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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刑事犯罪科 - 第27章字體大小: A+
     
    第九回 (中)

      傅孫先是怎樣的一個殺人兇徒呢?

      據他自己之後認罪,並在衙門斷斷續續的交代,在大概四年多前,他還是個真正的膽小怕事從不敢和人爭執的普通人。他家三代都是處州府人士。

      一般人如果在一旁聽著,只覺他說的字字句句都很平常。

      諸如十多年間,數次考功名失敗後他便棄了這科舉,多年來就一直在家中以畫扇面為生。

      在本朝,在外界人眼中評價一個男子多以功名論高低,傅孫先並無多少才學,更低了人一等,屬於實打實的無名之輩。

      據他自己說,他年輕時,曾有過一戶心儀的女子,那女子生的窈窕賢惠,還有雙美麗的腳,符合他這個文人出身的男人對女人的一切美好幻想。

      可因為門戶問題,兩人最終便未結合,那時候的傅孫先,內心只是覺得覺得遺憾。

      因他不過是個窮畫師,總可能真的為了那女子入贅別戶,失了這尊嚴,從這段遭遇,可以看出,那時候的在他的實際心理上已經種下了之後數年越發會開始戀足的根。

      後來,他回到處州老家,在媒人幫助下娶了一個娘家舅舅在京城做包衣奴才的大姑娘為妻。

      那大姑娘出身較低,原沒有江南女子那樣自古纏足後留下的小腳。

      還生的比他幻想中的妻室要粗野許多,可傅孫先受妻子一家的銀錢供養,還愛和人談些風月,就也會時時受氣。

      在妻子娘家受的氣,多給了他一些對於女人的陰影。

      他一方面覺得這樁婚事害了他半生,另一方面卻也對年輕時候的那雙他幻想已久的腳產生更多的依戀和美好之情。

      至於他之所以會發現自己其實是個色盲,還是個戀足患者。

      原是有一次他去給人作畫。

      因為日子不好,傅孫先染上了賭博和酒癮,他這手越發地不能拿筆,在這個過程中,他每天在家便會開始畫女人的腳,一開始也只是些自娛自樂。

      可後來,卻讓他偶然發現了一個事。

      他的一位遠在台州府的主顧私下送了件東西給他,讓他照著包袱裡的那本春圖畫上幾筆。

      他原本以為那只是一副普通的閨房之樂圖,但傅孫先一看之下就氣血上湧,險些被這裡面那東西給驚著了。

      那是一副工筆畫,上面畫著各種一副不堪入目的怪圖,下書一行大字,喇嘛教之大威德金剛獸奸女子圖。

      這種密宗行樂之圖原是違法的,不管是私印還是繪製都會被責罰。

      可本朝官府雖然明令禁止民間私印這等恐怖,污穢之物。

      但本朝多有些開在地下,由鹽幫,賭坊,或是水賊供養的私人書齋,會收些常人斷肢圖,閨房畫,隱癖圖,還有畜生和人私通的圖。

      這些被地下收購之後流入民間的怪異污穢的圖,是專門給一些嗜好特殊的人看的,在各地均有書齋印發,悄悄買的人不計其數,更有些人因此誤入歧途。

      官府為此屢禁不止,這其中的門道也就越發深了。

      畢竟這個世道,什麼古怪喜好的人原有都有。

      不止是戀足,在這尋常百姓中,就也藏著有許多不尋常癖好之人,傅孫先每隔幾日便會畫些斷肢圖,多是畫他最擅長的腳,久而久之,他這毛病就越發嚴重了。

      明面上,他今年三十七,一事無成。

      卻也一直都安分守己,而為何此番會真的犯下這殺人之罪,無獨有偶,只因為那一瞬間如何也無法克制的殺欲。

      「那日,我也去那姑子廟外燒香,從後門出來時,四下無人,倒讓我看到了那個女孩家……她看著很小,就著了身布褂子在那兒拎著籃果子準備走,那麼嬌小單薄的一個人,蹦蹦跳跳的,我在後頭,瞧著無人在旁邊,看著看著就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

      「為什麼會在那一刻突然要跟上去?」

      聽到他心安理得,甚至還有些回憶性質地陳述著自己的殺人動機,富察爾濟也帶著絲思索地認真端詳看著這不同於過去很多此類型的犯人。

      可下一秒,他卻見已經在承認自己罪行的老書生那乾巴巴的臉上露出一絲猥瑣,促狹又很平靜的自嘲。

      「還能為何?當然是看她的臉蛋長得美,還有……她那雙小腳,很吸引我。」

      這話說著,明知自己一旦被抓,怕是已經命不久矣,這老書生卻也用一種怪異的眼神看著富察爾濟笑笑道,

      「從前民間的一些處州女子,大多羞澀保守,不愛出門,穿的也是蓋腳趾不露鞋面的長裙,但自入關後,有些女孩家年紀雖輕,卻總愛將自己的身體髮膚輕易暴露,她們會在家穿些用針線蓋過,那露出半截繡花鞋面的鞋子,那些鞋子我等老手一看便知她們是動了春心。」

      這話說的極盡暴露人性之醜陋。

      從一個成年男子的角度出發,殺死一個不能反抗的未成年女子,卻又在腦子裡為自己尋找著為犯罪開脫的借口。

      他眼中的不貞潔,彷彿成了這等軟弱無能,只能在腦子裡幻想的男人下手的一個根據。

      可顯然,在傅孫先這樣的人眼裡,張梅初,阮小儀和曹孫氏都是這樣能受他隨意染指的女人,

      如第一個被殺的張梅初,是傅孫先將心中罪惡徹底釋放的開始。

      中元節那一夜,他本事如自己所說偶然去姑子廟外燒香的,但見當時年方十四的張梅初正好在此處落單,又穿了雙如他所說的那種露鞋面的鞋子,他不知怎麼的就下意識地跟了上去。

      傅孫先是一名畫師,觀察力本就異於常人,一眼便覺得那腳很小。

      他當時就有些心猿意馬。

      見處州府姑子廟外原有一條小徑,便走上前去先和張梅初問了句路。

      見這小姑娘非但不怕自己,還笑著要領他去廟裡就伺機跟上去,等從後面繞過廟堂時,這惡徒當即扯下自己褲子上的腰帶就將其勒暈,又從廟裡就擄走了她。

      此後的事情,多和富察爾濟還有段鴞推測的差不多,因為張梅初幫助他時就已經陷看見了傅孫先的臉

      他從一開始並不打算留活口。

      可城中夜晚有宵禁,即便殺了人也不便在這周圍拋屍,他將被捆著手腳的女孩先挪動到自己的家中,用一直以來很少會用的紅染料替其換好了鞋子,又畫好了指甲,這才將她卷在一塊畫布中帶到了城門前。

      那夜是中元節,外頭天色非常地黑。

      當時守衛就在不遠處,傅孫先抱著畫布中那具已經奄奄一息的酮體躲在暗處,深知自己一旦想要越過城門去那外頭的河溝,必然會在半刻內被輪換的守衛發現。

      所以他看準時機,先抱著張梅初小心翻過一旁的柵欄,又在跑出城門的半刻後將她丟在半路,假作準備進城的模樣被發現。

      這樣一來,城樓上的守衛誤以為他想進城,只令他明早再來,給了他充足的回來繼續作案的時機。

      等將張梅初帶至河邊後,他這才將一早準備好的刀子拿出來,先在河溝邊脫掉自己的衣物,將其凌虐一番,這才將她穿戴好鞋子就此丟入了河中。

      有了這一重不在場證明,傅孫先才能完成了自己的『不可能犯罪』,並在之後每每得手兩次。

      之後他用了相同的手法連殺阮小儀和曹孫氏。

      阮小儀雖還沒出閣,但身上已帶了定親的首飾,這才使她在傅孫先看來遠沒有張梅初那麼貞潔。

      而之後的因曹孫氏長得年輕,身子骨嬌小。

      那日原是去往居士那裡清修沐浴也沒梳髮髻,他將其誤認為少女,還是脫下那婦人衣服後才發現真相。

      因為這個,傅孫先就也如段鴞之前驗屍時所言對三個女子採用了不同的毀屍辦法,這也就造成了三具屍體本身不同的毀壞程度。

      如果不是第四起案子發生後,這殺人魔鬼般的畫師已意識到有人在模仿他,出於謹慎的目的,他也選擇了暫時停止,或許這起案子之後的受害者還會增加。

      這樣想來,這起看似只是尋常心理虐殺女性的案子背後卻也著實令人覺得有些諷刺起來。

      傅孫先這一番證詞,基本和富察爾濟段鴞之前的推論分毫不差,因為已經被看穿了所有作案手法,傅孫先基本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承認了。

      作為處州府要犯,他將和第四起兇案的模仿犯朱粲一起被不日押送法場。

      也是到此為止,這時隔一月的紅睡鞋女屍案到此終於是告破了。

      這一日,到衙門兩邊的審訊結束的時候,等候在外多時的張吉老捕快終於是含淚迎來了案子背後的真相。

      今日,富察爾濟和段鴞二人這一通配合下來。

      又是驚馬緝兇,又是這一塊審問的,卻也順利地將此案告破。

      二人不僅一塊抓住了紅睡鞋女屍案的兩個真兇,還額外抓住了楊青炳這麼一個私售藥物的不法之徒。

      也因此,馬自修還特地將他師傅攙扶著一步步過來和他們專程道了句謝。

      對此,不說段鴞了,就是富察爾濟這麼個往常說話很不靠譜的卻也和老捕快鄭重地回了個禮。

      也是聽說,他們原不打算多留,破完案就要走了。

      老捕快也不得挽留,只說那日一定要好生送送他們。

      走時,老捕快的背影顯得那麼憔悴,但這公道正義還高高懸掛在上方,卻也證明著這世道還是有理可尋的。

      只是,這一日結案時,段鴞卻也不免回頭,最後面無表情地看了眼處州府上方的那塊匾額。

      青天正義。

      傅孫先真的後悔過自己殺了人嗎?

      從方才這已經伏法認罪了的兇徒眼中似乎也看不出這等東西,

      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倒也令段鴞也跟著突然想起了一個說法。

      過去在明朝犯罪學中曾有一個假說,說大多數真正有犯下殺人罪行的人,有半成都是此前從未案底的人,這一類人往常根本看不出什麼問題,但實際心理狀況卻比他人更容易犯下罪行。

      因為隱藏人格的驅使,一般人很難判斷這類人是不是具有攻擊性,而眼前的這個任憑誰第一眼都看不出一點問題的老書生。

      他的貌相一看就不是極其軟弱,常年脾虛掛著眼袋,長相乾癟,衣著也很清貧。

      並無多少家財,瞧著也不似愛惹是生非的人,如果不是伺機殺人拋屍,放在平時,任何一個力氣大些的平民百姓都可以將這樣一個老書生打倒在地。

      所以,從來不是強大殺死了弱小。

      而是惡殺死了善。

      這世間,從來罪惡無邊

      光明之外,真相始終難以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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