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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醫生的心頭寶 - 第542章 你乖,我就不會有危險字體大小: A+
     

    「我有愛人了。」

    宋南墓說完就踢開凳子走人了,宋湲盯著他的背影漸漸消失在拐角,消失在自己的視線。

    以後還會見面的。

    她這麼想。

    但肯定不是現在。

    宋南墓今天有心憋著氣,就等著江北澤主動打電話聯繫他,問他什麼時候回來,可是等了一下午都沒有,去賣場逛了一圈,出來的時候,發現手裡拎著好幾串冰糖葫蘆,還有一些江北澤喜歡的零食。

    怎麼就喜歡吃冰糖葫蘆了?

    明明在紐約,也不見他這麼想。

    他承認還是自己想了,想回去了,以前沒家那會兒,就算宋毅凱給他打一百個電話,他都不會回去,就在外和幾個兄弟鬼混,喝酒打撞球騎摩托車,十點之前絕不回去。

    現在有了枕邊人,想法都變了,身邊的兄弟也沒了,交際圈也淡了,漸漸地只剩他一個了。

    宋南墓胡思亂想著回去了。

    看到房門是開著的,玄關的燈也是開著的,黃綠色的光影打落在牆上折射出一道痕迹。

    江北澤早就回來了,蹲在客廳花架的下面,逗弄著一隻小狗。

    一隻純種的小金毛犬,棕黃色的毛,不大的狗。

    這狗宋南墓看著眼熟,以前他見過江北淵家裡的玉立,這小狗倒是和那隻大狗九分像。

    「誰家的狗?」

    宋南墓在玄關處換鞋,弔兒郎當開口說,氣來氣去,主動找台階下的果然還是自己。

    「我二哥家的,玉立生的。」江北澤沒抬頭,沒看宋南墓,兀自淺聲道。

    果然如此。

    宋南墓本來心裡就有氣,現在更憋著氣發泄不出來。

    「你喜歡養,我給你買只好的不行嗎?」

    「狗的生命是沒有貴賤的,玉立死了,就只留下這三隻小狗,我要的這一隻,叫長安。」

    宋南墓才不管他長安不長安的,踢躂著拖鞋走了過去,把地上的狗抱了起來。

    看著傻了吧唧的模樣,也不知道好不好養活。

    「這狗醜死了,明天我送回去,順便去寵物醫院給你買只新的!」

    「我不。」

    江北澤這次很強勢,把他懷裡的狗搶過來,寶貝似的抱在懷裡。

    宋南墓徹底火了,印象中江北澤已經很久沒同他這麼杠過了。

    「你特么的有完沒完?是不是還忘不了你二哥?!」

    「嗯,是。」

    還……是?

    宋南墓氣得想砸牆,還以為他能半推半就一下,這麼乾脆承認,他這顆心,被人開了一槍似的,正好對著心尖的位置。

    「江北澤,當初好上那會兒,你怎麼答應我的?!」

    答應他什麼了?

    答應他,我以後就忠誠於你一個人,其餘人都入不了我的眼。

    答應他,以後你賺錢,我煮飯,兩個人同居住在一起,彼此照顧。

    江北澤一直低著頭。

    「你問我忘不忘得了,我說的是實話,你還生氣,可事實就是這樣,我喜歡我二哥這麼多年,怎麼可能說不喜歡就不喜歡了?」

    「所以現在還喜歡就是的了?」

    「昂,我今天回去,我二哥還給我做飯,我二哥還是那樣,什麼都沒變,我二哥——」

    有完沒完了?!

    宋南墓直接揪住他的領子,把他扯到自己這邊來。

    「那老子特么的算什麼?算你的備胎??」

    「……」江北澤別開眼去,「這幾年你對我好,我看在眼裡,我很感動,可能人生地不熟,所以我很依賴你,這種感情是愛情嗎,你說是就是好了,反正我們都在一起了。」

    「那我就是犯賤,心意讓你這麼糟蹋!」

    宋南墓氣得眼睛都紅了,鬆了手,江北澤重心不穩朝後退了兩步,面無表情看著宋南墓。

    「我讓你犯賤了嗎?你自己主動湊過來的,你要是不來找我,我也不會因為愧疚、因為感動跟你在一起!」

    因為愧疚?因為感動?

    他可能不知道這些話多傷人,多少年,他宋南墓好歹也算個闖蕩江湖的混子,被血淋淋的傷到,多少年沒有過了。

    可能當初去找他就是個錯誤,從那句「永失我愛」開始,就是個錯誤!

    不,從他看上他那一刻,就是個笑話!

    四年過去了,以為彼此都能成熟些了,在他眼裡感情不是兒戲,可在他江北澤眼裡原來不過如此。

    宋南墓轉身走了。

    門摔的很響,回蕩著巨大的顫音,震得江北澤懷裡的長安都打了兩個哆嗦。

    小傢伙水汪汪的眼睛注視著江北澤。

    江北澤把狗狗放到地上,蹲下身摸了摸它軟軟的毛。

    「我演戲很差勁吧……」

    眼睛積蓄了一團白花花的霧氣,晶瑩透徹,直到眼淚一顆一顆滾燙落下來。

    「我這次把他氣走了,他那麼驕傲的人,這下子真的被我傷到了……」

    現在被傷到,總好過日後他傷了一圈人,再自傷。

    玄關處放著兩個敞口的塑料袋,江北澤走了過去,看到袋子裡面盛著他喜歡吃的零食,還有好幾串冰糖葫蘆。

    那葫蘆很快成了眼淚葫蘆,江北澤吃了一個糖球,又咸又苦又酸……根本就不是冰糖葫蘆的味道。

    其實他小時候就喜歡吃冰糖葫蘆。

    那次是江國騰和裴金玲吵架,江北淵嫌煩帶他出去,路過唐人街,然後給他買了一串冰糖葫蘆。

    江北澤記得很清楚,當時那串葫蘆上麵包了一層透明的糖紙,糖球一個個又大又圓,吃起來也很甜,裡面是無核的,不用擔心被卡到牙。

    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那段被江北淵陪伴的時光,真的很幸福,很單純。

    懷念不代表捨不得。

    難忘不代表還眷戀著。

    他現在喜歡的是誰,他很清楚。

    想和誰在一起,他也很清楚。

    但是這些話,都沒辦法對宋南墓說。

    一切都這麼結束了。

    一切都陷入了偌大的安靜之中。

    ……

    半個月了。

    江北澤半個月沒看見宋南墓了。

    從那天吵架,他就沒回來過,這半個月他都是自己窩在家裡,餓了點外賣,要麼不吃,然後困了睡覺,睡不著就靜靜哭,又怕被狗看了笑話,然後蒙著被子,在被窩裡哭。

    長安瘦了一圈,江北澤覺得這樣不好,他不快樂,連帶著狗也不快樂,狗也跟著他日漸消瘦了,明明拿回來之前,言念和江北淵給養的白白胖胖的。

    所以時隔半個月,江北澤終於出門了,去江北淵家裡送狗。

    今天周日,言念在家,三個孩子也在家,言念招呼三個孩子叫「小叔」。

    「長安寶寶,媽媽好想你哦!」

    最喜歡長安的就是江春和,江北澤抱走的時候,小姑娘哭了好久,好在是又送回來了,小姑娘幽怨地瞪了江北澤兩眼,好似在說虐待我家狗了,都瘦了!

    不過忌憚對方是小叔,江春和沒敢說出口。

    江春和拿著狗嚇唬江景明,江三兒故作淡定回房間了,把門給反鎖了。

    江三兒打小沒理由怕狗。

    很神奇。

    沒被狗咬到,也沒被嚇到,但就是怕狗,言念說這是遺傳,遺傳了他爹怕狗的細胞!

    不過狗老老實實趴著,或者不「汪汪」叫的時候,江三兒不怕,就怕江春和拿著狗嚇唬他,江三兒就老實了。

    「嫂子,我二哥呢?」江北澤環顧一圈,沒看到江北淵。

    言念說江北淵去醫院了,今天醫院有個大手術,必須需要他,因為除了江北淵,其餘的人膽子小,沒人敢接。

    江北澤中午沒留在言念家裡吃飯,送完狗就走了,說要去醫院找江北淵。

    中心醫院很忙碌,說話聲、急匆匆的腳步聲不絕於耳。

    相比較那些急匆匆的醫生,江北淵算是閑庭信步的一人了。

    江北澤靠在走廊的牆上,瞧著江北淵從手術室走出來,穿著白大褂,雖然白大褂有點褶皺和斑駁的血跡,但不影響他的乾淨。

    陽光落在江北淵的肩膀,他肩膀很寬闊,身材欣長勻稱,一隻手抄在口袋裡面,走路的時候,外面的光追著他跑,落滿了他的腳邊,他的身上。

    江北澤記得,出國之前,江北淵還是有些清瘦,那個時候可能壓力大,家裡很多事情都不順心,他眉心烏雲重重,眉眼也藏著倦怠。

    現在不了,神采奕奕又清爽,出塵不染的江醫生,很吸引人。

    直到江北淵看見他了,那雙漆黑完美的桃花眼落在江北澤身上,江北澤打了個招呼。

    他得承認,他的二哥依然優秀卓絕,依然光彩奪目,依然丰神俊朗,依然是他見過的,最完美的人。

    曾經是真的喜歡過,現在也真的只是崇拜了,僅此而已。

    「你嫂子打電話說你眼睛腫了,被蚊子咬了?」

    噗、、、

    二哥怎麼跟宋南墓一個樣啊。

    江北澤哭笑不得,「二哥,我就不能是哭了嗎。」

    「哦。」

    江北淵在寫患者的病例,懶懶地看了江北澤一眼,然後又繼續寫手裡的病例,「二十的人了,還哭。」

    江北澤沒有回答。

    寫完了病例,江北淵這才正式端詳江北澤,他瘦了點,衣服前面插著一支鋼筆,棕紅色的鋼筆,不是他當初送給他的那支。

    「換筆了?」

    江北淵的聲音很磁性,比江北澤的聲音要喑啞幾分,一個尾音上揚也很有韻味。

    提到這個,江北澤尷尬地撓了撓後腦勺,「對不起二哥,他吃醋,然後就給丟了,我沒攔住,現在丟哪我也不知道了。」

    那是江北澤18歲成年禮的時候。

    那個時候,他已經和宋南墓在一起了,無意間提了一嘴,我二哥送過我一支鋼筆,祝我前途似錦,一路繁花,然後宋南墓就火人了,二話沒說把江北淵送的那支筆丟了,給江北澤買了一支嶄新的。

    是國外的一個牌子,雕刻和紋路無比精緻,連同筆蓋都沒有任何的瑕疵。

    這是宋南墓攢了3個月的打工錢,給江北澤買的,所以當時看在他這麼誠心誠意的份上,賺錢不容易,江北澤沒跟他計較了。

    江北淵也沒往心裡去,畢竟好幾年送的筆了,送出去了,那就是人家的東西。

    「我下午還有台手術,你自己去食堂吃,要麼給你錢出去吃。」

    「嗯沒事,你忙吧二哥,我就是過來隨便看看的……」

    江北澤想走了,剛轉身就瞄到了拐角處一抹黑色的身影——

    下一秒趕忙轉過身來,抱住了江北淵的腰。

    什麼話都沒解釋,就那麼抱著,往江北淵懷裡蹭了蹭。

    拐角處穿著黑色夾克的宋南墓眯眼瞧著這一幕,拳頭被他捏得咯吱作響,又頹廢地鬆開了。

    所以這算什麼?!

    半個月,他用了半個月的時間冷靜,給他時間,給他機會,哪怕是一通電話也好,一個信息也好,各種方式聯繫他都好,甚至哪怕是罵他一頓不回家也好……

    什麼都沒有,宋毅凱生病了,他今天是過來給宋毅凱買感冒藥的,沒成想就看到這麼一幕。

    很好。

    宋南墓的身影消失在了拐角盡頭,好似從來沒出現過一般。

    江北淵把身上的少年扯開。

    居高臨下,他長眉一揚,似笑非笑,「懂得拿你哥擋槍了?」

    果然什麼都瞞不過他二哥。

    江北澤低著頭,「我和他吵架了,有點矛盾……」

    「你的私生活我不管,我也不插手,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

    三半句話,表明了他自己的態度,但是最後一句才是重點——

    「下次找別人配合你,我不行,我媳婦兒吃醋。」

    說完就回去診療室了,江北澤站在原地笑了。

    忽然覺得他二哥真是太好了,太專一又深情,他是一個足以令無數蜜蜂前仆後繼的男人。

    這樣絕色般的香餑餑,他卻一點都不心動了,不迷戀了,因為,他已經被另一個人,佔據了全部的心。

    人的心都是只有一個,三心二意吃著碗里想著鍋里的,那是渣滓。

    江北澤回到了水榭閣樓。

    他果然還是沒有回來……

    看到那一幕,正常人都會有種遭遇背叛的感覺,回來就是腦子秀逗了。

    現在宋南墓不在,長安也送走了,家裡就只有他自己了,江北澤其實不餓,隨意煮了一點麵條吃了,和宋南墓在紐約那會兒,倆人對著頭吃一鍋麵條,現在吃一碗就飽了。

    吃完飯,就拿著宋南墓送他的鋼筆玩。

    其實這隻鋼筆江北澤沒捨得用幾次,怕用壞了,裡面的還塞著一張小紙條,是當年他給他寫的同學錄,「永失我愛」這幾個字,被他剪下來了,捲成條塞到了鋼筆裡面。

    但是這件事,宋南墓並不知道。

    窗外的風比較清新涼爽,比屋裡的沉悶要好太多,江北澤趴在窗戶上,閉著眼睛感受這風,其實如果不是宋南墓,他一定會孤獨終老的,因為愛而不得。

    就像這風,吹得涼,吹得歸無定所。

    最後吹得手都麻了,他才恍惚回過神來,要關上窗戶,不然感冒了遭罪的是自己。

    可能是凍得沒知覺的緣故,手裡的鋼筆沒拿穩,徑直掉了下去。

    「不要——」

    下意識吆喝了一嗓子,回應他的,是一片寂靜無聲。

    這是在五樓,江北澤外套都沒穿出去撿鋼筆,站在自己樓下,一個穿著黑色運動服的男人拿著這支鋼筆,無聊端詳。

    江北澤不認識這個男人,應該是同一個小區的,「那個……先生,這支鋼筆是我的,麻煩還給我,謝謝。」

    男人約莫三十左右的樣子,看到江北澤的那一瞬,眼睛明顯亮了一下。

    「小奶狗,我喜歡。」

    江北澤依然伸著手,「那個鋼筆,麻煩還給我,它對我很重要。」

    「怎麼證明是你的?」

    「你可以打開裡面,裡面夾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四個字,永失我愛。」

    男人打開一瞧,裡面果然夾著一張皺皺巴巴的紙條。

    「這樣好了,你現在跟我來酒吧,陪我喝酒,喝過我,鋼筆給你,喝不過,你今天晚上陪我玩一晚。」

    江北澤皺了皺眉,他的眉毛跟他的臉一樣,很清秀,不濃郁,整個人的都是奶奶的,乾淨又純粹,像個剛高中畢業的學生。

    見他不說話,男人把鋼筆抄口袋裡,然後轉身就走,「不陪我喝酒就算了,你可以去告我,看看警察會不會管你這點破事。」

    一支鋼筆,確實沒必要報案。

    但是這支筆,對江北澤的意義真的非常非常重要,這是他喜歡的人,流了三個月的汗水、手磨了三個月的繭子,起早貪黑同時打好幾份零工,給他買的禮物。

    這是一份紀念,也是一段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時光和付出。

    江北澤猛地叫住他,「去哪個酒吧,我現在就陪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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