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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鴕鳥先生 - 第116章字體大小: A+
     
    番外一 我多麼羡慕你(3)

     春節前,我回了國,這一次的假期是兩個星期,我選擇飛到北京,先去探望我大學裡的老師,和大學同學聚一下,然後才回到E市。

     謝益知道我到了北京,打電話約我見面,我說我行程很趕,等大家回了E市再說。謝益沒有再勉強我。

     我和謝益的糾葛始于高二那年的迎新春文藝匯演,在那之前,我並不認識他。

     儘管那時候謝益早已被封為E市一中的校草,是學校裡無數女生心儀的物件,但是,我真的不認識他。

     在老師的辦公室裡,我和謝益第一次見面,老師要我和他進行小提琴二重奏的排練,我立刻就說:“不用那麼麻煩,我可以取消演出,讓這位同學進行獨奏好了,我不習慣與人合奏。”

     我發誓,這就是我的心裡話,完全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不含任何的影射和暗喻。可奇怪的是,老師和謝益似乎都有些不開心了。我想,他們一定是誤會了我最後的那句話。

     果然,謝益說:“這位同學,我也不習慣與人合奏,但是我更不想剝奪你演出的權利。如果你不願意合奏,那我退出好了。”

     我不想再在這樣的問題上糾結下去了,說:“算了,那就合奏好了,只要你願意排練,我沒意見。”

     從那以後,每天中午和放學後,我和謝益會一起排練,可是,排練的第一天,我們就吵架了。

     我拉琴並不好,要是去考專業院校,絕對是被刷下來的份。但是我就是喜歡拉琴,用我自己的風格,用我的心去演奏,從來不在乎什麼指法、站姿,甚至是節奏。我想拉快就拉快,想拉慢就拉慢,誰規定了一首曲子只能用一種方式來演繹?所以,當謝益指出我節奏不對後,我就和他說:“我覺得我們是在浪費時間,真的,我不想表演了,你自己去獨奏吧。”

     後來,謝益和我說過他當時的想法,當聽到我說出“浪費時間”這四個字時,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謝益的確像一隻鷹,喜歡自由自在地翱翔天際,但同時,他也像一隻孔雀,很受歡迎,人緣超好,不管走到哪裡,都是眾人矚目的焦點。我猜,應該有數不清的小女生想要和他一起排練拉小提琴,但我卻說,我們是在浪費時間。

     謝益沒有同意我退演的要求,相反的,他的鬥志似乎被我點燃了。他化身成了一位小提琴老師,想要從基礎開始指導我,希望經過他的突擊培訓,我能和他一起為大家帶來一場精彩的合奏表演。可結果,換來的只是我們一次又一次的爭吵。

     練到後來,我就隨他去了,我依舊覺得我們是在浪費時間,但謝益顯然不是這麼認為。

     據說,那一場演出很成功,多年後和戴老師通電話時,她都會與我聊起那一場合奏,說每年文藝匯演時都會被老師們記起。

     對於那天的事,我的印象已經不深,記的最清楚的,就是我下臺時,顧銘夕臉上的神情。

     他並沒有像周圍的人那樣激動,別人都在鼓掌,他只是守在我的琴盒邊安靜地等著我,眼睛裡帶著小小的驚豔,小小的贊許。

     就是那麼一點點暈染著光亮的眼神,令我想起了Arno。

     我換好衣服回來,提起琴盒,問他:“顧銘夕,你覺得我的演出如何?”

     “很好聽。”他說,又強調了一句,“真的很好聽,我不是敷衍你。”

     我偷偷地笑了,看到不遠處正在候場的龐倩,問他:“我要去觀眾席了,你呢?”

     他紅了臉,輕聲說:“我想再等一會兒。”

     我點頭:“行,謝謝你剛才幫我看管東西,我先下去了。”

     演出結束了,我以為我和謝益再也不會有交集,卻沒想到,這只是一個開始。

     在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一個男孩,執拗、狂熱、青澀、執著地追求著我。

     從一開始,我就明確地告訴過謝益,我不喜歡他。但是他似乎接受不了我的回答,或許,他根本就不相信我的話。

     高二那年的六月,韓日世界盃正在如火如荼地舉行,一天中午,謝益把我叫出教室,又一次對我表白。

     “對不起。”我只留下這三個字,就要回教室,謝益卻一把拉住了我的手,把我拖到了走廊到底的小陽臺上。

     他氣勢洶洶地問我:“肖鬱靜,你是不是喜歡顧銘夕?”

     我抿著嘴唇,沉默地看他。

     他說:“我就知道你喜歡顧銘夕!那天叫你來我家看球,你不肯來,我說顧銘夕也會來,你就同意了!肖鬱靜,你天天坐在顧銘夕身邊,難道還不知道他喜歡螃蟹嗎?全世界都知道他喜歡螃蟹!你會不知道嗎?!你醒醒吧!他不會喜歡你的!”

     我冷冷地看他:“謝益,你知不知道你很無聊。”

     他一臉憤懣地瞪著我,漂亮的眼睛裡滿是怒火。

     我轉身要走,他一把拉住了我,將我拉去了他的懷裡。

     然後,他吻了我。

     2004年的耶誕節,我在北京,謝益給我打電話,說他和龐倩去Z城找了顧銘夕。

     “沒找到,是嗎?”我問。

     他“嗯”了一聲,給我講了他和龐倩打聽到的事。

     顧銘夕休學了。

     這是我沒有想到的。

     “顧銘夕喜歡螃蟹那麼多年,他失了蹤,螃蟹才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心。”謝益的情緒有些低落,“Jodie,如果有一天,我也失了蹤,你會不會突然醒悟過來,噢,原來我喜歡謝益。”

     我真的很不想傷害他,但是我必須要說實話:“不會。”

     謝益在電話那邊沉默了許久,最後低低地笑了一聲,說:“我知道了。”

     兩個月後,他給我發郵件,附件是一張合影,他和一個可愛的亞裔女孩在迪士尼遊玩。謝益說,這個女孩是他的女朋友。

     可是,他的戀愛談得並不順利,這段感情只維繫了半年,謝益和女友就和平分手。

     後來,他又談過兩個女朋友,那時候我已經到了美國留學,他從美西飛到美東來看我,令我身邊的人都誤會他是我的男友。

     我足夠鐵石心腸,對於謝益的私生活,從不作任何評述。

     我沒有立場,只是將他當老友對待。

     這些年來,我一直按部就班地照著自己的計畫在往前走,考上國內最好的大學,選擇一個喜歡的專業,去國外的優秀學府深造,我一步都沒有踏偏,並且打定主意,讀書期間不談戀愛。

     算起來,我已經有四年沒回國了,爸爸媽媽倒是來紐約小住過。這一次春節聚餐時,我碰到了久未見面的親戚朋友,他們都說我變化很大。其實,我只是留了長髮,學會了化妝,並且懂得如何選購適合自己的衣服。

     我覺得他們都誤會了,似乎覺得以前的我很個性,很特立獨行,是那種與眾不同的女孩。事實上,我和大家並沒有什麼不同。我已經27歲了,如果完全不打扮自己,大概就會成為別人眼裡的科學怪人。

     吳旻給我打電話,說高中同學要聚餐。剛巧那天我家裡也有聚餐,就推辭說不去了。

     我和吳旻念高中時交流並不多,一起到北京念大學後,關係反倒親近了起來。他是個很純粹、很簡單的人,在美國時,我時常與他在網上聊天,已經成為了不錯的朋友。

     吳旻說,這一次的聚餐顧銘夕也會來,大家已經八年沒見到他了,希望我盡可能地參加。

     我想了想,說,好,把時間地址給我吧。

     掛下電話,我坐在桌前發了會兒呆,居然,已經過了八年了。

     我記憶裡的顧銘夕,還是一個18歲的少年。我和他坐在靠窗的課桌邊,午後溫暖的陽光灑進教室,令我昏昏欲睡,我趴在桌上小寐片刻,眼睛越過手臂看向身邊的他。陽光披灑在他的肩頭,空氣裡有無數塵埃在飛舞,他濃密的黑髮在強光下泛出健康的光澤,我能看到他修長又優美的脖子,後頸處雪白的襯衫衣領,還有皮膚上小小的絨毛,鬢邊滑落的汗珠。

     午休時間,天氣悶熱,教室裡的吊扇嘩嘩地轉著,我們這個角落幾乎扇不到一點風,但是我的心裡卻是一片平靜。

     顧銘夕從來不午睡,大概是和他的身體有關,大家都在休息,他卻依舊在做題。

     我看著他的側臉,看著他臉上那細微的表情,微微擰起的濃眉,輕緩地眨動著的眼睛,挺直的鼻樑,還有那雙薄薄的唇。

     有時候,汗水滑下臉頰,他感覺到了,會側低下頭聳動著肩膀擦去,殘肩扭動時,他的空衣袖就會大幅度地晃動起來。

     他會不著痕跡地往我這裡看一眼,也許是不想讓我看到他略顯狼狽的動作,所以,每當這時,我都會閉上眼睛,裝作在睡覺。

     這樣的一幕場景一直都刻在我的腦海裡,每到夏天,我總是會記起那潮濕的午後,汗水浸透衣衫,渾身黏黏膩膩。

     我也曾經這樣偷偷地看著一個男孩,在我18歲的年紀。

     手機鈴音突然響了起來,我接起電話,居然是林偉祺。

     “Jodie,有沒有打擾你?”他問。

     “沒有,有什麼事嗎?”

     “阿喵生病了。”林偉祺的語氣裡滿是歉意,“可能是突然換了環境,它有些受驚,外加我給它吃了一點其他牌子的貓糧,所以,它似乎得了急性腸胃炎。”

     “要緊嗎?”我問,我養阿喵快兩年了,它還沒生過嚴重的病。

     “有些嘔吐,還有些腹瀉,不過我給它用了藥,暫時沒什麼問題。”林偉祺說,“我覺得,還是應該打個電話和你說一下,對不起,沒能好好地照顧阿喵,不過我會爭取在你回來之前,讓它恢復健康。”

     我想了想,說:“Virgil,不用勉強,我相信你已經很好地照顧我的貓了,萬一,我是說萬一,它病情惡化,死了,你也不用太過意不去,我不會怪你的。”

     林偉祺似乎有些無語:“Jodie,阿喵只是得了腸胃炎。”

     “你會打這個電話給我,說明情況還是有些嚴重的,對麼?”我說,“Virgil,盡你最大的努力去醫治它吧,如果阿喵要死了,你幫我和它說一句,我愛它。不過要用中文說,它已經聽不懂英語了。”

     林偉祺愣了一會兒,說:“Jodie,你有男朋友嗎?”

     “嗯?”

     “你要是有男朋友,他怎麼能受得了你的怪脾氣?”

     “你有女朋友嗎?”

     “沒有。”

     我說:“幸好沒有,如果你有女朋友,她怎麼能受得了你的爆脾氣。”

     林偉祺:“……”

     我竟然有些不開心,因為林偉祺說我是怪脾氣。

     我承認我不是那種左右逢源的人,哪怕是現在,在我工作的機構中,我和同事們的關係也不親近。她們聚餐,去酒吧喝一杯,我很少會參加,寧可回到我的小屋抱著阿喵看書。

     但是現實總是會稍稍地磨平人的棱角,我並不想成為人們心目中的怪咖,事實上,我一直覺得自己就是個普通女人,只是有些社交無能。

     幾天後,我去參加了高中同學聚餐,沒想到路上堵車,我竟然遲到了。

     推開包廂的門,裡面很是熱鬧,那一桌子人在看到我後,一下子都安靜了下來。

     我笑著說:“怎麼啦,不認得我啦?”

     他們都站了起來,記憶裡那些年輕稚嫩的臉龐,現在都有了一些變化,我看到了顧銘夕,他穿一身米色襯衫,下著黑色西褲和黑色皮鞋,成熟英俊,已經不是我記憶裡那個有著雪白衣領的少年模樣了。他與時尚靚麗的龐倩站在一起,非常登對。

     我也看到了謝益,依舊是個閃閃發光的公子哥兒形象,餐桌上,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我和他很少說話,只看到他一杯接一杯地喝紅酒。

     後來,謝益喝多了,我決定送他回家,並且和他談談。

     在酒店門外,謝益抱著樹杆大吐特吐,龐倩貼心地為他買來一瓶水,我回過頭,看到顧銘夕站在不遠處。

     寒風中,他穿著一件短款的灰色大衣,整個人透著一股沉穩的氣息,接觸到我的目光後,他微微一笑。

     趁著龐倩在謝益身邊,我走到了顧銘夕面前,冰涼的風一陣一陣地吹過,我們彼此對視,卻不知該說些什麼。

     最後,還是他打破沉默,問:“你博士畢業後,打算回國發展嗎?”

     我搖頭:“我估計,近十年,我都不會回國發展了。”

     他眉頭微皺,說:“剛才聽你和吳旻在聊天,抱歉,我現在英語不是很好,我好像聽到……你們在聊假肢?”

     這方面的話題,我幾乎都是用英語和吳旻溝通的,我抬頭看著顧銘夕的眼睛,沒有躲藏,平靜地回答他:“是的,我跟著我的導師在開發智慧假肢,主要是上肢假肢。現在的下肢假肢已經很先進,很完善,對人體的代償效果非常好,但是上肢假肢還遠遠達不到代償人類手臂的程度。”

     他笑了,一點也沒有因為這個敏感的話題而不開心,他說:“本來就是這樣的,手和腳,功能不同,很難比較。”

     “我們的研究已經取得了不錯的進展。”我簡單地為他解釋,“未來的幾年,也許就會有所突破。到時候,在人的大腦內植入一個小晶片,戴上上肢假肢後,人就能感知並控制假肢,再配合上臂殘肢留存的肌肉和神經,進而全面地操控假肢。我們設想到的最好的情況,就是人類可以依靠上肢假肢完全地自理生活。”

     顧銘夕笑道:“就像機器人那樣?”

     我想了想,點頭:“沒錯,就像機器人那樣。”

     他大概是因為喝了酒,面上突然露出一絲頑皮的表情:“我小時候,一直想要兩隻這樣的機器手臂,後來知道這不可能實現,我還沮喪了很久。”

     “現在沒什麼是不可能的了。”我鬼使神差地說:“顧銘夕,如果……我是說如果,你需要這方面的説明,可以給我打電話。”我聽到自己的聲音,簡直難以相信這是我說出來的話。我繼續說,“你的情況適合配肌電假肢,一開始可能會不太適應,但是經過訓練,假肢可以幫助你做很多事。”

     他點頭:“我知道,我瞭解過,謝謝你肖鬱靜,不過……我不打算配假肢了。”

     我沒有去問他為什麼,因為我知道答案。

     也許假肢這個東西,對顧銘夕來說會是一種負擔,但是我相信,對更多肢殘人士來說,他們會需要我們的説明,尤其是那些年幼、貧困又殘疾的孩子,我堅信我們的事業可以改變他們的命運。

     我立下志向走這條路時,是2003年的冬天,我在北京上學,爸爸給我打電話,告訴我,辛巴死了。

     那本該馳騁在非洲大草原上的獅子王,最後卻孤獨地老死在動物園裡。

     當時,我就想到了顧銘夕,在知道辛巴死訊不久前,我和顧銘夕剛通過電話,是龐倩拜託汪松把號碼給我的。

     電話裡的顧銘夕情緒很低落,我知道,他一定是碰到了困難。

     當時,我一直在思考出國讀研的方向,我學的專業細分下來有各種研究課題,差距巨大,我並不會為了就業而泛泛地學習,不管走哪一條路,我都打算將它作為終身職業,深入地研究下去。

     因為顧銘夕,因為辛巴,我定下了我的科研方向。

     我轉移了話題:“說起來,顧銘夕,我看過你的書了。”

     他有些驚訝:“美國也買得到嗎?”

     “不是,是謝益給我寄過來的。”我說,“你畫得很棒,就是……羚羊**的戲份好像少了一些。”

     看到顧銘夕怔楞的神情,我就知道,他沒能體會到我的幽默。

     我只得再次轉移話題:“那個手鼓,你們還留著嗎?”

     顧銘夕又是一怔,一會兒後才點頭:“留著,在龐倩房裡,她保存得很好。”

     我笑了,說:“留著就好,以後也不要丟,不要送人。”

     他眯起眼睛:“這個鼓,有什麼故事嗎?”

     “等你和龐倩要結婚時,我再告訴你。”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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