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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唱會被天后告白,我跑路了 - 第一百二十四章 龍哥,我好了字體大小: A+
     

      “龍、龍、龍哥??”

      七仔一聽對方竟然是大威天龍,頓時連話都不會說了。

      不過他很確定對方沒有騙人,因為他從小就有一種能力,只要聽過一句歌詞,就能在任何情況下認出歌手本人的聲音。

      而且,無論在多么嘈雜的環境中,他都能分辨出這些聲音的組成,以及這些聲音的來源。

      在自學了唱歌之后,他甚至能做到在聽到歌聲或旋律的一瞬間,就知道這個音有多高,并能用嗓子完美地唱出這個調。

      所以,手機那頭的人剛一開口,他就知道對方肯定是大威天龍。

      這個聲音他太熟悉了。

      只是,七仔實在是想不到,大威天龍居然會給他打電話。

      這就像一個小小的粉絲忽然接到了偶像打來的電話,那種激動,實在難以言表。

      至于大威天龍為什么會知道自己的號碼,還這么晚打過來,七仔根本就沒有多想。

      大威天龍道:“你想不想拿冠軍?”

      七仔一愣,連忙道:“不不不,不想,不想。”

      對面顯然沒想到他會這么說,頓了頓才問道:“為什么不想?”

      七仔非常認真地道:“冠軍肯定是您,和您比,我就是個廢物,我不敢想。”

      他的語氣異常誠懇,完全不是在客氣或者拍馬屁,而是從內心深處就這么認為。

      這次對面停頓的時間更長了,顯然沒想到一個進入四強的選手居然會這么廢柴。

      過了一會兒,大威天龍又問道:“如果我給你一首歌,你有信心拿冠軍嗎?”

      “啊??”

      七仔人都傻了,結結巴巴地道:

      “您、您要給我寫歌?”

      一種巨大的幸福從心里升騰而起,直沖腦門,讓他整個人都快缺氧了。

      我沒聽錯嗎?

      我的偶像要給我寫歌?!

      “30萬,后續收入八二開,我八你二,還有,在決賽上你必須唱這首歌。”

      七仔還沒幸福過一秒,對面便無情地說道。

      他遲疑一下,問道:“您、您不是因為欣賞我才給寫歌的?”

      對面開始不耐煩了:“第一,這首歌不是為你寫的,第二,就是因為欣賞你,所以才只要你30萬。”

      七仔頓時又開心了,原來龍哥不是為了錢,是真的欣賞我才為我寫歌的。

      瘦弱的眼鏡男生自動忽略了其他話,只記住了龍哥說的那三個字:“欣賞你。”

      他立馬說道:“龍哥,我卡里還有13625塊,我老家有棟老房子,賣了就能湊夠錢了,后續收入我不要,您能給我寫歌我就心滿意足了!”

      這次對面又停頓了很久,最終,帶著無奈的語氣道:

      “算了,明天先來這個地方試唱吧。”接著說了一個地址。

      “好的好的好的!龍哥,明、明天見。”

      對面掛了電話,七仔激動地捧著手機,滿臉通紅。

      龍哥欣賞我,龍哥為我寫了一首歌!

      我真是太幸福了!

      哈哈哈!

      “你他媽發什么瘋呢,想死嗎?!”

      隔壁的粗壯男人怒罵。

      “對不起對不起,我太高興了,我的偶像說他欣賞我,我實在太高興了!

      七仔扶了扶眼鏡,瘦弱的身軀激動地顫抖著。

      “有病!你特么遇上騙子了吧!”

      隔壁又罵了一聲,大概也不像再理他了。

      七仔躺在床上,兩眼直勾勾地盯著天花板,心花怒發。

      明天一定要好好唱,不能讓龍哥失望!

      第二天,七仔在隔壁一陣吱吱呀呀的聲音中醒來。

      大概是昨晚那個粗壯租友的施法沒有完成,便在今早繼續施法。

      隔壁這位租友不知做什么工作的,白天經常喊一大堆非主流朋友來家玩樂器,晚上就和女朋友施法。

      七仔很羨慕這樣的生活,雖然粗壯租友和他的那些朋友樂器玩的挺爛,唱歌也像哀嚎。

      七仔白天在超市里做收銀員,晚上回到家有時會遇到粗壯租友和他的“樂隊”朋友,也不敢說什么,低著頭就鉆進自己屋里。

      他有輕微的社交恐懼癥。

      在陌生人面前連話都不敢說,當初去報名參加“純粹的聲音”也是猶豫了好久才鼓起了勇氣。

      因為性格的原因,他身上幾乎沒有什么閃光點,也沒有任何存在感。

      就算進入了四強,居然也沒有一家娛樂公司來找過他。

      七仔覺得這樣挺好,至少不用去面對那些可怕的陌生人了。

      不過,今天雖然也要去見一個陌生人,但七仔心里卻是興奮多于恐懼。

      因為,這個人是大威天龍,是他的偶像!

      七仔爬起來,用遠超平常的速度洗漱,在屋里翻了半天,終于找出一件自己最好看的襯衣穿上。

      甚至還去衛生間偷偷拿了隔壁粗壯男的女友的香水,在自己身上噴了幾下,這才滿意地出了門。

      當他按昨晚龍哥發的地址來到一間錄影棚時,才早上七點。

      等了一個多小時,一道熟悉的身影終于出現了。

      七仔激動地迎了上去,張開嘴:“龍、龍、龍……”

      林慕看了看他,微微點頭,打開錄影棚的大門,對他道:“進來吧。”

      “是是是!”

      七仔趕緊跟著他進去,心里激動的不行。

      龍哥剛才對我點頭了,這是龍哥第一次拿正眼看我,還面對面地對我說話。

      哇!啊!

      啪!

      一張紙甩在了他的臉上。

      林慕皺眉道:“跟你說話呢,走什么神?”

      “哦哦,對、對不起。”

      七仔趕緊道歉,接住那張紙一看,是一首譜子,他又激動了:

      “龍、龍哥,這、這是您給我寫、寫的歌嗎?”

      林慕瞥了他一眼:“我沒發現你居然是個結巴呢?”

      他有點后悔找這家伙了。

      之前他讓對四強的其余兩個人都做了調查。

      發現“面對疾風”其實是個富二代,來參加節目屬于玩票。

      而七七七則是個標準的素人,甚至比素人還要低一檔。

      因為這個叫七仔的小家伙實在太平庸了,家境普通,高中文憑,社交廢物,目前在一家超市當收銀員。

      沒什么野心,唯一的特長是唱歌。

      這樣的人自然比那種富二代容易掌控。

      而且,林慕還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

      七仔在音樂上似乎有一種驚人的天賦,但因為他的性格,卻一直沒有展露出來。

      不過這只是林慕的猜測。

      叫他來試唱,一是想操控冠軍人選,二是想證實自己的猜測。

      這個瘦弱平庸的眼鏡男生,是不是真的有那種萬中無一的天賦。

      原本的計劃是,七七七決賽唱自己給他的這首歌,就有九成把握讓他奪冠。

      然后再順勢把這家伙納入“張龍虎工作室”的麾下。

      不過現在看他連話說不清楚的樣子,估計是自己猜測有誤了。

      算了,來都來了,試試吧。

      最多給他兩個小時,不行就滾蛋。

      “龍、龍哥,我好了。”

      這時,瘦弱的眼鏡男生忽然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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