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宋風時在店裡吃完了四塊只有指甲蓋大小的金箔巧克力,喝完了一杯熱騰騰的美式咖啡,便離開了門店。
他站起來的時候,已經覺得狀態好了不少。
當他走出了門店的時候,視線意外地停留在不遠處的一個男子身上。
挺直得像是鋼筆一樣的體態、線條流暢的側顏——
金蘭殊?
宋風時的心漏了一拍。
像是有所感應一樣,金蘭殊也將目光轉了過來,然後很快凝視住了宋風時。
宋風時緊張起來,嚥了嚥唾沫,不知該不該打招呼。
當宋風時仍在「大方打招呼」和「裝不認識」這兩個選項中猶豫不決時,金蘭殊已幫他做了決定一般地大步走來。
好吧,既然金蘭殊走了過來了,他只得揚起笑臉打招呼了:「是你?這麼巧?」
世界上哪有這麼巧的事?
但金蘭殊絕不肯承認自己是從資料庫裡看到宋風時在這個廣場工作才特意過來的。
絕不承認。
金蘭殊便斬釘截鐵地說:「是的,就是這麼巧。」
宋風時還在乾笑著想該怎麼回答,金蘭殊卻先朝宋風時撇撇頭,說:「走吧。」
「去哪兒?」宋風時沒反應過來。
「逛街。」金蘭殊說,「買衣服。」
金蘭殊的語氣還是沒得商量那種,宋風時只得跟在金蘭殊身後,覺得自己活像個小跟班。
金蘭殊像是想起什麼一樣,看了看腕錶,又瞥宋風時一眼:「你這麼早下班?」
說起來,剛剛金蘭殊還特意去了寶梵琉的門店一趟,卻沒見到宋風時,撲了個空,沒想到卻在準備放棄的時候遇見了他。
宋風時像是忽然想起了金蘭殊是自己的老闆一樣,驀地心虛起來:「我……我是有點不舒服,提前下班了。」
金蘭殊凝眉:「哪兒不舒服?」
語氣帶了點罕見的溫柔。
但因為句子過分短促、語氣過分稀罕,讓宋風時以為自己又產生不合時宜的錯覺了。
宋風時紅著臉說:「你還問呢。」
金蘭殊愣了愣,很快明白過來,便在宋風時耳邊帶笑低語道:「失禮了。」
宋風時一下子就滿臉通紅。
金蘭殊看著宋風時變紅的耳根,分外愉悅。
宋風時則忸怩而生硬地轉換了話題:「你平常都去哪兒買襯衫?」
金蘭殊說:「如果是正式場合穿的會找公司的設計師做,平時就買普通牌子的。」
宋風時有些意外:「你要穿別人的牌子,不會顯得不支持寶梵琉嗎?」
金蘭殊說:「我每天為寶梵琉加班,還不夠支持?」
宋風時聞言,驚訝問:「你可是寶梵琉的總裁呀?」
「我現在是。」金蘭殊更正道,「寶梵琉只會是我的一個經歷,而不可能成為我的全部。」
宋風時一怔,半晌又想明白了,金蘭殊是代表夔龍集團而來的,集團掌控著好幾個品牌呢!顯然,金蘭殊根本不滿足於只當旗下一個品牌的CEO。
宋風時笑笑,說:「那你為了寶梵琉也算殫精竭慮了,卻只是當它一個節點、一個經歷。」
金蘭殊答道:「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說著,金蘭殊的目光投向了處在商場顯眼位置的寶梵琉廣告牌,淡淡說道:「我想要的是,別人提到寶梵琉就一定要想起我;但提到我,卻不一定要想起寶梵琉。」
這就是他的想法,非常自我又自大的想法。
也很符合金蘭殊的性格。
宋風時其實很羨慕。
他總不敢自大,也不敢太自我。
他想自己會如此迷戀金蘭殊,也必然是因為「越是缺什麼,越是愛什麼」。
就像是他們這些奢侈集團的基層員工,特別愛穿名牌。宋風時也愛穿名牌——他當然是喜歡潮流產品也喜歡設計美學的,但他更多的將自己定義為「尋求群體認同型的奢侈品消費者」。按照某份報告的詳細定義就是:「他們並不是經常消費奢侈的人,但是知道消費可以承擔得起的奢侈意味著被某個群體接受(主要和工作相關)。他們對價格很敏感,會在各種渠道比較價格再購買。每年平均奢侈消費為 3000 歐。」
金蘭殊曾經也是這個群體,並且有相當一段時間在這個階段掙扎著。
但現在,金蘭殊已經跳出來了,成為了報告中說的「奢侈免疫體質」,即「有足夠多餘錢可以消費奢侈,但對此又沒有什麼慾望」的群體。
金蘭殊買蒂凡尼袖扣,也不是衝著這個牌子去的,就是他酒店附近有一家店,他進去逛了一下覺得這個不錯,就順手買了。買了就買了,他也不會跟宋風時這種中等收入者炫耀說「你看哥的蒂凡尼」,同時,也不會有人跟金蘭殊說「蒂凡尼都是小姑娘玩意,成熟男人就該戴寶格麗」。
有時候,金蘭殊買襯衫都去快銷品牌,隨便買件幾百塊的純棉T恤,沒什麼不好的。
可今天的金蘭殊就彆扭起來了。
他看著身邊穿著八寶利風衣、切爾西皮靴的宋風時,只覺宋風時還是挺有腔調的,他也不好顯得低端。
事實上,他還不知道宋風時的八寶利風衣只有3件,都是打折的時候買的,皮靴也是祖宗似的供著——下雨的時候踮著腳將鞋子脫了抱懷裡的那種虔誠。
金蘭殊帶著宋風時逛了幾家名品店,專挑貴的看,瞬間從「奢侈免疫體質」變成「暴發戶型消費者」。
宋風時看得眉頭大皺,懷疑金蘭殊被不知名的外星生物綁架了。
金蘭殊自己也有些看不下去,拎著那件五顏六色的印花刺繡T恤,心想:嗎呀,都什麼玩意兒。賣那麼貴怎麼好意思長那麼醜?
店員還特別盛情地說:「這位先生真有眼光,這件可是我們的定製版,限量的。您看這個肩背的大幅刺繡,是不是很貴氣呢?」
金蘭殊看著這件黑色T恤肩背上大片的大紅、大金色的「中國風」刺繡配上巴洛克風格的圖案,覺得這衣服真該配上黃老熱設計的那雙「步步金蓮」球鞋,一套穿下來,整個就是行走的紅包。
宋風時出於好奇,問:「這個T恤多少錢?」
店員笑道:「才一萬二呢。」
宋風時嘴角抽動:還一萬二,誰要買了,誰就是個二。
金蘭殊聽見宋風時開口問價,便看著宋風時,問:「你喜歡?」
宋風時趕緊擺手:「沒、沒,我哪配得上這個……這個大氣的風格?」
說實話,金蘭殊也過不了自己那一關,微笑著拒絕了店員的推銷,帶著宋風時離開了這個門店。
宋風時打量了金蘭殊兩眼,見金蘭殊一身品味良好,便小心問道:「您真的平常都是自己挑衣服嗎?」
金蘭殊乾咳兩聲,說:「嗯,偶爾也想嘗試不一樣的風格。」
宋風時便瞭然地「哦」了一聲,又道:「那確實挺不一樣。」
金蘭殊又道:「那你有什麼推薦嗎?」
宋風時答道:「我看『艾瑪寺』有個白的襯衫還不錯,不過是上一季的款,不知道您介不介意?」
金蘭殊笑了:「我從不在意這些。」
也有些人介意穿過季。而介意穿過季款的人通常看到別人穿過季款,也會立即嘲笑對方。
「嘖,就一個香奈奈還穿去年的款呢,」他們可能會這麼說,「是不是家裡窮得揭不開鍋了?」
為了避免尷尬,宋風時便多多穿經典款的,以免被譏笑。
當然,金蘭殊穿什麼都不會被笑。
宋風時和金蘭殊去了艾瑪寺的店裡,果然看到上一季的款還掛在貨架上。和隔壁門店那件將所有「大富大貴」元素都拼在一件小小的T恤上的努力不同,這件白色套頭衫顯得毫不費力。但看就是一件剪裁乾淨的白色衫,胸前有簡單的黑色圖案,但仔細看就能發現黑色的圖案是用柔軟的皮革拼成的,質感上佳。
金蘭殊微微點頭,說:「這倒是不錯。」
而且因為這件是過季款,比剛看的那件刺繡T恤還便宜一大半。
「你的眼光不錯。」金蘭殊嘉許地看著宋風時。
宋風時笑了,說:「其實我覺得設計啊、搭配啊都是這樣的,less is more。白色的經典款總不會出錯。加點小心思就顯得高雅了,多了反而就不好了。」
金蘭殊聞言,忽然似想到了什麼,將剛剛結賬的衣服塞到了宋風時手裡,說:「你講得太對了!」
宋風時怔忡地看著金蘭殊。
金蘭殊忽然親了宋風時的臉頰。
宋風時大驚、又大羞,手腳都不知往哪兒放:「你……」
「這個送給你吧。」金蘭殊親了宋風時,卻也沒覺得有什麼似的,自然地拍了拍宋風時的肩膀,「我有事先回公司。」
說完,金蘭殊就轉身離開了,步速極快如風。
宋風時還沒反應過來,金蘭殊就已經走遠了。
宋風時手裡拎著那個印著艾瑪寺的袋子,愣在原地半晌,才說:「這是怎麼回事啊?」
他低頭看了看購物袋子,也高興不起來,又說:「這……這也不是我的碼啊!」
金蘭殊一邊往外走,一邊打通了設計總監的電話:「黃老熱,回來加班!」
「啊??」黃老熱以為自己剛剛交了新設計(雖然極醜)能夠喘息,沒想到老闆又來追魂call,「可是……我想不到設計什麼啊?」
「白鞋。」金蘭殊答,「最簡單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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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註:
來自於義大利奢侈品行業協會 Fondazione Altagamma 委託波士頓諮詢公司和巴黎銀行 BNP 的一份調查。報告將奢侈品消費者分成12個類型:懂行的絕對奢侈品消費者、大城市摩登人士、社會價值穿著者、體驗者、小王子、時尚達人、地位追逐者、尋求群體認同者、奢侈品免疫體質、暴發戶、不被潮流影響的人、送禮物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