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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大法官 - 第592章 三法之爭(六)字體大小: A+
     
      第592章 三法之爭(六)

      上庭之前,元絳也未有奢望過,能夠避開青苗法之利。

      因為對方告得就是這一條罪名,一定想方設法會證明元絳就是為利益禁止這條宗法的。

      只是沒有想到會這麼快,三言兩語,就將他逼到這份上。

      也不得不承認,北宋這些天才,要轉職為珥筆,確實是非常快,首先,天賦異稟,其次,律學是他們必修之課,最後,他們都有著擔任判官經驗,也有庭辯的經驗。

      他唯一要學的就是庭上的審問技巧,這跟官員審案有著很大的區別,范鎮也是看著張斐一個個官司打出來,其中脈絡早已經是爛熟於心。

      「意圖抵制朝廷政策?」

      范鎮不緊不慢道:「元學士可否詳細說說。」

      元絳如實道:「高利貸泛濫已不是一年兩年之事,也未見他們修訂過任何宗法去禁止這高利貸,如今朝廷剛剛頒布青苗法,規定是兩分的利息,他們立刻就以宗法約定一分五的利息,這顯然是抵制青苗法。」

      此話一出,不少百姓皆是面露疑慮之色。

      高利貸害人,已不是一天兩天之事,如今朝廷要改革,你們就給這麼低的利息。

      這裡面肯定有貓膩啊!

      范鎮問道:「那麼依元學士之言,如果這條宗法是出自青苗法之前,那元學士是否還會禁止?」

      「我反對。」

      李敏突然站起身來,「此乃假設性的問題,證人的回答也毫無意義。」

      范鎮立刻道:「此非假設性問題,而源於元學士方才的回答,而且這也關乎宗法是否有權這麼做,這也是此案的關鍵問題。」

      「反對無效!」

      張斐看向元絳道:「還請元學士回答范先生的問題。」

      李敏鬱悶地坐了下去。

      元絳微微有些冒汗,心道,這真是不公平,只能他問我答,要是平時爭辯,我豈會這般輕易的輸給他。猶豫半響後,他還是答道:「應該不會。」

      范鎮笑問道:「依元學士所答,也就是說,鄉里是有權這麼規定在鄉里放貸的利息。」

      元絳微微有些尷尬。

      范鎮則是耐心地等候答案。

      過得半響,元絳才道:「我只是說我應該不會制止,但不代表他們就有權這麼做。」

      范鎮又問道:「那元學士是否有權允許他們這麼做?」

      元絳又思索半響,點點頭,「我認為有。」

      四小金剛不禁是微微搖頭,自己回答的都毫無底氣,真是毫無招架之力啊!

      而那些鄉紳們則是露出得意地笑意來,仿佛勝利已經在向他們招手。

      就這?

      「我暫時沒有問題了。」

      范鎮非常君子的將發問權,讓給李敏,雖然皇庭沒有明確規定,但大家還是有默契,每個問題,都得給對方詢問的機會。

      李敏站起身來,「我這裡有一份借貸契約,上面約定的是五分息,且並沒有違反律法,如果鄉里以此契約立下規矩,約定在鄉里放貸,不得低於此利息,元學士會否支持?」

      立刻便有一名庭警上來,將這這一式三份的契約,分別交給張斐、元絳和范鎮。

      元絳看過之後,搖搖頭道:「這我定然不會支持。」

      李敏問道:「為何?」

      元絳回答道:「這份契約雖然約定的是五分息,但其中還涉及到折算,償還者可能要還將近一倍的利息。」

      李敏又問道:「那元學士否會禁止?」

      元絳點點頭,「如果讓我知道,我肯定會禁止他們這麼做。」

      李敏道:「可這契約並不違法。」

      元絳道:「我也可以使用政令禁止他們,因為這會嚴重影響到官府治理,畢竟那些為富不仁的大地主可不會管那些流落街頭的百姓,這都需要官府來承擔。」

      李敏道:「但是針對方才范先生的問題,元學士又說不會,這我等該如何理解。」

      元絳道:「這其實並不矛盾,在官府看來,是要以百姓為主,方才范先生強調的是一分五的利息,這既不違反律法,又有利於百姓,官府當然樂於見到,但是這份契約顯然更有利於大地主盤剝百姓,這官府自然會明令禁止。」

      李敏道:「這我是否能夠理解為,官府是有權禁止,只不過是根據對方的行為來判定。」

      元絳點點頭道:「是的。」

      張斐是欣慰一笑,還可以,沒有丟咱們珥筆的臉。

      范鎮問得是,鄉紳是否有權這麼做?

      而李敏問的是,官府是有權禁止他們這麼做?

      即便二者同時成立,自然還是得以官府為主。

      李敏又再問道:「適才元學士曾說自己為官已有四十年,在這期間,元學士可有下令,亦或者親眼見到其他官員下令禁止百姓被律法所允許的行為。」

      元絳點頭道:「見過,也有下令禁止過。畢竟律法與政令所涉及之事是不一樣的。」

      李敏又繼續問道:「那麼這回元學士為何要禁止這二十八鄉所約定的利息。」

      元絳回答道:「這一點我方才已經說過,因為他們這麼做,乃是為了抵制朝廷的政策,而非是為百姓著想。」

      「不知元學士有何依據?」

      「其實這就是商人常用壟斷之術。」元絳道:「先以低息使得青苗法無法執行,等到朝廷廢除青苗法後,他們再回到之前的高利息,官府自然不會允許這種情況出現。」

      不少百姓聽得是緊鎖眉頭,原來是這麼回事,這些大地主真是狡猾啊!

      「多謝元學士的回答。」

      李敏拱手一禮,又向張斐道:「大庭長,我問完了。」

      張斐又看向范鎮。

      范鎮站起身來道:「關於李珥筆方才提到的一個問題,我倒是想向張庭長請教一下。」

      張斐愣了下,道:「什麼問題?」

      范鎮道:「就是官府是否有權禁止律法所允許的行為,這個問題涉及到司法權力,故此我想請教一下張庭長怎麼看。」

      張斐思索半響,道:「一般來說,官府是無權禁止法律所允許的行為,除非是有特殊情況。而這也是朝廷設立公檢法的原因之一,如果官府這麼做了,就必須給予充分的理由,否則的話,也必將接受公檢法的調查。

      不過我也要說明一點,就是方才李敏那個問題,其實問得也不夠細緻,他所問的問題,律法中其實並沒有明文規定,雖然這個利息是被律法允許的,但這個宗法規定利息,約束鄉民的這個行為,律法中是沒有說明的。

      當然,本庭長這麼說,也不是偏袒被告一方,只是希望大家能夠清楚的知曉,我們皇庭之所以開庭審理此案,不是在審理一個被律法允許的行為是否合法,而是一個沒有禁止,但也沒有允許的行為是否合法,因為這裡面確實存在著爭議,故此皇庭才會開庭審理。」

      李敏、邱徵文、陸邦興三人頓時是一臉尷尬。

      雖然張斐自我解釋了一番,闡述開庭的理由,但到底還是幫他們補上了這個漏洞,明顯就是幫他們一把。

      這封建社會的司法原則,對於公權力而言,是法無禁止即可為,而對於私權而言,法無授權即禁止。

      故此張斐強調,這個利息是絕對被允許的,因為法律是有授權的,但是宗法約束鄉民的這個行為,法無授權,那麼公權力當然也是有權禁止。

      這一點是有利於元絳的。

      「多謝張庭長的回答。」

      范鎮拱手一禮。

      張斐點頭笑道:「不謝!若無其它問題,范先生可繼續發問。」

      范鎮雖不露聲色,但心裡微微有些後悔,他原本想藉此理,去挑戰一下張斐,結果是得不償失,不過這倒不是什麼大問題,即便他就這一點發難,對方馬上也能彌補回來,因為元絳禁止的也是宗法,而非利息,這一點官府事先說得非常明確。

      范鎮又向元絳問道:「就方才元學士的回答來看,這一切都是源於青苗法,可否請元學士解釋一番這青苗法。」

      「當然可以。」

      元絳立刻解釋道:「青苗法,顧名思義,針對的就是百姓在青黃不接時,需要依靠借貸來度日的這段時期。也正是因為如此,許多為富不仁的大地主,常在這時候,利用高利貸去盤剝百姓,利息常常高達一倍,甚至於三倍,使得許多百姓償還不起,只能賤賣土地,顛沛流離。

      朝廷正是考慮到這個原因,故此才頒布青苗法,以兩分的利息放貸給百姓,避免他們受到高利貸的盤剝。」

      范鎮笑問道:「所以此法皆因濟民而生。」

      元絳很謹慎地瞧了眼范鎮,又思索片刻,才點頭道:「是的。」

      心裡還是有些法虛。

      范鎮道:「適才元學士又提到,之所禁止宗法規定利息,乃是因為他們用的是壟斷之術,先以低息抵制青苗法,然後等到青苗法被朝廷廢止之後,便又會繼續放高利貸。」

      元絳點點頭。

      范鎮道:「那我們假設官府最終允許他們他規定一分五的利息,百姓是否會因此受益。」

      元絳道:「這只是一時的。」

      范鎮道:「但我想問的是,在百姓受益的情況下,朝廷為何要急於廢除青苗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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