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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哥見我多嫵媚 - 161.1.0.9字體大小: A+
     

    習慣了應該

    少年將少女壓在身下,手籠著她巴掌大的小臉,呼吸與她交錯,俯身便要親吻。聞蟬手忙腳亂、心頭大慌,反應又前所未有的靈敏,在李信湊過來時,伸出手,緊緊捂住他的嘴。

    李信看著她:小娘子膽子挺大啊。

    聞蟬使上自己最大的力氣,手捂著他的嘴,還要努力掙脫他的控制。李信看她那麼辛苦,簡直想幫她對付自己得了。

    哂然一笑,李信拉開她的手,壓於聞蟬肩膀兩邊。他的手,與她抵扣住。兩人別著氣,他仍是邪氣森然的、意味不明的,灼燙的呼吸噴在聞蟬扭開的耳根上。玉白的耳尖被染紅,雪亮色的面孔也變得緋紅。

    長發凌亂,衣衫糾纏。

    山壁上映著「霸王硬上弓」的經典戲碼。

    女孩兒寒毛直豎,求生的本能讓她掙得很厲害。她幾次都有跳起的架勢,又被少年輕而易舉地拽回去。他都沒用什麼力氣,伸手一拽她,她整個人都埋入了他懷裡。

    溫香暖玉。

    少年們在搏鬥,身體不可避免地碰觸,堅硬與柔軟,一次次的,又追又躲。天應該很冷的,身上卻出了汗,十指相扣間,也滲了水。面頰通紅,異樣的感覺劃上心頭,讓心臟疾跳、血液奔放逆流,噴在對方面上的呼吸,也變得滾燙。

    李信與她逗弄著,戲弄於她,看她害怕。他就想讓她怕,讓她知道惹怒自己的後果。

    淫、賊,卻也不是那麼好當的……

    世上還有個詞,叫「擦.槍走火」。

    李信還是少年,十五歲大的小郎君。他有一腔旺盛蓬勃的精力與情感,比成熟的青年,更加熾熱、強烈。他卻並沒有男人的欲.望。他對聞蟬的喜愛,始於她長得好看。他對她上心,始於她總躲著他,一會兒怕他,一會兒又敢反抗他。

    少年時候的喜歡,很純真、很乾凈、很熱烈,卻不夾雜目的性。李信喜歡聞蟬,就是想和她玩,想欺負她。

    並不是另一種意義上的「欺負」。他沒有那種經歷,也沒有那種需求渴望。懵懂不解,常常覺得心頭燥熱,宣洩無解,卻只是拉一拉女孩兒的手,就能得到滿足。

    然而此時,把女孩兒摟在懷裡,看她在身下發抖。玉一樣,雪一樣,朦朦朧朧。烏黑長發撒在他臂彎間,水靈眸子楚楚可憐地望著他。

    李信的手指頭,開始出汗。

    他靜靜地看著她,寒夜中,某種本能開始蘇醒。讓他盯著她,全身血液顫抖,眼眸一點點變暗……

    得停下來。

    李信想。

    身上伏趴的少年靜了這麼一瞬,可是這一瞬,讓聞蟬比之前更怕他。他的眼睛暗下去,看她的眼光,像是一頭狼、饑渴難耐地求著上好五花肉……女孩兒與生俱來的本能,羞恥與惶恐同時襲來,讓她知道自己必須做點什麼。

    做點什麼呢?

    對了,李信為什麼欺負她?

    因為她說對他沒感情,說騙他。

    心頭極亂中,聽到少年微啞的、有些忍耐的聲音,「知知,你不說點什麼?」

    說點什麼,轉移下他的注意力吧。

    不然……望著身下骨架纖細的女孩兒,花一般地綻放。李信僵硬著,真有蹂-躪毀滅的衝動。心頭茫然,少年握緊拳頭,要很用力,才能剋制住那種破壞欲。

    說點什麼?

    聞蟬抬頭,看著他,眨巴著眼睛,很小聲、很柔弱地說,「如果我說我沒有利用你的感情,你還相信我嗎?」

    李信嘴角彎了彎,「說說看。」

    這是聞蟬很危險的時期。

    她心知肚明。

    如果她不能讓李信打消念頭,她就完了。

    少年抬著她窄小的下巴,讓她與自己對視。羽毛般的呼吸,若有若無地噴在對方面上。這麼近的距離,聞蟬顫抖地,看到少年秀麗的眉眼。

    一陣恍惚。

    她心想,他眼睛真好看。

    小心地打量他的神色,聞蟬不習慣這個被壓的姿勢,好在他不動,讓她能支支吾吾把話說完,「我其實……就是試探一下,你是否對我的喜愛很堅貞。我不是真的想抓你殺你趕你的。」

    聞蟬勇敢仰視李信。她堅定的,都快把自己說服了——「事實證明,你是很堅貞的。」

    李信面無表情。

    聞蟬不知道他信不信,心情又忐忑又緊張。她小心地動了下肩,看到他眼睛更暗了,連忙僵著不敢亂動了。

    李信帶著粗繭的手,摸著她精緻的面孔。他正經的不得了,「那你對感情堅貞嗎?」

    聞蟬沒來得及回答,李信已經幫她回答了,「不堅貞。」

    聞蟬:「……」

    李信神情嚴肅,「非但不堅貞,還總想謀殺親夫,毀掉婚約,好奔向自由的懷抱。」

    聞蟬:「……」

    李信在少女的心虛中,溫柔地笑了一下,笑得聞蟬毛骨悚然。還要聽他說,「你知道我原本對你做的什麼打算嗎?」停頓一下,頗有些故意的味道,「我會顧忌你的感受,在你點頭后,才照我們約定的那樣,娶你為妻。再之後,才與你生兒育女。」

    娶娶娶娶娶?!

    聞蟬滿面蒼白:……她不要!

    她不要嫁他!

    她做這麼多,就是為了跟他撇清關係!

    李信很強大,但是……她不喜歡他,也不要喜歡他。她是舞陽翁主,她的未來夫君,只能是江三郎那樣才華高絕的人,絕不是李信這種無賴之徒!

    李信看她那副心神不寧的鬼樣子,就知道她又在心裡罵自己了。扯下嘴角,少年一本正經地說,「但是你這麼薄情寡義,實在讓我傷心,我反悔了。」

    聞蟬:「……?」

    看他壞笑著把她抱在懷中,手指纏著她耳畔落下的髮絲,跟她咬耳朵,「知知,咱們今晚,就成就好事吧?」

    聞蟬迷茫不解。

    少年想要親她,她又去躲。李信也不強求,不去管那個了,膝蓋壓著她的腿,解放雙手,就開始扯弄她的腰帶。

    「不要!」

    「由不得你不要!」

    李信嘴角一勾,強行掰開她的雙腿,扯得女孩兒吸氣不住。他的力道真的大,聞蟬護著自己的胸,腰帶、玉牌、衣裙,被他強硬撕扯開。

    布料摩擦中,他將她壓在身下,面孔湊向她的脖頸、胸口。

    他來真的了么……

    聞蟬躲不開,眼中升起絕望感,掉了眼淚。在這片幽寂的天地間,她被一個人欺負。她百般掙扎,拖延時間,可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紅著眼,咬著唇。

    那覆滅一般的命運,重磚一樣,從牆頭砸下來,砸到她身上。她的眼淚,落在少年手上。

    少年手一抖。

    猶如當頭棒喝,大腦清醒過來。

    他俯下眼。

    看她潸然淚下。

    如一把尖刀刺入心臟。

    讓他喘不上氣。

    李信僵冷著:他沒想欺負她,他就想逗一逗她,讓她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但是似乎玩過火了,真的嚇著了知知。

    她從來沒哭成這樣過……哪怕她想殺他,可是她那點本事,也殺不了他啊。他一點影響也沒有受到,又何必非要她受傷還他呢?

    李信當即想算了吧,這種手段太狠絕,知知承受不住……他不能真的把她嚇得崩潰。

    他喜愛她,並不是仇視她啊。

    李信一晚上,其實連親她一下都沒有。感情純粹而乾淨,卻非要表現出強取豪奪的樣子。嚇壞了人,自己又很無措,心亂不安。

    少年的手抖著,有後退之勢。他想尋個理由,卻不料身下哭泣的女孩兒,忽然間看開一樣,紅著眼,抬起頭,反握住他的手,「來吧!」

    李信:「……」

    他以為自己聽錯了,「來什麼?」

    身下女孩兒眼睛里還噙著淚,卻定定地看著他,目光直接乾脆。她的眼睛很亮,溫婉起來真溫婉,豁出去時,又是真放得下。聞蟬這個樣子,讓李信深深疑惑。

    聞蟬卻並不疑惑,「你非要這樣來報復我是吧?你不是想睡我嗎?睡吧!但你彆強我,我骨架小、身體弱,受不了你的蹂.躪。我配合你,你慢慢來,別傷我。」

    李信:「……」

    少年沉默不語,聞蟬以為他在考慮怎麼下手,她是驕傲的,她不願把主動權給別人。就像李信挾持她,她就不喜歡他一樣。少女心一狠,閉上眼,抬起手臂,將上方罩著她的李信,緊緊抱住了。

    被拉得跌在她身上,李信的臉,一點點漲紅了。

    騎虎難下。尷尬無比。又……心動無比。

    他們走向一間屋子,槅扇外站著兩個小郎聊天,看到他們進來,連忙拉開門。其中一位少年,縮著脖子,笑起來映著雪,煞是明朗。此少年眉清目秀,在一群五大三粗的漢子中,頗稱得上「驚艷」。看到眾頭頭過來,他機靈地拉開門,給老大們問好。

    有人看到討喜的開門少年,咂一下舌,「李小郎,你這是弄啥咧?咱都是混混窩了,不興你這拜天皇老子的架勢啊。」

    被稱為李小郎的少年,大名李江。聞言嘿嘿一笑,少年赧然中,仍能說會道,隱晦地看一眼李信,「兄長別開我玩笑了,我就是想有朝一日,能像阿信哥這樣,跟你們一起商量大事,多威風啊。」停頓一下,「怎麼說我和阿信哥,八百年前還是一家呢。」

    李信當著小透明,百無聊賴地跟在眾兄弟間,莫名其妙被提一嗓子,他扯下嘴角,「那行了。威風到做了混混,咱老李家祖宗有靈的話,臉早被丟光了。」

    李江及眾人無言以對,聽出了李信話里的嘲諷。

    守門的李小郎看幾人哈哈笑過,紛紛拍拍自己的肩,給自己無聲安慰。人進了屋后,李江方才的笑收了回去,只看著李信,目光陰下去——雖說李信是個街頭混混,但會稽郡中,又有幾個像阿信這麼厲害的混混呢?然他羨慕李信,李信自己卻不在意。

    同樣姓李,同樣年少,甚至同為混混,人和人的機遇,真是比不得。

    而進了屋的眾人,不再關心守門少年的小心事,關上門后,就繼續說起綁回來的一行趕路富商妻女。

    李信將自己從聞蟬那裡順來的玉佩,展示給幾人看,「你們看這玉佩的成色,比我們以前見到的,要好很多。還刻著字,花紋似有某種規律。那自稱富商家的妻女,不管是那女君,還是小娘子,氣質都比我們以往見到的人好很多。恐怕真不是什麼富商。」

    玉佩被人傳著看,上面刻著好幾個字,但這個屋子的人,也就是普通的平民百姓。此年代的平凡民眾,根本沒有識字的機會。眾人大眼瞪小眼半天,茫然中,問道,「阿信,你知道這寫的什麼字嗎?」

    「我認識『舞陽』二字。其他字不認得。」

    李信認得簡單的字,但他常對人說的,直接就是不識字。

    他讓人去找紅漆,又在玉佩傳回手中時,刺啦一聲,撕下袖上一塊布條,用玉佩重重壓上紅漆,把紅漆上烙出的刻痕,印在了撕下的布條上。眾位圍觀下,看到李信已經在布條上印下了幾個篆文大字,聽他道,「阿南拿著這個布條,明天下山,找識字的人問一下,這玉佩上寫的到底是什麼字。」

    他語調清晰,邏輯分明,一屋子的人都聽他說話,紛紛點頭。

    有不解的問,「那『舞陽』又是什麼意思?」

    李信笑一下,「一個縣名。」

    眾人繼續疑惑討論,不懂為什麼要把一個縣名刻玉佩上。

    一人突想起,「對了,我從這些人手裡,搜出好多竹簡來。」

    李信「嗯」一聲,「那把有字的都帶下山,讓人看看寫的是什麼。」

    陳朗是所有人里,書讀的最多的一個青年了。可就是他,看到那些字都有些不認識。他也就是半白丁而已——原想去長安投卷掙一點功名,然父親糊塗,迷上賭-博,輸了家業。二老去后,家徒四壁,陳朗家中卻還有一妻一女等著養活。陳朗走投無路,只好偶爾做做劫匪,接濟接濟自己的家室。在所有大老粗中,陳朗一直是軍師型人物,此時便感嘆,「之前阿木看到那行車馬,非說咱們一個多月沒遇上肥羊,想高興高興。沒想到等來的,也許不是羊,而是狼。」

    屋中眾人交談,獃頭獃腦的阿木津津有味地聽著各位兄長的吩咐。陳朗一批評他,阿木便不高興道,「劫都劫了,阿信還找了老婆呢,你事後抱怨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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