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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探 - 第487章 第三種可能字體大小: A+
     

    趙玉剛一到家,電話就響了。

    這一次,電話是李貝妮打過來的。

    「師兄,你讓我查的那個高婷,已經查到結果了!」李貝妮說道,「高婷和蘭書平是經人介紹的,並非同學或朋友之類。他倆之所以結婚那麼早,乃是奉子成婚!高婷早早的有了蘭書平的骨肉,迫於家長壓力,這才結了婚。

    「我查過具體的日期,劉嬌遇害的時候,高婷和蘭書平還不認識呢!所以她和劉嬌之間沒有可能產生什麼恩怨!」

    「好的,那……貝妮啊,」趙玉問到,「如果我想要到雲州審訊馮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需不需要逐級上報?」

    「我剛得到消息,」李貝妮說道,「因為越獄的事情,馮闊已經被打回原籍了!由咱們秦山的司法部門來處理,明天就應該轉到秦南監獄了!以你現在的名氣,應該用不著向上級彙報,等馮闊轉獄完畢之後,預約一下就可以了!我盯著這事,到時候給你預約一下!」

    「好的……」

    接下來,趙玉又把今天的新發現跟李貝妮講了一下。李貝妮聽完,也覺得這個最新出現的女人有些可疑。因為從劉嬌的死亡現場來看,兇手明顯帶著情緒,情殺的可能性也非常高!

    如果這個女人因為喜歡馮闊,必然存在著殺害劉嬌的可能!

    所以,當務之急,還是要把這個女人先找出來再說。只要能夠審問到馮闊,應該很快就能知道她的情況。

    放下電話之後,趙玉把高婷的名字,從白板上抹了下去。

    起初,當趙玉第一次看見高婷的時候,也對她產生過懷疑。因為劉嬌是10年前遇害的,而蘭書平的孩子已經9歲。所以,趙玉懷疑高婷和劉嬌、馮闊等人也是認識的。

    如果高婷喜歡蘭書平,而蘭書平又暗戀劉嬌,那麼這裡面也有可能存在著殺人動機。

    然而,現在李貝妮已經證實了,當時高婷與他們並不認識,自然排除了嫌疑。此外,高婷不可能進入馮闊家栽贓,而「高」字裡面也沒有兩點水存在。

    唉!

    真是見了奶奶熊個鬼……

    趙玉看著白板上的懷疑對象,從蕭震到蘭書平,再從關軍到高婷,這些人全都被他一一排除了,現在看來,唯有那個和馮闊相好的神秘女人,嫌疑最大!

    不過,雖然發現了新的嫌疑人,可是趙玉的心裡依然像以前那樣充滿了矛盾。因為,如果這個女人真的是為了得到馮闊而殺了劉嬌,那她為什麼又要嫁禍給馮闊呢?

    這個女人既然和馮闊相好,倒是很有可能進入馮闊的卧室栽贓陷害,可是……如果是為情的話又說不通,難道……她還有別的理由?

    哎呦……

    趙玉不免一陣頭疼,眼前這些形形色色的嫌疑人,大有亂花漸欲迷人眼之意,讓他越發猜不透其中真相!

    猜到極致的時候,趙玉甚至連劉嬌死於誤殺,或是自殺的可能性都考慮了進去!

    不知道,系統是不是擔心趙玉腦袋會爆炸,趕緊傳來了奇遇完結的聲音,打斷了他的那些奇葩想法。

    系統告訴趙玉,本次奇遇的完成度為83%,得到了一個隱形定位儀。

    不會吧?

    忽然得到這樣一個結果,趙玉不免大為失望。按理說,他昨天晚上那一場摩托車大戰,還有今天如此的努力調查,不該是這麼低的一個完成度!

    嗯……

    不會吧?

    思忖之間,趙玉彷彿明白了些什麼,他快速走到白板跟前,又把那些資料仔細瀏覽了一遍。

    哦……

    他漸漸意識到,今天開出了「艮」卦,可完成度並不算高,難不成……這是意味著自己——查錯了方向!?

    其實,在趙玉剛剛調查劉嬌案的時候,他就感覺到過,自己彷彿是疏忽了些什麼。

    現在想起來,他似乎有些過於關注去挖掘那些嫌疑人了,由於在嫌疑人的身上分了心,這才使得他忽略了某些東西,而且是——重要的東西!

    趙玉雙手搭在白板上沿,彎著腰,弓著身,又開始一遍接一遍地去看那些資料。嫌疑人、證人、屍體、現場、兩點水……

    看著看著,他忽然被一張照片給吸引住了!

    那張照片上顯示的,乃是當初的殺人兇器,一把鋒利的——匕首!

    看到這把匕首之後,趙玉驀地怔住了,在經過一番認真思忖之後,他忽然頓悟的「哦」了一聲。

    原來,他忽然發現,這把兇器,很可能就是那個被自己忽略的地方!

    對!

    卷宗……資料……

    想到此,趙玉趕緊跑到辦公桌前,從眾多的卷宗之中,找到了有關證物的詳細資料。

    對啊?

    趙玉一手端著卷宗,一手拍著腦門,自言自語道,我怎麼早沒想到?怪不得,在調查的時候,心裡總是覺得不靠譜呢!

    原來如此!

    「兇器為一把雙刃木柄短刀,做工精緻,刀刃鋒利,經檢驗,為未使用過的新刀……」趙玉快速地念著卷宗上的記錄,「案發後,該兇器於次日上午發現於馮闊卧室五斗櫃抽屜內,上有馮闊指紋與被害人血跡……」

    對啊!?

    趙玉看著這段記錄,這才驚醒地認識到,實際上,在劉嬌案的整個過程之中,最矛盾,最奇特的東西,就是這件重要的證物了!

    不光是因為它最後出現在了馮闊的房間,它本身也存在著不合理的地方。

    試想一下,如果有人要誣陷馮闊,那怎麼做,才能做到刀上有馮闊的指紋,刀刃上有死者血跡呢?

    這個推論看上去不難實現,可細想一下,卻是根本沒有可能。

    因為,如果兇手拿著這把刀子去殺人陷害的話,要麼會在刀柄上留下自己的指紋,要麼就是因為戴著手套而沒有指紋,卻根本不可能會出現其他人的指紋。

    就算那把刀子是馮闊用過的,上面已經有了他的指紋,那麼當兇手用力握刀殺人的時候,指紋也會因為用力的緣故被抹去,或是變得極不清晰!

    可是,在這件殺人兇器上,馮闊的指紋卻是特別明顯。所以,洪局長當年才會認定馮闊有罪!

    嘖嘖……

    現在看來,如果馮闊真是遭人陷害的,那麼這裡面的技術含量可就高了。

    趙玉反覆推測了數遍,最後認為,如果有人真的能夠做到這一點,那麼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兇手在殺完人之後,讓馮闊握過刀子,留下了指紋。

    第二,兇手乃是握著刀刃——把人殺死的!

    可是,這兩種推測顯然都無法成立。首先,馮闊不是傻子,看見帶血的刀子怎麼會主動去摸?再者說,兇手剛殺完人不久,馮闊就來到了現場,在時間上也不合拍。

    至於第二點更是沒有可能,刀刃那麼短,拿著刀刃根本捅不死人!況且,劉嬌的驗屍報告上已經證實,兇手乃是使用很大力度進行捅刺的,從傷口的深度上看,刀刃應該是全部捅進了身體!

    那麼……

    如果兩者都不是,還有沒有其它可能呢?

    等等……

    忽然間,當趙玉又把照片上的兇器仔細觀察了一遍之後,卻真的想到了第三種可能!

    我靠!

    趙玉微微一驚,他驚訝地發現,如果這第三種可能真的成立的話,那他豈不就知道,真兇到底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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