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說多錯,孟歡選擇保持沉默。
可此時,卻礙不住安垂問他:“他撥出這麽多人來找你,看來很在乎你啊,你怎麽想?”
孟歡怎麽也清楚,在他面前說藺泊舟的好話等於自討苦吃,咳嗽了聲,含糊地說:“我是他大街上搶進王府的人。”
“我知道,”安垂詭異地盯著他,一笑,“所以,等於我救你出火坑了?”
孟歡默了默。沒有說話。
“看他找不到你,真是爽。”安垂掃視了一圈大街,腳步輕快地躲到一旁的牆壁後。他雖然喜歡口嗨,但觀察力極其敏銳。
冒著暴雨,他們終於走到一戶人家裡,一個老頭似乎等了很久了,打開門:“快進來。”
“砰——”
孟歡後背被重重一推,進了門內,濕噠噠的鞋子掉落在地,後背泛起一陣刺痛感。他站在簡陋的房屋裡四下打量,安垂等人終於輕松下來,脫下了身上那層濕漉漉的皮,在爐子旁烤起衣服來。
暫時能休息了。
孟歡渾身的力氣早已耗盡,他清楚自己的位置,便抱著濕淋淋的雙臂,到牆角自覺地蹲坐下,默默地用手指擰著衣服上的水,試圖讓它乾燥得更快,同時盡量降低存在感。
他們在說話。
老頭對孟歡的存在很不解:“王子打算怎麽逃出內城?偽裝成百姓和客商是可行的,但還得帶著他。各處有人盤查,只要他一呼救馬上會被發現。不如把他殺了吧?”
孟歡手指一頓。
安垂的身影擠在一張破舊的椅子裡,他衣服脫了下來,露出半截雄健的後背,漆黑的影子隨著火光而搖動,他面露思索
“不行,他的用處比你們幾條人命重要多了,如果可以,我希望是你們死,而不是他死。”
隨從的人神色有點索然。
有人大膽地問起,“那我們要仿的到底是一封什麽信?”
安垂依然冷酷:“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不過他說完這句話,從狹窄的椅子裡站起了身。
“……”
孟歡意識到不妙,停下了擰乾衣裳水的動作,將手手指收回袖子裡,把頭垂著,一副什麽話都不敢說的樣子。
頭頂。
衣裳夾層裡取出的乾燥的信紙和墨水,“哐當!”,伴隨著刀磕到桌面的脆響,砸在桌面,安垂森然地俯視著他:“你還沒摹會印章?”
孟歡已經感覺到自己再說還沒學會,大可能被他砍掉手指,點頭,“會是會了,但……”
“那就現在畫!”
安垂雙手掌上了那把刀,骨骼攥緊,一股猙獰的壓迫感湧了上來。
孟歡後半句話咽回了肚子裡,他坐到桌子旁,因為冷,他的手在不停地打哆嗦,手指剛拿起毛筆,筆杆顫抖,將混著水的印泥沾染得到處都是。
藺泊舟印章用來防偽的裂紋太過特殊,重新刻製絕無可能,因此他們想到了把印章畫出來的方式,但這是一場精細活兒,看到孟歡這顫顫巍巍的手時安垂就知道這印章今天大概率又摹不出來。
但孟歡還是認真的低頭在信紙處細細描繪。
“……”
安垂罵了句:“操!”
他抿著牙槽暴躁地轉過了頭,回到火爐旁,身心俱疲,也需要好好地休息。
一盞小小的煤油燈,孟歡確認他們都睡熟後,遏製住手腕的顫動,畫出了和藺泊舟一模一樣的印章。他隻想確定自己能不能畫,現在看來,他已經能畫了。
孟歡用朱筆將印章抹掉。
腦子裡襲來一陣暈眩似的昏沉感,孟歡忍不住將下頜搭在了桌面,但再醒過來時,腦子裡鑽出一陣刺痛感,周身的皮膚開始發熱,好像被火烤著。
他先前一直覺得很冷,現在又覺得溫暖。
因為他發燒了。
眼皮幾乎睜不開,昏昏沉沉地趴在桌子上,天色透亮時,這群異族人也陸陸續續地醒來,老頭匆匆忙忙從外面進來,“不行,城裡開始挨家挨戶搜查了,估計很快就要搜到我們這裡來,必須想辦法,盡快出城,否則只有死路一條!”
氣氛卻變得很沉默。
他們找不到出城的辦法了,他們完全沒有辦法了。
硬碰硬是絕對不可能的,如果說靠武力闖出城門,那群荷槍實彈的錦衣衛和京軍會把他們打成篩子,可是,如果只是待在這間屋子裡,挨家挨戶搜查,絕對很快就要被搜出來。
死寂中,這群異族人感到了絕望。
但是,有人看到了一旁的孟歡:“要不然,我們先割掉他一隻耳朵,送給藺泊舟,讓開大開城門,否則我們就殺了他的妻子?”
孟歡暈乎乎地看了他一眼,嘴唇乾燥,沒有吭聲。
“不可能,”安垂深深地撐著桌面,“你們不了解藺泊舟,他絕對不會答應這種幼稚的條件,就算答應了,也會背後使絆子,讓我們逃不出他的手指。”
安垂勾著唇,嘲諷地笑了笑,“而且,漢人的掌權者是很傲慢自大的,哪怕再容貌再傾城的美人,在他們眼裡都和玩物無疑,讓他為一個玩物做出犧牲,完全是癡人說夢。”
不得不說,安垂真的充分把握住了封建王朝的醜態。
但他不知道的是,這是一部愛情小說,如果他們真的采用這個方法,說不定藺泊舟真的會腦子抽瘋讓他們逃走——只是孟歡的耳朵要被割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