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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歸一 - 第三百零二章 尋找宿主字體大小: A+
     

    人遇到突如其來的巨大變故,都需要一定的時間進行反應,反應時間的長短取決於自身反應的快慢,同時也取決於變故的大小,吳中元雖然做好了被吳巭送走的心理準備,卻沒想到自己的身體會消失,換成別人,估計早就慌神了,實則吳中元也慌神了,只是努力剋制,這纔不曾驚慌失措。

    十秒,也可能是二十秒,亦或許是三十秒後,吳中元方纔穩住了心神,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現狀,身體肯定是沒有了,但意識尚在,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左右旁顧,發現自己目前正處於一條雙向兩車道的瀝青路上,左右兩邊是田地和村莊,地裡還有蔬菜大棚,前方不遠處的路旁立着一塊牌子,寫着草莓採摘,下面還有一個手機號碼。

    手機號碼是十一位的,與現代的電話號碼位數相符,毫無疑問,他回到了自己先前生活過的那個年代,之所以能夠確定,乃是因爲瞬息千里的主要作用是橫向空間傳送,豎向時間傳送屬於作法出現了偏差,雖然可能送到不同的年代,但彼此之間的間隔都是三百六十年,現在不可能是三百六十年前,也不可能是三百六十年後。

    正在四顧打量,前方又駛來一輛摩托車,見到摩托車,吳中元本能的想要躲開,卻發現腳下輕飄飄的,雖然可以移動卻不太受控制,那種感覺和身在外太空的失重非常相似。

    摩托車疾馳而過,騎車的是個中年男子,他就站在路旁,但對方並沒有看到他。

    有太多的問題需要思考理順,但不能同時思考,只能一件一件來,確定了自己目前所處的年代,吳中元隨後思考的是自己爲什麼會失去了身體,按理說瞬息千里的傳送是將人和魂魄全部送走,爲什麼吳巭只把他的魂魄送走了?是吳巭有意爲之,還是有其他原因?

    這個問題很快他就有了答案,不是吳巭有意爲之,而是定魂石發生了作用,事發時他身上攜帶了白色的定魂石,這顆定魂石屬於陽性,據老瞎子所說,這顆定魂石可保肉身不傷,在吳巭作法的時候,定魂石護住了他的本體,卻未能護住他的魂魄,故此吳巭只傳走了他的魂魄。

    接下來想的是出現這種情況的後果是什麼,後果有兩方面,一是本體在遠古時期的後果,二是魂魄在現代的後果。

    身體留在了遠古時期有什麼後果?會不會遭到破壞?仔細想來,應該不會,因爲本體失去了魂魄之後會馬上癱倒,黃毛兒就在旁邊,察覺到異常之後會立刻放電將吳巭電倒,而周圍除了吳巭和吳荻並沒有其他人,所以在黃毛兒將吳巭電倒之後,吳荻有足夠的時間將他的本體帶走並加以保護。

    目前他無法確定本體失去了魂魄之後生理機能會不會隨之消失,正常情況下應該不會,大不了成植物人,退一步說就算生理機能消失,有老瞎子和姜南在,背後還有個唯利是圖投機倒把的老丈人,他們想要尋找可以保存他肉身的靈物應該並不費事。

    想明白了這些,還要確定沒有了本體的魂魄是怎樣一種情況,本體沒了,靈氣修爲自然也就沒了,他可以移動,活人卻看不到他。

    活人看不見他,對他而言可能是好事兒,也可能是壞事兒,對他有利的一面是他不管幹什麼都沒人能阻止他,而不利的一面是沒有了肉身他什麼都幹不了,他現在連根細小的樹枝都拿不起來。

    此外,沒有了肉身的魂魄是什麼?是不是世人所說的鬼?如果是,就不能見太陽,而眼下已近五更,天馬上就要亮了,得趕緊想辦法保住性命,可別天一亮被太陽曬死了。

    想到此處,便嘗試向東面的村莊移動,要說完全沒重量也不對,應該還是有點兒重量的,但很輕很輕,無法腳踏實地,只能往前飄,飄的飄飄然。

    飄動的速度很慢,比步行快不了多少,前方的村莊在三裡之外,足足用了一刻鐘才飄到村西。

    到得這時他已經確定自己見不得太陽了,因爲這時候東方已經放亮,他開始感覺到了明顯的刺痛和萎靡。

    村西有個垃圾堆,一大一小兩條流浪狗正自垃圾堆尋找食物,都說狗眼能見鬼,應該是真的,因爲這兩條狗明顯感覺到了他的存在,都在衝他吠叫。

    吳中元急於尋找宿主,哪有工夫理睬它們,直接穿牆進院,進入正房。

    這裡是北方的某個地方,屋裡有炕,炕上躺着一對中年夫妻,東面炕上還睡着一個十六七歲的年輕人。

    魂魄是陰屬之物,天快亮了,外面的陽氣逐漸濃烈,吳中元此時只感覺周身如針扎一般的難受,見到那睡的四仰八叉的年輕人也顧不得多想,立刻嘗試附身。

    年輕人火氣旺,想要附身並不容易,好在吳中元乃練氣之人,魂魄比常人強大許多,強行附身,逐漸將對方的魂魄逼離肉身。

    就在年輕人魂魄徹底離體之前的一瞬間,吳中元抽身而出,放棄了繼續附身。令他放棄的原因有三個,一是他如果佔據了此人的肉身,此人的魂魄就會消亡,等同害死了這個年輕人,損人利己的事情他幹不出來。二是此人偏胖,如果要將這具本體帶回去,需要更多靈石,他不確定能不能找到姜南等人留給他的靈石。最後一點就是一旦附身此人,魂魄和肉身就會合而爲之,附身的時間越長,兩者契合的就越穩固,日後很難徹底抽離。

    在吳中元放棄附身之後,那個年輕人彷如噩夢初醒,驚懼坐起,高聲喊媽。

    聽得年輕人呼喊,夫妻二人盡皆驚醒,吳中元無聲嘆氣,離開了東屋。

    到得正屋,中年夫妻正在穿衣下地,牆上掛着月份牌,吳中元瞥了一眼,發現是自己離開之後七個月的日期,而這與自己離開的時間是對應的,也就是說自己在遠古時期待了七個多月,現代也過了七個多月,並無時間上的重疊和衝突。

    再擡頭看向牆上鐘錶,五點多,這與自己離開遠古時期的時間也是對應的,大傻是四更之後趕過去的,之後他和吳荻又經歷了一系列的變故,仔細算來遠古時期現在應該也正是這個時間。

    天亮之後陽氣快速回升,即便藏身暗處也無法阻止陽氣逼近,片刻之前還感覺針扎一般疼痛,待得此時已如同置身沸水,劇痛難忍,無比煎熬。

    眼下的情況已經不是危急關頭了,而是生死關頭,必須立刻做出選擇,要麼附身於這個年輕人,要麼被陽氣炙烤消亡。

    雖然面臨生死抉擇,吳中元卻並未感覺懊惱,這運氣已經不算很壞了,沒有在大白天被送回來,不然連選擇的時間都沒有。

    關鍵時刻應該當機立斷,但他卻遲遲下不定決心,他雖然殺過很多人,但都是壞人惡人和試圖傷害他的人,這個年輕人是無辜的,他不介意去傷害別人,但也僅限於對他心存敵意的人,讓他去殺害一個無辜的弱者,他下不了手。

    在求生本能的影響下,成大事不拘小節的念頭自心中閃過,但這個念頭也只是一閃而過,並沒有過多停留,他不是武則天,幹不出欲成大事者,至親亦可殺那種喪盡天良,滅絕人倫的禽獸惡舉,別說至親了,就算是無辜弱者他都下不了手,他過不了自己這一關,不是怕遭至別人非議,而是怕自己懷疑和否定自己,如果真的那麼幹了,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壞人了。

    就在此時,一聲犬吠將他的思緒拉了回來,眼下已經沒有時間容他尋找更好的宿主了,不願傷害無辜弱者,只能附身於野狗。

    心中浮現出了這一想法,立刻推敲可行性,理論上是可行的,犬類沒有人類那麼健全複雜的神識,附身更加容易,他日抽離魂魄,狗也不會喪命。

    想到此處,強忍着針扎炮烙一般的痛苦離開房屋,西牆外的垃圾堆上有兩條流浪狗,一條個頭兒較大,灰黃體毛,應該是土狗和狼狗的串串。還有一條個頭兒很小,是個長毛哈巴狗,體毛應該是白色的,之所以說應該是因爲它身上的毛太長,附着沾染了大量污垢,已經看不出毛的真實顏色了。

    病急亂投醫,快淹死的人遇到稻草也會緊緊抓住,吳中元此時已經到了這種程度,但是在附身之前,他仍然進行了兩秒鐘的觀察和思考,最終選擇了那條哈巴狗。

    之所以選擇它,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那條大狗身上有嚴重疥瘡,這時候可沒有巫師能進行魂魄抽離,一旦附身就無法再次更換宿主,只能等到回去之後由巫師作法抽離,狗如果死了,他也會死。第二個原因是這條哈巴狗形體較小,通過蟲洞需要的能量也較少,只要能找到一塊靈石就能送它回去。如果能找到姜南等人埋下的那些,還可以將王欣然帶回去。最後一個原因是那條大狗是母的,而哈巴狗是公的。

    附身的瞬間,劇烈的痛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飢腸轆轆,由於狗的神識尚在,只是被壓制住了,隱約還能感受到它的恐懼和茫然。

    看東西的視角也變了,由於是條哈巴狗,看的都是低處的東西,想要往高處看必須仰頭。

    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離開臭烘烘的垃圾堆,他雖然附身宿主卻是人類神識,並沒有沾染狗的習性。

    一個小小的垃圾堆就跑了二十多步,到得路上,吳中元擡起前爪看了看,這狗還沒有黃毛兒大,狗小爪子就小,便是一刻不停,一天也跑不出多遠。

    狗的面部肌肉沒有人那麼靈活,吳中元連苦笑都不能夠,只能閉目嘆氣,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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