事化痕跡;握拳;店主為你的購買歡欣鼓舞;177不知道怕聖水直到你在它身上用過一次;從深棕色到血色的眼睛;新生的尾巴……

      花灑從你手中滑落到地上,你去撿,發現177不知何時已經醒了。

      「你是誰?」你說,「你是什麼?」

      177看著你,眼神空茫,臉色很差,一個剛槍擊過自己腦袋的傢伙當然不會活潑健康到哪裡去。你問它問題,它眨了眨眼睛,有些遲鈍地張開嘴……

      你在這一瞬間突然想讓它閉嘴,你不想聽,你預感到自己不會喜歡它的答案。那冰冷的東西趴在你後背上,你畏懼又盼望著看清它的臉。

      它說:「第九步兵師,第二十八陸戰團,A連……」

      「不可能!」你脫口而出,「所有徵兵處都有檢測儀,不可能讓混血惡魔加入!」

      「A連,」它說完了,「雷米爾哈代,上士。」

      你喃喃自語:「你撒謊……」

      它便不說話了,只是看了看地板,閉上了眼睛。它好像一開始就沒打算說服你,它無所謂你信不信。

      「你撒謊。」你重複,「這都是……你只是看過哪個陣亡士兵的軍牌,你只是念了出來,是不是?」

      它不反駁,你把它從浴缸裡提起來,搖晃它,逼迫它睜開眼睛看你。

      「回答我!」你命令道,「你是誰?」

      它皺了皺眉頭,或許它還沒有完全恢復,跟你一樣頭痛。等意識到你不會放棄煩它,它舔了舔發幹的嘴唇,慢慢說:「我在南郡出生……」

      名叫雷米爾的男人,生於南郡的一個普通家庭。

      這個家庭不富有也不貧窮,維持著還不錯的生活,家人彼此相愛。雷米爾四歲的時候,他的妹妹出生了,那是個十分可愛的孩子,所有人都愛她。一切都很好,直到雷米爾的母親死于事故。

      雷米爾的父親開始終日酗酒,開始出於悲痛,後來出於習慣,漸漸將事故補償金揮霍一空,只能搬去便宜的混亂街區。他對自己的孩子們漠不關心,除了沒有酒喝的時候,他會打自己的兒子——他至少不打女兒,小姑娘和媽媽很像,這是雷米爾小時候最慶倖的事情。

      雷米爾很早輟了學,反正他在讀書上沒什麼興趣和天賦,不如把錢留給妹妹。他收過廢品,賣過報紙,最後發現自己的天賦在打架上。他長得很快,能把企圖搶他東西的高年級生揍得滿地找牙,到他十三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已經不敢再打他了。他在附近打出了一點名堂,得到了一些幫派的看好,如果事情就這麼下去,他大概會長成那種典型的黑幫混混。

      有一天,雷米爾回家,聽到他的妹妹在尖叫。他沖進房間,看見他醉醺醺的父親壓在十歲的妹妹身上,肥胖的手指往她裙子下摸。

      桌子上放著酒瓶,當然,家裡到處都是酒瓶。不過桌上那瓶特別大,屬於父親偶爾才能喝一次的不那麼廉價的品種,瓶頸不長,瓶身是一種又沉又重的厚玻璃,哪怕空了也很有分量。雷米爾走過去,抓住瓶頸,用盡全力砸碎在父親後腦勺上。

      那酒鬼一聲不吭地倒了下去,血流得到處都是。雷米爾把妹妹拉起來,抱住她,告訴她一切平安無事。然後他非常迅速地搜空了家裡每一分錢,帶著妹妹離開了那座城市。離開前他沒去確認父親的生死,無論如何,從那天起,他們就是孤兒了。

      十四歲的哥哥帶著十歲的妹妹,在南郡各地流浪了兩年,最後在靠近前線的一個小鎮落了腳。跟別處比起來,靠近人類與惡魔交戰戰場的地方物價相對便宜,對他們這些沒有身份證件的流亡者也相對友好。儘管如此,距離安穩生活還很遠。

      他們可以這樣貧窮度日,跟雷米爾見過的很多人一樣,天天奔波打零工,疲憊地榨幹自己的精力與健康,勉強在溫飽線上掙扎一輩子。又或者,他聰明的妹妹可以去讀書,找一份好工作,住在安全舒適的地方,跟一個不酗酒、不打人、會好好對待她的好人組建幸福的家庭——後者需要很多錢,很多很多錢。要怎麼弄到錢呢?有人問雷米爾他妹妹賣不賣,那個人被他一拳打掉兩顆牙。接著又有人問雷米爾要不要替人做點見不得光的活計,雷米爾說他得考慮一下。

      兩個未成年人的流浪會帶來很多麻煩,迫不得已的時候,雷米爾偷過,搶過,甚至殺人過。他把剪刀捅進人販子的肺,他用強盜的槍在強盜腦袋上開洞,他從被打死的匪徒身上爬起來,往屍體臉上啐血沫,從來不為此感到抱歉。可是自衛殺人是一回事,主動去殺無辜者是另一回事。雷米爾想像了一下自己對無辜的人開槍,比方說,一個大概十幾歲的、什麼壞事都沒做過的、應該有個美好生活的小女孩……他沒法想像。

      雷米爾的妹妹聰明又善良,這樣的人不該有個人渣哥哥。雷米爾的母親生前說他應該做個好人,他不算好人,但他至少能不做個爛人。

      下一年開春,雷米爾把妹妹託付給哥們兒,謊報年齡去了徵兵處。與地獄的戰爭需要大量士兵,並且提供大量的補助,即便他第一年就死了,撫恤金也足夠讓妹妹一路讀完大學。他認為自己不會這麼早死,他在打架,確切地說,在殺戮上,有著非凡的天賦。

      的確如此。

      他一次又一次死裡逃生,從一個毫無背景的底層小兵一直升到上士,若非人際關係和團隊合作上的一些問題,他的軍銜本可以更高。雷米爾不怎麼介意,他沒上過軍校也沒上過教會學校,沒什麼信仰,打仗完全是為了賺錢,又不打算一輩子待在軍中。他在前線戰鬥了十年,他的妹妹跳級畢業,當上了小學老師;他的哥們兒做小生意賺了筆錢,加上他的資助,終於開了夢寐以求的花店。兩人還結了婚,看在他們都很幸福快樂的份上,雷米爾姑且放過了監守自盜的朋友。

      「退役吧,哥哥!」他的妹妹說,「我們已經有了足夠的錢,換我們來養你啦。」

      這不是妹妹第一次勸他,但這一次不同,花店已經上了正軌,而且他妹妹懷孕了。雷米爾動起了退役的念頭,再過一年,他想,他還需要一大筆錢,好讓妹妹和哥們兒隨時有能從這座小鎮上搬走的資金。大概是與惡魔作戰多年的神經過敏,他老覺得這裡離前線太近。或許等侄子或侄女周歲之後,他就能勸動他們搬去更安全的地方。

      退役前的兩個月,雷米爾在新聞裡看到了妹妹的消息。因為新式惡魔驅逐武器的投放失誤,一支惡魔大軍衝破了防線,降臨了防線數千裡外的一座小鎮。地獄之火燒毀了整座城鎮,鎮中無人生還。

      妹妹,朋友,他們的孩子,學校裡的孩子,花店的幫工,鎮上的所有人,無人生還。

      得知消息的一小時後,軍營迎來了另一波惡魔襲擊。

      從很多跡象裡可以看出來,雷米爾並不是一個沉得住氣的人。他在大部分時候能冷靜思考,可是一旦熱血上頭,他便什麼都不顧了。他對父親舉起酒瓶,把脖子砸向屠刀,先做再想,不計後果,那個時候也一樣。在本該撤退的時候,雷米爾上士發瘋一樣脫離了隊伍,帶著一大堆爆炸物沖向了惡魔群。

      他沒想死,他只是不想讓眼前的任何惡魔活下去。如果可以,他想和整個地獄同歸於盡。

      地獄報復了他。

      人類與惡魔之間,其實沒有生殖隔離,惡魔這玩意繁殖力驚人,能與絕大多數的哺乳動物和許多爬行動物之間產生後代。大部分混血後代的長相和習性都會偏向于惡魔,加入到惡魔當中。但也有非常、非常小的可能,有著惡魔血脈的混血在人類中成功隱藏,繁衍,後代的惡魔血統漸漸稀薄到難以看出。

      直到受到什麼刺激,被再度激發出來。

      雷米爾沒有死,他又醒了過來。所有傷口已經癒合,身上的零部件都沒有少,反而多了。

      在瀕死刺激下覺醒的雷米爾,在軍營之中,變成了惡魔。

      「我的妹妹叫瑪利亞,她丈夫叫弗恩,他們的孩子,男孩會叫愛德華,女孩會叫麗塔。不知道是哪個,應該已經出生了。瑪利亞說要給我個驚喜,等我回來再告訴我……媽的。」它——他咬了一下舌頭,突兀地說,「我想抽支煙。」

      他抬起眼來看你。

      他抬起眼來看你,不知想討支煙還是怎麼的,而你,你的胃翻江倒海,在他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仿佛被用力踢了一腳。你鬆開他,猛地站起來,趴到洗手台邊吐了。你的胃非常不舒服,像塞滿了冰塊,冰涼下墜。

      你吐完之後他還在看你,神情寡淡,似乎只是懶得轉開目光。你無法容忍地沖出浴室,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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