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另一個活生生的人。
這就更好笑了。
他跟叢烈生活的三年裡,居然都不知道居然存在一個對叢烈來說這麽重要的人物。
他垂下目光,有點後悔提起這個話題。
“我取這個名字,是因為他喜歡《致愛麗絲》。”叢烈試著去捕捉雲集的目光。
雲集也喜歡《致愛麗絲》。
但是聽見他現在這麽說,一瞬間又覺得不喜歡了。
“是嗎。”雲集有些心不在焉,試圖忽略叢烈的聲音。
叢烈還在繼續,“他對我有很多幫助……”
“好。”雲集衝他短促地笑了一下,“預祝你演唱會順利。”
叢烈讓他堵得一愣,但還是跟了一句,“你到時候有空嗎?會不會來現場?”
雲集簡直想問叢烈到底什麽意思。
他獻給別人的演唱會,自己去那兒幹嘛呢?
但是當著鏡頭,他不好拒絕得太生硬,“到時候再說吧,看時間安排。”
叢烈安靜了一會兒,聲音比早上剛起床的時候更喑啞了,“到時候你能忙什麽忙得連一場演唱會的功夫都抽不出來?”
雲集半是開玩笑,半是理所應當,“我買不到票啊,叢老師的票,連黃牛都只能搶到外場吧。”
“你不用買票,”叢烈聲音裡帶了一些低落,“我可以帶你進去。”
雲集明白了。
這就是在做節目效果。
叢烈現在就是這麽一說,那他也就那麽一聽。
“行啊,叢老師都這麽說了,我當然還是恭敬不如從命了。”雲集笑了笑。
但叢烈還是沒多高興,又追問了一句,“你真的會來吧?”
雲集太不想繼續這個話題了,隻想趕快敷衍過去,“當然要去了。”
但其實只要他一想起那個名字,那些閃耀的燈牌,就只能回憶起那天的冷雨,還有跟黃牛蹲在一起時周身繚繞的煙草味。
叢烈接下來的興致明顯高多了,在後面出發去海釣的車上甚至唱了兩首歌。
彈幕的熱度瞬間暴漲。
【聽見雲集答應來演唱會,某隻酷蓋眼睛都要笑沒了哈哈哈哈!】
【啊啊啊烈哥是我的神!!!】
【為什麽有的人的聲音就像是樂器一樣啊?聽見叢烈的聲音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不誇張。】
【誰救救我為什麽會這麽甜?叢烈好像那種甜甜小狗,我第一次見這款叢烈救命!】
【剛才你們看見叢烈追著雲集問來不來的眼神了嗎?啊我的心都怦怦跳!】
【他說他願意——】
【話說有沒有機會聽見二位合唱啊?】
【合唱合唱!!!聽不見合唱我的朋友死不瞑目嗚嗚嗚!】
【雲集老婆——想聽老婆唱歌——】
主持人立刻隨著風向活躍氣氛,“我們好像確實沒聽過雲老師唱歌,觀眾呼聲這麽高,雲老師願不願意賞臉來一段?”
雲集搖搖頭,笑著說:“我五音不全,該嚇著大夥兒了。”
“那怎麽會?美人都會唱歌,雲老師肯定是謙虛了。”於隋卿笑盈盈地看著他,“大夥都這麽想聽你唱歌,雲老師該不會連這點小小的心願都不滿足吧?”
但雲集是真的不會唱歌。
上輩子他為了迎合叢烈,去學過好一段時間的美聲,後來那位大師很委婉地跟他說:“愛好和愛人一樣,可以是廣泛的,但適合自己才最重要。”
但他當時只聽懂了一層。
雲集記得有一次朋友聚會,當時因為他和叢烈的工作交集非常大,來的好多人都同時認識他倆。
那天吃完飯,大家就起哄說一起去唱個歌。
當然很多人是想跟叢烈多打打照面,日後好走關系。
雲集雖然酒量很不錯,但是當天替叢烈擋了很多酒,已經喝得有點酒意了。
然後KTV裡人一多,大家又起哄架秧子,讓從沒當眾唱過歌的雲集開個頭,帶著叢烈合唱。
他不該喝那麽多酒。
以至於一時上頭忘了自己五線上面沒有譜這件事了。
雲集還記得那是一首情歌。
前奏響起的時候其他人還在隨著節拍搖晃,等雲集一開口,整個包廂都凝固了。
多少是有點醉了,他根本沒有察覺出來大家臉上的笑意越咧越大。
然後有人開始把叢烈往前推,“快快快,跟我們雲總琴瑟和鳴。”
當時雲集眯著一雙桃花似的醉眼,“叢烈,這首歌我……我獻給你。”
酒氣發出來是有個過程的,當時正好到了雲集意識最渙散的時候。
他搖搖欲墜地拄著唱歌的大理石的高桌,朝著叢烈招手。
在那短短的幾秒鍾裡,他是幸福的。
因為他在期待和叢烈的第一次合唱。
然後叢烈在眾人的注視下,沉著臉走出包廂,哐地把門拉上了。
就像是在耳邊砸響一道驚雷。
雲集的酒一下就醒了。
但是如今他已經完全想不起來那天自己是怎麽回家的了。
是坐車,還是走著,有沒有吐,有沒有在家門口徹夜徘徊。
他不想記得了。
“我和你一起唱。”叢烈打斷了雲集的回憶。
雲集眨了下眼,抿著嘴笑了笑,“你唱吧,我真不會唱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