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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我的文藝時代 - 第23章 小說演播字體大小: A+
     

    在石鐵生家待到傍晚時分,林爲民回到了國文社。

    進了後樓三樓走廊就聽到一陣呼喊聲,估計是隔壁的幾位大哥又喝上了。

    這年頭的文人,似乎沒有幾個不喝酒的。

    哪怕是不喝酒的人,處在這樣的氣氛當中也會忍不住小酌幾口。

    就比如林爲民,經常被這幫人拽着一起喝點酒。

    如果放在一般老百姓當中,這大概就得算是酒肉朋友了。

    可到了文人這裡,那就是意氣相投。

    林爲民今天不打算跟這幫人鬼混,他準備寫點稿子。

    這段時間又是買四合院,又是搞裝修,花錢如流水,他不進賬點錢,這個年都不太好過。

    寫什麼呢?

    林爲民有點撓頭。

    其實也不是不知道寫什麼,而是最近作品發的有點勤,有了點名聲,林作家有點思想包袱了。

    可千萬不能砸了自己的招牌。

    他正想着新作品的事呢,有人敲響了宿舍的門。

    “爲民,上午前樓有你的電話,你那會兒沒在。”

    “知道了。”

    這會兒時間晚了,也回不了電話,等明天再說吧。

    翌日上午。

    林爲民來到前樓的辦公室,社裡每天的來電都是有登記的,給林爲民打電話的是遼東人民廣播電臺,他不禁納悶,廣播電臺找自己能有什麼事?

    回撥了電話過去,接通了電話,電話那頭是個男聲,語氣聽着有些興奮。

    “林老師,可算是聯繫上你了,我是遼東人民廣播電臺的柳寶祥。”

    聊了幾句,林爲民瞭解了大概情況。

    柳寶祥是遼東人民廣播電臺的節目編輯,負責的是小說演播節目,他前幾天無意間看到了發表在《當代》專輯上的《懸崖》,一眼就入了迷,熬夜看完了整部小說。

    他立刻就向臺裡提出了申請,希望可以在電臺播講《懸崖》這部小說。

    小說播講這種節目形式從三十年代的米國興起,國內在四十年代就出現了最早形式的電臺播講故事。

    建國後,從五十年代起就出現了像《小說連播》這樣廣受歡迎的小說演播節目。

    電臺領|導很快就同意了柳寶祥的申請,他這邊就想趕快聯繫到作者。《懸崖》這部小說他是在《當代》上看到的,聯繫編輯部需要寫信太慢了。

    他打聽了一下在知道《懸崖》這本書現在已經出了書,還是國民文學出版社出的,他就選擇了直接打電話和國文社聯繫。

    聽完了柳寶祥的介紹,林爲民只想說這真是打瞌睡了就有人送枕頭。

    詢問起了稿費的問題,柳寶祥打了一個磕巴,他還是第一次遇到上來就談錢的作家。

    “我們臺裡現在定的標準是播講一部長篇五十塊錢。”柳寶祥說道。

    這個價錢……

    林爲民連談的慾望都沒有了,“柳老師,你們這個稿費標準也太低了。”

    電話那頭傳來柳寶祥有些失真的笑容,“林老師,我們電臺不像你們在雜誌、出版社發表作品能賣錢,我們靠的都是國家撥款,一個節目總共經費就沒多少,實在是出不起雜誌那樣的高價。”

    柳寶祥這麼一說林爲民纔想起來,好像確實是這樣。

    不光是電臺,電視臺也是如此。

    這年頭又沒有廣告創收,電臺、電視臺全靠國家撥款。

    國文社同樣也有國家撥款,跟這些單位相比最大的好處是在於這年頭人們是真愛買書、看書啊,

    所以國文社在這年頭活的異常的滋潤。

    “這樣啊……”

    林爲民沉吟片刻,腦子裡在盤算怎麼能給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那你們是打算只在伱們一個電臺播,還是別的電臺也播啊?”

    柳寶祥感覺自己有點跟不上林爲民的思路,“我們的節目都是製作了由我們自己的電臺播放的,但也有兄弟單位引進的。”

    林爲民道:“小說可以讓你們播講,但只能用於你們電臺,不能由別的單位播放。”

    柳寶祥愣了一下,然後就明白了林爲民的意思。

    “林老師,這樣不太好吧?”

    “那別的電臺引進,你們能給我稿費嗎?”

    面對林爲民的詰問,柳寶祥沉默了片刻,然後說道:“這個事我得跟領|導彙報一下。”

    “好。”

    柳寶祥還是第一次見到如此市儈的作家,前幾年嗡嗡嗡剛結束,他去跟作家們談小說播講的事,人家甚至連稿費都不要。

    現在可倒好,人心不古啊!

    柳寶祥放下電話搖頭直嘆氣,找到臺裡領|導把林爲民的要求提出來,領|導道:“這有什麼的,我們錄節目本來就是自己臺裡用嘛, 可以答應他。”

    柳寶祥得到領|導的答覆之後便聯繫了林爲民,“林老師,你的要求臺裡領|導答應了。”

    “好,謝謝柳老師了。”

    林爲民的臉上露出笑容,看來自己的迂迴策略成功了。

    這年頭電臺播講小說,稿費給的低得可憐,林爲民沒打算賤賣自己的勞動成果。

    但是要讓電臺突然給他一個高價那又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林爲民便想出了這麼一個限定範圍的主意。

    這年頭國內沒有版權意識,但該有的著作權意識還是有的。要直到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因爲盜版大規模的泛濫,纔將徹底沖垮國內的著作權意識。

    林爲民可不想讓遼東電臺用低廉的價格拿到自己小說的演播權,然後等小說火了之後又以極其低廉的價格交給兄弟單位。

    這種事在八九十年代發生的機率太高了,82年出版的《夜幕下的哈爾濱》就發生過這樣的事。

    與其那樣,還不如自己來做這個中間商。

    林爲民倒不敢篤定《懸崖》放到電臺播講一定會大火,這個主意純粹是未雨綢繆,省得到時候真的發生這種情況,自己後悔的想撞牆。

    還有一點可惜的是,《懸崖》這部小說就是一錘子買賣,銷量再高也跟林爲民沒關係。

    要不然說不定林爲民還能免費送給電臺去播講,不爲別的,就圖擴大個知名度,到時候小說的銷量水漲船高,他也不吃虧。

    想到這裡,林爲民只能感嘆,現在國內的開放力度還是不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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