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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醫王 - 第三十章 送禮字體大小: A+
     

    李元嘉做事情,最喜歡的就是趁熱打鐵。

    不過讓人無奈的是晚上的宴會,完全不像未來單位的年終聚餐,領導們會起來一桌桌的敬酒,其他人也會按所在部門起來串門什麼的。大唐最頂級的宴會上,大多數時間大多數人都老老實實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皇帝給員工們敬個酒什麼的還要內侍們扯着嗓門大聲喊,不然別說大殿之外的小官們了,就是殿中角落裡的大臣們都很難聽到……

    而且因爲長孫半年前才駕崩的緣故,今天的朝會上都沒有上禮樂,下午的閱兵式也取消掉了,所以晚宴的氣氛自然也是熱鬧不起來。

    所以別說跟皇帝照面了,就連禮部尚書王珪那邊,李元嘉都沒機會說上一句話。

    好在因爲氣氛沉悶的緣故,今年的元日大宴結束的也早,最後百官散去的時候李元嘉終於抓住了機會,走到王珪的身邊說道:“王尚書,請留步!”

    “哦?大王有事找我?”

    扭頭看到叫住自己的是李元嘉,王珪的表情頗爲意外。

    和魏徵一樣,王珪雖然認識這位韓王,而且每天上朝也是坐在同一片區域,但是禮部尚書對這位年輕的雍州牧並不熟悉。日常也就是見面打個招呼,散朝的時候說句“再見”而已。這其中除了因爲李元嘉在朝堂上幾乎從不出聲之外,也是因爲雍州牧這位官職實在是太沒有存在感了!

    所以今日李元嘉突然叫住自己,讓王珪忍不住有些好奇。

    “一邊走,一邊說如何?”

    瞧了瞧外面的天色,李元嘉微微一笑,伸手做了個請的姿勢。

    又是微微一怔,王珪隨即啞然一笑,點頭道:“也好,大王請!”

    “王尚書請!”

    兩人相互客氣了一下,並排向外緩步走去,然後一邊走李元嘉一邊低聲問道:“王尚書,有件事情我想請教一下!如果我想要高昌國進貢的那些木棉,還有負責照料這些木棉的那個農人,禮部是否可以做主呢?”

    “高昌國的貢品?”

    聽了李元嘉的話之後,王珪又是一愣,不解的問道:“木棉雖然罕見,但是終究只是玩賞之物,大王要那東西作甚?而且你不知道嗎?其實那幾株木棉早已經死了啊……”

    “死了?你說那幾株木棉已經死了?”

    沒有在意王珪後面的話,李元嘉心頭驟然一沉,瞪大了眼睛驚問道。

    “是啊,早就死了!”

    呵呵一笑,王珪溫聲道:“千里迢迢從高昌送來,它們怎麼可能還活着?高昌國這次所貢本來就是木棉的種子和一個農人而已,那株木棉只是虛有其表,其實已然死了。”

    “……原來如此。”

    恍然大悟之後,李元嘉趕緊點頭道:“樹死了,種子也行!王尚書,我想要幾十粒木棉的種子,不知道可否?至於說那個農人,如果不行的話能不能讓他給我教授幾個徒弟?”

    “這……”

    眼見李元嘉如此的急切,王珪眼中閃過了一抹驚異之色,不過還是搖頭道:“大王,藩屬的貢品輕易不得外流,我們禮部可不敢做這個主。如果大王實在想要的話,恐怕就只能去找陛下了……”

    “……”

    忍住了翻白眼的衝動,李元嘉也是無語的很。

    本來想找王珪來試一試,看看老爺子有沒有可能給自己開個後門什麼的,結果最後還是要去找皇帝——一想到只能去見李世民,李元嘉有些小慌。

    因爲長孫已經入葬了昭陵,皇帝每天抓心撓肝的想念,所以命人正在宮裡建造層觀,好能天天遠望昭陵……

    那傢伙,現在可是天天念着自己的皇后呢。

    本來去找皇帝要幾個木棉種子,順便再加上個農人什麼的不是什麼事兒,但是萬一李世民要是覺得自己正因爲皇后而每日傷心,自己弟弟卻一門心思的去要什麼木棉花,然後訓斥李元嘉一頓或者罰他點什麼的,那可就不划算了……

    ……

    怕歸怕,可是棉花種子還是必須要!

    李元嘉回府之後已經太晚了,但是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把韓山給叫了過來:“老韓,俆王讓人送來的萬張白紙,現在可在府中?”

    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韓山說道:“在,都在!今日全部已經收入庫中,一張都不少……大王可是要用它們?”

    “嗯,過兩日要用。”

    猶豫了一下,李元嘉一咬牙道:“另外做好的狼毫給我準備個十支,本王要送人!”

    “狼毫?十支?!”

    聽了李元嘉的話之後,韓山頓時一驚。

    大王這是要給誰送禮,這麼大的陣仗,竟然連狼毫都捨得拿出來了?

    所謂狼毫,其實就是一種毛筆。

    毛筆的筆頭多用動物毛髮,而且這年頭的毛筆多用兔毫、羊毫,還有用雞胸毛和豬鬃做的。但是講究點的人,比如說大書法家,當朝聖人最推崇的王羲之,會用一些更稀奇點的材料。比如說流芳千古的《蘭亭序》,就是王右軍用鼠須筆寫的。

    但是據韓山所知,以前還真沒有聽說過用鼪尾巴上的毛來做毛筆的。

    所以當初大王剛剛提出這個想法的時候,他還有點不太相信,但是工匠糟蹋了十幾只鼪的尾巴,造出第一支不錯的毛筆之後,韓山總算是服氣了。

    不只是因爲毛筆的質量,同時還因爲這支筆的名字——因爲鼪這玩意兒能吃老鼠,俗稱鼠狼,所以李元嘉把這種筆叫做狼毫……

    聽聽,多霸氣!

    韓山倒是沒敢想過拿這些狼毫出去賣,可是將來大王拿了去送人,這名字一說出去多有面子啊!

    不過狼毫製造不易,到現在府上也不過二十餘支而已。

    大王這一下子就要送出去十支,韓山看到他臉上肉痛的表情之後,可不會以爲他是心甘情願的要送給別人自己的寶貝。而再想想那一萬張白紙,還有十方硯臺和府裡那幾個制墨匠人做出的油墨,韓山頓時一個哆嗦,什麼都不敢問了……

    想都不用想,全天下就那麼一個人!

    甚至都不敢在心裡念出那個人的名字,屏息凝氣,韓山靜靜的等候着李元嘉的吩咐。

    而在糾結了一下之後,李元嘉乾脆也是豁出去了,一揮手道:“另外,把咱們自己做的硯臺,還有做的油墨也準備一些!挑最好的準備,萬萬不可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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