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下學期,我實習了。
沒來之前,老師說的挺好。
來了之后,我還滿是憧憬,認為可以兩者兼顧,
但隨著培訓結束,我跟前面來實習的學長打聽,以及培訓老師所說的,我也才漸漸了解到一天要工作12小時,分白班與晚班,兩周一輪,工資好像不到四千。
或許別人能堅持下來,但我肯定不行的,因為我要寫小說。
每天估計要4小時,我才能寫出4000字。
12 4=16小時,還不算吃飯的時間,這需要堅持半年,我堅持不下來。
即便堅持下來了,小說的質量也絕對不敢恭維。
所以我已經做出了決定,不在這家公司實習了,回去找個修車學徒的工作實習,來個兩者兼顧。
我不怪老師,因為老師幫助了我很多,我也不怪這邊的公司,因為這是公司的制度。
因為耽誤了時間,我的實習時間肯定不滿六個月,學分修不滿16個,這意味著大三之后要補,畢業證晚拿一年,但我不得不這樣做。
人生有很多岔路,需要自己做選擇,我不后悔選擇了寫小說,同樣,我現在也愿意為了寫小說,晚拿畢業證一年。
我要在這條路上走下去!......正在手打中,請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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