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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鋼鐵火藥和施法者 - 第121章 民兵和戰馬字體大小: A+
     
      第121章 民兵和戰馬

      真正地了解派駐軍官的權職後,溫特斯吃驚地發現在狼屯鎮這一畝三分地上,駐鎮軍官的權力簡直大到沒邊。

      在維內塔共和國,冷酷無情的官僚系統痛恨任何軍人野心的增長,對於潛在軍人干政風險嚴防死守,尤其不允許任何軍職人員在地方上軍政一把抓。

      可是在帕拉圖共和國熱沃丹郡狼屯鎮,民兵、治安、緝私、守土、勞役……凡是涉及到暴力的事項統統歸派駐軍官管。

      而且駐鎮官和鎮長並不存在統屬關係。二者管轄範圍有所重迭,但地位相互獨立。駐鎮官在負責的事項上都有絕對決定權。

      所以在狼屯鎮這個小地方,理論上誰也管不了溫特斯。

      只有設立在郡首府的新墾區駐屯總部能給他下命令,可那裡離狼鎮少說有一百五十多公里呢。

      換句話說……在這小鎮上派駐軍官簡直就是半個土皇帝呀!

      帕拉圖軍官在地方上的權力——或者說是帕拉圖軍方在地方上的權力——讓年輕的維內塔人目瞪口呆。

      震驚歸震驚,溫特斯也並不是很關心帕拉圖共和國的基層政治生態建設。因為他自認早晚要回家,只是暫時被塞到這個職位上掛靠罷了。

      但只要還在任上一天,也得好好干。

      ……

      「看到了嗎?這樣投就行。要用上腰腹的力量!出手時矛尖要稍微朝上一點,否則就扔不遠。」

      狼鎮河東村的打穀場,溫特斯·蒙塔涅少尉拿著臨時打制的標槍正在演示。還有幾根標槍歪歪斜斜地插在不遠處的靶盤上,是他剛投出去的。

      村子裡的成年男人都聚在蒙塔涅少尉身邊,看著少尉演示投矛技巧。

      婆娘們則有說有笑地坐在打穀場邊上,做活、瞧熱鬧。拖著鼻涕的小孩子們打鬧瘋跑,在邊上學著大人的模樣丟木棍。

      河東村打穀場一片熱鬧景象,宛如節慶集會,丁點沒有應該有的緊張氣氛。

      溫特斯原本很反感婦孺來圍觀,覺得這是一種干擾。但他很快發現這也是一種很有效的激勵。

      「都認真練!」溫特斯故意對民兵們說:「女士們在都看著,要是在這裡丟了人,你們晚上還有臉爬上床嗎?」

      聽了這話,輪流練習投矛的河東村青壯都漲紅了臉,憋著勁想要壓過其他人一頭。

      對於狼鎮的民兵,溫特斯並不滿意,因為和他帶過的常備軍百人隊相差太多。但農夫畢竟不是職業士兵,肯來參加訓練就很不錯了。

      溫特斯一面糾正民兵的錯誤動作,一面訓誡道:「記住,不要站在正面,不要朝著腦袋投。轉到側面和背面,朝著肚子這種沒有骨頭保護的地方擲矛!」

      從爪印的尺寸來看,指望一擊斃殺那般龐大的野獸純屬痴心妄想。

      按獵人拉爾夫提供的建議,如果野獸襲擊村落,最好的辦法是驅趕,用火光和噪聲將其嚇跑;其次是消耗,耗到野獸筋疲力盡、遍體鱗傷再將其斃殺。

      因此溫特斯特意在這些臨時趕製出的標槍上加了倒鉤,一旦咬進肉里拔出來就會帶下一大塊血肉。用時還會在槍桿繫上繩子,可以拖拽和固定。

      一些農家婦女自發在田間地頭搜集了一些俗稱「老鼠砒」的藍色草果給溫特斯,說是用水煮過後抹在標槍上有用。

      不過溫特斯對塗毒能起到效果頗為懷疑。

      那種藍色草果雖然食用有毒,可進入血液是否仍有毒性還是未知數,能不能放倒大型野獸也是問題。但好壞也沒什麼大影響,溫特斯也就由她們去了。

      「老元帥辦學教出來的軍官那就是不一樣!啥事都幹得可好」吉拉德看著溫特斯有條不紊地組織民兵、打造槍矛,喜氣洋洋地到處和人說:「蒙塔涅少尉能來狼屯當駐鎮官可真是主上保佑!」

      在溫特斯的統籌下,狼屯鎮下轄五個村都組織起了民兵隊。

      農夫們被告誡夜間務必謹守門戶,一旦有警就想辦法弄出噪音,等著本村民兵集合救援。

      溫特斯還特意從離林子比較遠的兩個村子借了一些狗,分配給那些房舍離林地較近的村民。

      現在讓溫特斯很頭疼的問題是缺少武器。

      河東村和河西村倒還好,至少村民還保有一些弓箭。

      但那兩個新教徒聚居的村子堪稱手無寸鐵。別說刀劍槍矛,就連一把好弓也沒有,村民只能拿草叉子當長矛用。

      指望靠草叉對付那枚爪印的主人,那新教徒們至少得拿出悍不畏死的勁頭才行。

      話又說回來,如果農夫們能有悍不畏死的勇氣,那溫特斯還緊急打制這批標槍幹嘛?

      拿著長矛就上去捅嘛!只要還是血肉之軀,什麼東西捅不死?

      可實際情況是:站在遠處射箭,民兵們勉強能做到;被猛獸撲到身邊,民兵們只會被追著跑。

      正因為考慮到普通人沒有和猛獸肉搏的勇氣,溫特斯才訓練民兵使用標槍——上古先民狩獵的工具。

      讓溫特斯更加頭疼的是那兩個新教徒村子透露出的毫不掩飾的敵意。

      誠實地說,在吉拉德沒提到他們之前,溫特斯甚至沒有意識到狼鎮還下轄著兩個新教徒村子。

      新教徒們既不參加主日禮拜,也極少和其他三個村子有交流。

      在溫特斯看來狼鎮已經足夠偏僻閉塞,可就在文明世界邊緣的狼鎮裡,新教徒們又抱團組成一個更加封閉、與世隔絕的小團體。

      在其他幾個村子,吉拉德鎮長念一遍委任狀就算介紹完畢。村民們很自然地接受了新來的駐鎮官。

      而在那兩個新教徒村,村里每一個識字的人都把溫特斯的委任狀看了一遍,村民仍然會用狐疑的目光打量著溫特斯·蒙塔涅。

      更讓溫特斯惱火的是,新教徒們似乎並不相信「狼災」的警告,也不拿他這個駐鎮官的命令當回事。

      沒幾個青壯來參加訓練,來參加的人也都是敷衍了事。幾個新教徒村民甚至悄悄對溫特斯說「狼災就是鎮長要增派勞役的幌子,是在敲詐我們」。

      儼然一副被迫害妄想症的做派,惹得溫特斯簡直是氣不打一處來。反倒是吉拉德已經習慣了,還勸解了蒙塔涅少尉一番。

      但無論是米切爾鎮長,還是蒙塔涅駐鎮官,都拿這些頑固不化的新教徒沒什麼好辦法。

      可偏偏卻又是那兩個新教徒的村落離森林邊緣最近。

      因此每當想到那兩個新教徒村,溫特斯就頭疼欲裂。

      唯一讓蒙塔涅駐鎮官省心的就是杜薩村,杜薩克的聚集村落。

      聽說林子裡潛伏著一頭大型野獸,杜薩村的男人們興高采烈開始整備刀槍。

      與河東、河西兩村以及新教徒兩村風俗迥異,杜薩克們家家戶戶都有武器。

      馬刀就掛在牆上,長矛就靠在倉房裡,這些只是最基本的。

      就連火繩槍杜薩村也保有二十幾杆,有新有舊。新的是近年才買來打獵,最老舊火槍的歷史甚至能追溯到主權戰爭。

      杜薩村家家戶戶還飼養馬匹,男人們的騎術是從小練出來的,就連溫特斯的馬術也比不上他們。

      聽說狼災要來了,老頭子們又被請出來教習年輕人如何使用長矛和軍刀。

      遊手好閒、精力旺盛的年輕杜薩克們突然有了事情做,打架、聚賭之類的破事都少了許多。

      謝爾蓋得意地對溫特斯說:「長官,碰到這種事情您能指望那些莊稼佬嗎?還得看咱們杜薩克的!甭管來的是啥,有俺們在,統統搞死!」

      既然手頭有這樣一批驍勇的杜薩克,溫特斯也沒有不利用起來的道理。

      所以在五個村子的高處溫特斯都命人搭起烽火台,哪個村子遇襲就用烽火示警,杜薩村的騎手們會立刻集合支援。

      有了烽火台,河東、河西兩村倒是很開心。但從新教徒村民們懷疑的表情來看,溫特斯不禁覺得恐怕野獸來了新教徒也不會向杜薩克們求援。

      另外,包括米切爾家在內的狼鎮十幾名莊園主也慷慨解囊,認捐了購買標槍的花費。

      這幾日除了到各村巡視、監督訓練之外,溫特斯還多次跟著拉爾夫進入林間尋找那頭野獸的蹤跡。

      千頭萬緒的事情壓在溫特斯身上,讓他十分疲倦。

      但忙碌也緩解了被人操弄命運的抑鬱——畢竟有事情做他就沒精力琢磨怎麼回維內塔了。

      不過在這個上午,溫特斯把其他事情都拋到了腦後,他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他要……買一匹馬。

      在地廣人稀的帕拉圖新墾區,馬匹是剛需,實在是沒有代步的坐騎去哪裡都不方便。

      溫特斯·蒙塔涅少尉現在吃在吉拉德家,住在吉拉德家,雖然吉拉德·米切爾並不介意,但是溫特斯實在是不好意思繼續占用米切爾家的馬匹了。

      所以溫特斯非常想要買一匹馬。

      不光是為了代步,他還有一個陰暗的想法:如果有一匹馬,他就可以直接逃回維內塔。

      但他買不起。

      「貧窮少尉」可不只是軍官自嘲,軍官是個成本高昂的職業,制服、馬匹、武器統統都要自購。

      雖然帕拉圖的薪金待遇似乎比維內塔好一點,但憑少尉的收入能滿足吃住就算不錯了。

      想要買馬?

      可以想。

      因此這個時代的軍官如果出身不富裕,那他最好能找一個富裕的岳父。

      雖然可能有自我感覺過於良好的嫌疑,但溫特斯還是覺得吉拉德·米切爾絕對會很樂意把女兒嫁給自己。

      米切爾小姐每次見到溫特斯都滿臉羞紅,和溫特斯說話時聲音像蚊子一樣,讓溫特斯都感覺很不好意思。

      而文雅淑賢的米切爾夫人似乎也很中意海藍出身的溫特斯·蒙塔涅少尉。

      更不要說老謝爾蓋幾次拐彎抹角問溫特斯他是否有婚約。

      謝爾蓋家又沒女兒,還能是幫誰問的?

      溫特斯堅稱自己已經有婚約了,未婚妻就在海藍。

      可謝爾蓋卻嘀咕著:「俺們這離海藍那麼遠,就算有婚約也不一定算數嘛。」

      「沒錢好痛苦!」

      輾轉反側的不眠之夜裡,溫特斯·蒙塔涅這樣哀嘆著。

      但他不可能向吉拉德·米切爾家借錢。相反,米切爾一家對溫特斯越好,他越不敢欠下人情。

      事實上溫特斯已經在考慮時機恰當時搬出米切爾家了。

      滿打滿算,溫特斯現在身上除了三個月的薪金外,唯一的貴金屬只剩下……安娜的掛墜盒。

      純金的。

      但掛墜盒不可能賣,要是賣了納瓦雷大小姐非把蒙塔涅少尉手撕不可。

      「沒錢真的好痛苦!」

      不眠之夜的輾轉反側中,溫特斯·蒙塔涅再次哀嘆著。

      最後,還是安托尼奧給的兩枚袖扣救了急。

      溫特斯的家庭對於金錢管理很嚴格,但他本身對於錢的概念並不強,因為在軍校里他一直也沒有什麼花錢的地方。

      所以安托尼奧隨手給的這兩枚袖扣,他也沒當回事。碰到重要的場合就戴一下,這次回圭土城授勳時也帶在了身上。

      人一旦被逼急了,哪怕是再小的希望也會緊緊攥住。

      滿腦子想錢的蒙塔涅少尉看著姨父給的兩枚袖扣,突然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經鐵匠辨識,溫特斯最終確認這兩枚他一直以為是青銅的袖扣……果然是純金的。

      以及,姨父給的皮帶扣也是純金的。

      哪怕相隔千里,長者的智慧仍然充實了溫特斯空虛的錢袋。

      於是乎,貧窮的蒙塔涅少尉突然有錢了。雖然不算多,但差不離能買一匹夠用的戰馬。

      買玩具會很開心,男人的快樂就是這麼簡單。

      而戰馬,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一種大玩具。

      溫特斯的積鬱一掃而空,他迫不及待地去向吉拉德打聽杜薩村哪家有戰馬出欄。

      雖然不好意思再接受米切爾一家的恩惠,但購買戰馬這種事躲不過吉拉德的眼睛。

      與其刻意避嫌,溫特斯覺得還不如大大方方地請求吉拉德·米切爾的幫助。

      吉拉德的大兒子皮埃爾聽說蒙塔涅少尉要買戰馬,也興奮地要跟著去。

      杜薩村的公共牧場位於村南的平坦土地,沒有圍欄。無人打理的苜蓿和黑麥在這裡隨意生長,遠遠望去草甸呈一種漂亮的乳黃色。

      在南邊很遠的地方,有些棕色和黑色的斑點閃動,一群馬正朝著水塘奔跑。一個小小的身影像黏在馬背一樣上下顛簸著,聚攏著馬匹。

      「鉤兒!」皮埃爾踩著馬鞍站了起來,興奮地朝著馬群的方向揮手大喊:「安格魯!」

      遠處馬背上的身影聽到了喊聲,也揮舞著帽子回應。

      「過來!過來!」

      遠處馬背上那人又戴上了帽子,朝著溫特斯等人疾馳而來。

      「那是杜薩村的馬倌,安格魯。」吉拉德用鞭子指著正在靠近的騎手,大笑著說:「沒有人比他更了解村裡的馬群啦。讓他幫你挑一匹像樣的!」

      馬倌催馬跑得飛快,很快就靠近了幾人。

      溫特斯這才發現馬倌的身形很瘦小,面龐雖然被曬得黝黑,卻難掩稚嫩。

      「怎麼是個孩子?」溫特斯大吃一驚。

      「小鉤兒也有十六了吧?不算孩子了。」吉拉德笑著說:「你別因為他年紀小就瞧不起他,他已經一個人管了兩年的馬群,管得可好呢。」

      「兩年?」溫特斯更驚訝了:「那他十四歲就當馬倌了?」

      「對呀。」吉拉德理所當然。

      「他不是杜薩人?」

      皮埃爾立刻反駁道:「鉤兒當然是杜薩人!」

      倒是吉拉德明白了溫特斯的意思,他嘆了口氣說:「小鉤兒他爹是病死的,他家就沒有授田。鉤兒娘領著他來找他爹,結果到狼屯沒多久也病死了。這孩子喜歡馬,我就讓他跟著老皮克管馬群。老皮克前年喝酒也摔沒了,他一個人管馬群也幹得挺好……嗨,不過總算熬夠了歲數,等他去當差回來,就也能授田啦。」

      幾句話的功夫,馬倌已經到了幾人身邊。

      馬上的半大小子用一套漂亮的動作滾鞍下馬,朝著皮埃爾跑了過來。皮埃爾也下了馬,兩人高興得玩鬧了起來,還摔起了跤。

      得知了溫特斯的來意後,「鉤兒」安格魯帶著幾人靠近了正在飲水的馬群。

      溫特斯一眼便看中了一匹神駿青馬,可馬倌卻搖了搖頭:「長官,那匹特勒青是這馬群的種馬哩。脾氣很壞,騎不了。」

      視線來回,溫特斯又看中了一匹黑馬:「那匹黑馬怎麼樣?」

      吉拉德抿嘴微笑。

      還在變聲期的小馬倌用公鴨嗓子回答:「長官,那匹是牝馬。牽過來配種的,正等著明年生小駒子。咋能賣呢?」

      場面一度十分尷尬,步兵科出身的蒙塔涅少尉碰到了自己的短板,此刻的他無比思念巴德同學和安德烈同學。

      溫特斯放棄了思考:「安格魯,那你給我挑一匹吧。」

      「喏!那匹『雷日克』就挺好的。」小馬倌指著一匹棕紅色的馬說道。

      溫特斯跟著馬倌的視線看過去,馬兒耳朵立了起來,機警地看了過來。但以「強運」的標準來看,那匹棕紅馬感覺稍微矮了一點,體型也小了一點。

      其實蒙塔涅少尉評價馬匹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長得好看。

      在長得好看的前提下,身形越高大越好。

      看著那匹棕紅馬,溫特斯有些猶豫地說:「那匹馬是不是有點……小呀?」

      吉拉德、安格魯全都笑了起來,而皮埃爾和溫特斯卻有些摸不著頭腦。

      年過半百的吉拉德笑得上氣不接下氣,他掐著腰說道:「少尉,我們杜薩人評價戰馬不看體型、速度、力量……而是看耐力。只有能一直跑的馬,才是好戰馬。」

      「那匹雷日克才三歲,可腳力真是棒極了。」安格魯補充道:「小型馬又靈敏又輕巧,最擅長跨欄。等它長到四歲,腳力肯定更好,那時候就可以拉回來配種了。」

      一老一小兩個杜薩人說的溫特斯也心動了:「那馬主會願意賣嗎?」

      「只要風調雨順,好馬就像地里的莊稼一樣,一茬接著一茬。」吉拉德笑了:「有什麼不能賣的?我替你去和馬主商量嘛。」

      既然懂馬的人都這麼說,那溫特斯也不再猶豫。吉拉德帶著兒子去找馬主人談價格,留溫特斯在牧場和小馬倌安格魯閒聊。

      看著安詳吃草的馬群,溫特斯好奇的問道:「對了,你們杜薩人怎麼給馬起名字?」

      「杜薩人不給馬起名,就用毛色來稱呼。」小馬倌大笑著說,露出了十幾顆牙齒:「不過我們杜薩人光是描述馬兒毛色的詞就有上百個。」

      小馬倌補充道:「雷日克指的就是那種紅棕相間、額頭有白點的毛色。」

      交易很快就敲定了。

      馬主人爽快地給了一個很好的價格。

      借來一套鞍具,溫特斯·蒙塔涅騎著雷日克離開了狼鎮。

      感謝之前投過推薦票的書友,感謝書友天鏡頭、佐倉即是正義、不知道叫啥、writersblock、種花家的黃兔子、社會正義老王、鯤鵾、你的生活里最多、淡定的灰過、理想三旬的某大叔的推薦票,謝謝大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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