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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刑事犯罪科 - 第6章字體大小: A+
     
    第二回 (中)

      因這一番談話,之後兩人看來是得一塊想法子偵破此案了。

      他們倆一個是偵探,一個是仵作。

      雖然過去素不相識,但既然在這來到松陽縣的頭一天,就碰上這同一樁兇殺案,勢必是要共同參與其中了。

      富察爾濟似乎認定這是場有預謀的兇殺案,那個在石頭菩薩廟殺人的兇手很有可能在幾日內再次作案,這個觀點倒是十分罕見。

      畢竟替官府辦案這回事在一般人看來,頂多只是搜集物證,尋訪證人,但這人思考問題的方式,卻有著他自己的一套奇特迥異的方法。

      四問法——這辦法在此之前段鴞還真是聞所未聞。

      但據說這正是那位富察偵探生平自創的『甲乙丙丁』四問破案法,這四問並非其他,只四個關於案子的原始提問,即:

      甲,殺人者是殺人者嗎?

      乙,被害者是被害者嗎?

      丙,殺人者殺死被害者的工具和方法是什麼?

      丁,殺人者殺死被害者的動機又是什麼?

      由這最簡單,最通俗的四問作為案情考量出發,尋訪兇案之後的諸多疑點,世間謀殺兇案皆能尋得真兇,套入眼前這一切來也是完全可以理通順的。

      剛好,放了鴿子的札克善這時也到了。

      原來,他早起時出門竟忘了帶錢袋,走到半路才被官府同僚指出,只得和個馬大哈似的匆忙回家去拿。

      現聽說他們倆這麼早竟碰到一塊,還已經在茶樓喝過茶聊完一輪案情還挺驚訝。

      札克善不知道此結交非彼結交。

      兩個天生八字不合的人碰到一塊,其實也算是結交彼此一種的方式——富察偵探和段鴞目前差不多就屬於後者。

      「富察爾濟,所以你為何又突然過來了哈哈,是因為我告訴你段先生很厲害,驗屍很有一手麼?」

      這話也解釋了有個人怎麼又會來的緣故。

      原來是札克善後來說了段鴞的事,某位富察偵探對此似乎懶得搭理身邊這擠眉弄眼的傢伙,只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喝著茶來了句。

      「我關心的只是屍體身上的物證,其他的事都和我無關。」

      「行,行,您總有話說,不過話說回來,其實整天段先生來段先生去也挺怪怪的,像我這種粗人吧,也不是什麼讀書人,不懂什麼字啊號的,段先生你有什麼小字之類的麼。」

      札克善又突然這麼問了一句。

      「我沒有什麼字號,你要是不介意,就直接稱呼我段鴞吧。」

      段鴞回道。

      「啊!真的?!」

      「嗯,隨你。」

      「哈哈,段鴞,甚好甚好!」

      這種最平常的,有交情的人之間稱呼問題,段鴞本也不是很在意。

      札克善卻很高興,頗有種自己本得了個偵探朋友,還又多了個仵作朋友,這下是不用愁被馬縣令打板子的慶幸來了。

      這之後,三人在茶樓裡一塊用過一杯清茶,就打算先聊些案子上正經事。

      正好今天也是第一次正面一起走訪案情,所以段鴞順帶也在這茶樓中把昨夜的部分驗屍結果給他們看了一下。

      面前的深色的老梨花桌面上,多餘茶具已被先行移到一旁。

      段鴞用杯中清水倒下,並用布巾仔細擦了兩遍下自己的手心手背,才去拿袖中帶來的那包東西,並用指尖挑著一下掀開。

      在最當中分別擺著一打驗屍卷宗。

      一盒蘸過屍體胃液,上面黏著些黃黑之物的銀針,另有那從屍體賁門找出來的榴花耳飾與那蟲咬的傷口皮膚。

      這其中,段鴞所記錄下來卷宗的主要是瑞邛的外傷和內傷情況。

      外傷的話,即那一道脖子上的致命傷,和那一處無名的蟲咬傷口。

      但據札克善目前給出的說法是,官府那邊的凶器還沒有找到,看來要搞懂這道致命傷到底是什麼東西造成的,怕是還需要另一番尋找。

      關於那處黑色圓點狀的蟲咬傷口。

      段鴞後來在義莊已通過那一小塊淡黃色皮屑,和那毛囊中仔細夾出來的一根黑色倒刺大致推測出這是一種蜱蟲所咬。

      「蜱蟲?」

      那手端詳著那白布上的黑色蟲刺,人正好坐他對面聽他陳述的富察爾濟聞言也反問了一句。

      此時正值暑末,松陽縣地處山中。

      暑熱未散,又滋生許多毒蟲。

      蜱蟲是南方一帶常見的一種蟲子,一旦在林子裡被叮咬上,用手拉拽,便會將蟲刺留在皮膚之中,這蟲刺怕就是如此留在瑞邛身上的。

      「嗯,蜱蟲這種蟲子多見於夏季的山中草木上,人畜一旦被咬,勢必在皮膚上留下外傷,你們以前聽說過,松陽一帶的山上有蜱蟲出沒嗎?」

      「誒,這倒是奇怪了,這東西好似真是沒有啊,樵夫往常在山上走,要是菩薩廟一帶有蜱蟲傷人,早該找衙門去尋藥告知了。」

      口中說著,札克善也是面露不解。

      「所以,這蜱蟲也未必是山上草木裡的,也許是染上蜱蟲的人畜身上已經帶上的,或許就是兇手自己身上帶來的。」

      段鴞幫忙得出這一結論。

      因這蜱蟲之傷,怕是連兇手自己都不清楚當晚在瑞邛留下了證據,所以循著這條暗處的線索,或許能將現在的這些證據集中在一個身染蜱蟲的人或牲畜身上。

      至於那屍體內傷情況,就是這昨天晚上,段鴞又通宵把瑞邛屍體的分解時得出的那部分了。

      可札克善這個人高馬大的傢伙一眼注意到那一大包著黑黑混混的髒東西,就『哎喲』一聲躲遠點,喉嚨裡直犯噁心。

      幸而茶樓上下除了一個下去的小二和兩三個茶客周圍也沒人。

      這邊的動靜也才沒引起更多他人側目。

      倒是某種程度上早已經見慣了這種東西的富察爾濟隨手接過段鴞遞過去的東西看了眼,又湊在鼻子邊上聞了聞才評價道。

      「這些胃裡的東西到他死時還沒嚼碎,應該是囫圇吞下沒多久,他就被那個人給殺了。」

      富察爾濟這樣說道,想想又面露思索緩緩敲了下桌子,在腦子裡搜尋著線索如此現場推測道,

      「他和那人該是認識的。」

      「如先前證人所說,在四日前的申時,證人目睹瑞邛上了山,他那一夜沒在書院中吃飯,所以比自己尋常要走的快很多,可他是個身形羸弱的童生,平常上山要花更多時間,走這麼快本就不符合一個童生的體力,想來是他為了急忙赴約。」

      「哦,所以那夜其實是山中破廟有人在等他,然後兩個人一起用了這些酒和菜?」

      被這即便已經清洗胃液處理過,卻依舊刺鼻的惡臭熏得頭暈,一旁面面相覷的札克善捂著鼻子瓦聲詢問。

      「差不多,在這一個時辰中,他走的很累,人在行走疲憊之下,腸胃會比往常蠕動快些,也就是往常我們所說的沒胃口,他一上山後,就與那人見面,又在廟中用了這些酒菜。」

      「證人說自己見著個女子。」

      「但按照蘭春蓮的供詞她也在山上,可她卻又說自己沒根本見到什麼別的女子,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原因。」

      「怕是如此,此外,這驗屍結果還有兩點,我尚且沒有想通。」

      段鴞又道。

      「哪,哪兩點?」

      「一,在他的胃裡有一隻榴花耳飾,這東西怕是兇手的,只不知為何會在瑞邛的胃裡;二,瑞邛有定期修剪皮膚毛髮的習慣,包括他的私處,他的褻褲和下身沾著些乾了好久的精水,怕是那一夜他還與人行過房事。」

      凡事都習慣於事無鉅細,在死者身體上證據更是每一件記得很牢的段鴞也不忘這樣緩緩補充道。

      這些零散的案情線索,就是他目前從那具已經死去的屍體上找來的。

      後續他會將這些東西全部移交給官府,但眼下告知給富察爾濟和札克善,他也算是盡了自己作為仵作的本分了。

      「額,行房房房事?」

      大白天突然聊到這麼個有傷風化的話題頓時臊得臉都紅了,札克善怕是被人聽見,只捂著嘴思索了下又疑惑地小聲道,

      「可這不對啊,蘭春蓮是個五不女,她那身子怎麼可能和瑞邛偷偷行房事呢,但那證人又說看見她了,這會是什麼緣故造成的呢?」

      札克善問。

      「有兩個可能。」

      富察爾濟這樣說道。

      「一,蘭春蓮說了謊,但你也說了,她是五不女,本不可能和人私通,她和瑞邛行不了房,二,便是那女子並非蘭春蓮,就是瑞邛自己相識的女子,證人誤將其認作蘭春蓮,這也就造成了兩方證據上的誤打誤撞。」

      這怕就是目前這石頭菩薩殺人案中最有可能的解釋了。

      原來,那夜瑞邛竟不是去廟中燒香去的,而是去見另一個女子,只是這童生也不曾想在廟中用過酒菜後,尚未得佳人入懷,就已經一命嗚呼。

      只是這殺人真兇,眼下逍遙法外,怕是還要仔細取證一番才好。

      這一早上,三人根據案情又說了一些別的。

      因他們三個原是應該案子的事要先一起去衙門那邊的。

      但富察爾濟這人現在又非說現在也不著急去衙門,應該再出城去第一案發現場多看一眼。

      「破案是忌諱一切破壞現場物證的外物,比如颳風,比如下雨,比如外頭這一個個看熱鬧不怕事大的鄉親父老的腳印,但第一案發現場也是進而揣測兇手行兇的地點,不去看你怎麼推斷出那一夜殺人的情形?」

      富察偵探這麼說著,似乎說的也有理。

      幸好大早上出城還算方便,他們三個找了輛過路的馬車一道上去人隨後下來就開始以步衡量那一夜瑞邛上山的情景。

      這其中,段鴞還是頭一次見人用紙筆路尺丈量路徑,來精確計算他人上山時間的。

      但富察爾濟卻計算的非常準,甚至能將誤差都在腦子裡完整地算出來。

      這讓一旁望著也不作聲的段鴞一時倒有些好奇起這偵探葫蘆裡到底賣著些什麼藥來,更有些因這個人的舉動而暗自思索了一下。

      此後,三人一塊上山。

      一路上倒是風平浪靜。

      雲青色的霧氣籠罩於山中。

      白氣瀰漫,似這天地間的一抹和萬物生靈相通的神魂之所。

      段鴞坐在顛簸的馬車邊一聲不吭地望著外頭,見那白氣掩蓋著遠處的菩薩廟,思緒也是跟著一道漸漸飄遠。

      辰時三刻

      石頭菩薩廟

      外部圍著一群官府臨時搭著的木頭圍欄,避免其他不明真相的人闖入破廟中。

      這第一次案發現場的親臨走訪,富察爾濟和段鴞正一塊推門步入這山中破廟之中。

      只聽「吱呀」一聲,兩扇掉了漆的廟門被推開,落磚的屋頂上隨開門的動靜落下的灰塵不多,料想是這兩日既有兇案發生,又有官差來收過屍的原因。

      因天色還早,有些薄還霧罩在這破廟周圍。

      官府昨天就將這週遭全部圍了起來,也是札克善願意帶他們來,才可以跨過周圍這松陽縣衙門圍起來的白布。

      三人進來後便在廟中來回走動,共同尋找些線索。

      此刻,看這頭頂的樑上木材多是蟲蛀過的,廟中氣味也是惡臭難聞,

      不遠處,正對那香案的一方青磚地上,用一白漆將死者原先躺著的地方圈了出來。

      那地方積水嚴重,屍身正是泡在裡面多日才會腐爛陳那樣,瑞邛死時正對著這菩薩佛像,左手指僵指向那佛像,雙腳平放朝內。

      富察爾濟一走進來便看到了在堂前混亂的腳印。

      他當下一人站在正當中就這麼低頭看著。

      那隻灰色眼珠卻是將眼前寺廟中那些已經被雨水,香灰毀壞的幾乎看不出來原本面目的模糊腳印掃得一清二楚。

      這並不是他生來就有本事。

      雖眼睛見不得光,每每到驕陽處他就得小心躲著點光,但只要是到了這晦澀暗處,常人所看不清楚的一些細枝末節的證據,他就能看得更清楚些。

      因一隻眼睛廢了,另一隻眼睛的用處就也更大。

      多年來他辦案時總比常人多注意些細節,如這石磚地上的腳印,如這屋簷上的一處水珠,如山中四季流水之形,都是他所會平常注意到的。

      可此刻他眼中所見,卻第一次令又蹲下來些仔細辨認那些沾著香灰的腳印的富察爾濟也有些思索。

      因為前日官差來辦案,向來廟中左側這一排靠近屍體雜亂無章的官靴腳印便是衙門中人的。

      此外,旁邊還有些香灰沾上的,是蘭春蓮,因地面沾水,所以腳印沒被擦拭乾淨,反而因此留在了廟中。

      但在這以外,卻是只有些雜亂的男子腳印,再找不到另一個女子來過石頭菩薩廟的蹤跡了。

      偏這時,札克善這個人高馬大的在後頭緊張兮兮跟著進來了。

      可一邊走進來,還一邊拿刀提防地望了眼這曾經發生殺人兇案四周。

      當看到那寺廟當中,那具石頭表面都爛掉了,所以表情顯得也陰森許多的菩薩佛像,這明顯嚇了一跳的傻大個還是站在底下,不免發楚地雙手合十做了個老天保佑的手勢。

      「……菩薩保佑保佑,保佑我札克善早日娶妻生子,光宗耀祖。」

      這話倒是嘀咕的有趣。

      「喂,菩薩可是給女人送子的,你現在這是打算拜一拜也給自己求個子麼,札克善。」

      本打算直接蹲下取證的富察爾濟見他在那邊拜的起勁,便突然出聲地在後面懶洋洋提醒他了這麼一句。

      沒開口的段鴞在旁邊聽著也可疑地翹了下嘴角,札克善一聽就面色漲紅,結結巴巴才瞪著眼睛嚷嚷著來了句。

      「喂喂,誰說的,我可聽人說這天底下菩薩也不是全是女子,就比方說著觀音吧,誰說她定是女子啦……」

      札克善這一句話,不知為何令富察爾濟和段鴞一起頓了下。

      當下兩人一起臉色一變快速抬頭,卻見那石頭菩薩面露慈悲,好似女相,亦男亦女,一時竟是迷惑了世人的雙眼。

      ——這下,他們終於知道為什麼證人說自己看到和瑞邛在一起的是個女人。

      蘭春蓮非說自己在申時一刻所見的卻是個高大魁梧的男人的背影了。

      因為瑞邛的情人根本不是個女子,而是個在四日申時著女人衣服在此地和他私會,殺人的男子。

      石頭菩薩廟夜殺人案,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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