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常很聰明,打聽到尹修平和妻子感情很好,還很疼愛兒子,米常沒有直接去對付尹修平。
米常擄走了尹修平的妻子和孩子,然後給尹修傑留了一張紙條,把他們的地址給了尹修平,讓尹修傑自己找過來。
「米常,這一看就是一個圈套,你說尹修平會上當嗎?」樊明看了一眼後座上被綁了手腳、封住嘴的一對母子,有些不確定的問道。
「六爺可是說了,讓我們把三個都帶回去,現在只帶回去兩個……」
「放心好了,尹修平會追過來的。」米常自信的說道。
如果不追過來,尹修平就是個孬種,連老婆孩子都不管了。
「嗚嗚……」後面的人還在掙扎著,米常扭頭,掏出了一把鋒利的匕首,威脅道,「老實點,否則我就把你兒子割破了喉嚨,放血。」
女人老實了,緊緊的靠著兒子,用自己的身體來保護兒子。
米常的下巴靠在椅背上,看著那個女人,看到女人明明很害怕,卻為了自己的孩子強裝堅強的樣子,不由心中微酸。
他是孤兒,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他對母親也模糊了……
「喂,米常,你幹什麼呢?不會看上那個女人了吧?」樊明見米常直勾勾的盯著看,開玩笑道。
「嚓……還不如阿姨長得好看呢。」米常收回了目光,坐在副駕駛座上,直視著前方。
……
米常和樊明雖然看起來不著調,倒是有幾分本事,這不,第二天中午,米常和樊明帶就把人給帶到了。
營地的帳篷里,
女人鼓起勇氣問道,「先生,你們到底要做什麼?」
女人被鬆了綁,抱著兒子,瑟瑟發抖的看著帳篷里那個長得雖然好看,卻滿是煞氣的男人。
權赫正在用軟布擦拭著一把泛著寒光的匕首,理都不理她們。
「媽媽,我害怕。」
「不怕,樂樂乖,爸爸很快會來救我們了。」女人安撫著兒子,身體卻忍不住瑟瑟發抖,看著權赫擦拭匕首的動作,是越看越心涼。
她不知道丈夫到底做了什麼,會惹到了這些人,而且這些人,看來一個個都不好惹。
「六爺,你的午飯做好了。」平城把權赫的午飯端了過來。
權赫的飯菜都是廚藝高超的平城來做的,平城給權赫做飯,就那叫一個盡心竭力,菜每頓都換不說,還要雕花,裝盤……而且,權赫吃飯的盤子都是帶著漂亮花紋的瓷器。
這是野外好不好?
這讓抱著飯缸子,蹲在地上,隨便找個地方吃飯的男人們,心裡很是不平衡。
這是差別待遇,是歧視!
平城給權赫做了四菜一湯,他把飯菜放到桌子上,給權赫擺放好,說道,「六爺,先吃飯吧,飯菜涼了就不好吃了。」
「嗯。」
平城皺眉,六爺最近胃口似乎不好,他絞盡腦汁給做飯,就是希望權赫能夠吃兩口。
「六爺,你吃點吧,早飯你就沒有吃。」
擦完了匕首,權赫又開始擦槍,平城站在一旁也沒有走。
「媽媽,我餓。」小男孩聞到食物的香味,喊道。
「樂樂,聽話……」她是沒有勇氣開口向他們要吃的,只是用祈求的眼神看著他們,希望他們能夠給孩子點吃的。
只不過,那兩個人像是鐵石心腸似的,誰都沒有看她。
「媽媽,我餓,我餓嗎?」
權赫被打擾到了,抬起眸子看向了那個哭鬧的孩子,孩子長得像尹修平。
「你想吃?」
孩子的母親緊緊的抱著孩子,小聲的說道,「孩子容易餓,從早上就沒有吃飯了。」
「我沒有胃口,這些食物,你若是不怕我下毒,就給孩子吧。」
權赫不說還好,一說這話,女人怎麼還敢給孩子吃。
「不吃,他不吃……」
「媽媽,我餓,我要吃。」
「閉嘴,你再不聽話,媽媽要生氣了。」女人對孩子凶道。
小男孩應該在家裡很受寵,沒有打過罵過,所以孩子看到母親對自己兇巴巴,委屈的掉眼淚。
「六爺,你早飯也沒有吃呢,你吃點吧。」平城勸道。
權赫不想吃,他現在只想吃季雲冉!他要把她骨頭也不剩的全部吃下去。
匕首和槍,都是權赫以前用慣的,匕首也好,槍也好,上面都染滿了鮮血,泛著寒意。
權赫又要殺人了,而且這次是主動出手。
「六爺,尹修平來了。」
「老公?」女人一臉的驚喜,彷彿得救了似的,「樂樂,你爸爸倆來了,你爸爸來救我們了。」
「讓他進來!」
「是。」
尹修平走進了大帳篷里,目光首先落到了自己的老婆孩子身上,他快步走過去,抱住了她們,問道,「你們都沒事吧?」
「沒有。」
「爸爸,我餓……」
「乖,待會我們回家吃。」
「我現在就很餓了,我現在就要吃嗎?」小男孩任性的說道。
尹修平很寵這個兒子,平時只要不是過分的要求,都會滿足,但是現在尹修平卻嚴厲的拒絕了兒子。
「樂樂,聽話!」
小男孩受了委屈,抱著母親的大腿,吧嗒吧嗒的掉眼淚。
尹修平見老婆孩子沒事,放開了她們,看向了坐在那裡,容顏彷彿沒有變過的男人,他的眼眶微紅,喊了一聲,「六爺……」
「尹修平,當年你弟弟勾搭我的女人,我看在你的面子上放了他一馬,現在他直接把我女人給擄走了。
你當年向我保證過,絕對不會讓你弟弟再來招惹麻衣,結果你沒有管住你弟弟。
那麼現在你說,我該如何對待你的老婆孩子才好?」權赫慢悠悠說道。
「什麼?」尹修平一臉的震驚。
「尹修傑擄走了我的女人!」權赫重複了一遍。
尹修平頭髮發麻,嚴肅的說道,「六爺,我不知道小傑把夫人給擄走了。」
尹修平這些年在汶萊做了一些小生意,雖然不是大富大貴,倒也妻閑子美,弟弟卻來到越南販毒,他勸了很多次都沒用。
怪不得,這些年,弟弟說什麼都不結婚,原來還是沒有忘記麻衣。
這個找死的臭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