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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文魁 - 八百五十五章 串票字體大小: A+
     

    聽付知遠的話,林延潮陷入沉思。

    這催科之事,對他而言也是很重要。

    托老天爺的福,今年歸德還算風調雨順。

    眼下夏糧一收,老百姓們就有了糧食。這糧食一來要作朝廷稅賦繳納,二來要作為青苗錢還款給農商錢莊。

    青苗法,已是作為林延潮的創見,經過丘橓上報給天子了。

    此事作為修堤之外,林延潮又一政績,同時老百姓對於青苗錢還款多少,也關係到農商錢莊的收入。

    萬一催科之時,被下面的胥吏橫徵暴斂,那麼一是搞臭了自己的名聲,二是老百姓破了產,還不上青苗錢。

    那樣如何是好?只有將抵押的老百姓田地,拿來還債。

    拿來還債,對於林延潮而言,自然是不虧。但對於林延潮名聲受損,這貸青苗錢,是解人燃眉之急的好事,但最後弄得老百姓賣田抵債,那還不如不借。

    那麼林延潮的青苗法,就變成了巧取豪奪,如此就並非是他的政績,而成了他的惡名了。

    但是付知遠相詢時,林延潮沒有立即起身,因為他不知付知遠心底是否已有主張。

    若是沒有主張,林延潮起身說自是無妨,但有了主張,若不合他的意思,那麼二人很容易起衝突。林延潮不願再與付知遠關係搞僵,弄得如同前任知府一般。

    這時坐在林延潮下首的吳通判起身道:「府台,下官以為催科之事,重在於杜絕官吏侵蝕,若有發現立即監禁嚴追。」

    付知遠點點頭道:「此言甚是,請別駕繼續說?」

    吳通判道:「下官以為凡有違律者抓以嚴懲,那麼官吏必不敢抱僥倖之心。治國,唯有治吏二字!」

    好一句『治國,唯有治吏二字!』

    吳通判的話,令下面的官員不由點頭稱許。

    這一句話,好比八股文章,一下子破題,將題中意思道盡。

    付知遠也是點頭,這吳通判確實說得不錯,然後問道:「請吳別駕繼續說。」

    吳通判見得到知府大人的讚賞,當下神清氣爽,猶如科場下『文不加點』般繼續道:「治國先治吏,治吏先正心。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上正則下亦正,只要我等以身作則,心正則身正,身正則明德,明德則吏治清明,吏治清明則天下大治。」

    「好!」付知遠開口稱許。

    下面官員也是稱是。

    一名官員奉承道:「吳別駕之言好比經義之文,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娓娓道來,有理有據。」

    一名官員不由贊道:「好一句『吏治清明則天下大治』,真畫龍點睛之筆。」

    林延潮卻眉頭微微皺起,倒不是說吳通判的話說得錯了,相反他這一番話很有見地。

    只是在林延潮看來,都是虛文,沒有落實之事。換句話說,就都是理論上的東西,沒有實錘。

    這也是明朝文人一貫的毛病,注重理論,而實踐不行。

    林延潮不是反對理論,理論一定是要先於實踐(道在器先),但是理論不能脫離實踐(道不可離器)。

    但林延潮沒有表態,這時付知遠察言觀色看得林延潮心底似有想法問道:「司馬有何高見?」

    林延潮道:「吳別駕所言極是,下官深以為然。」

    付知遠捏須,心覺林延潮如此就有掖著藏著的意思了,他不由眉頭一皺。

    這時林延潮道:「不過可以再補充幾句。」

    付知遠聞言眉頭頓時展開,欣然道:「請說。」

    林延潮見付知遠倒是個虛心之人,於是道:「下官今日查閱文獻,查得嘉靖時兩淮御史李士翱設一禁約,頗有參考之意。」

    其實林延潮胸中這一套理論都是現代來的,但沒辦法,任何理論都要去過去找依據,才能有辦法說服人。

    至於眾官員們則是心想,林延潮博聞強記,不知又被他從哪裡看得典故來。

    林延潮道:「李御史主管鹽運司時,置內號簿三扇,並通、泰、淮三分司外號簿三扇。空立前件,刻印空票。每分司若干張,上截於內號簿前件上編都字一號起至若干號止,下截於外號簿前件上編通字、泰字、淮字一號起至若干號止,俱用印鈐。」

    「內號簿票,本司收貯。外號簿,發三分司收候。如遇商人赴司領鹽引,即於內號簿附寫商名引鹽賑米數目,就行填票,付商齎赴該管分司處,比對外號相同,如前附寫,照數收完。一面行場支鹽,一面出給實收,給商連票,齎繳運司銷號。」

    林延潮說的例子,就是李御史主管鹽司時,在總司留底薄,分司留外薄,底薄外薄都編號,一併用鹽司印鈴。

    鹽商領鹽引先去總司領底薄,依數目填票后,再領票去分司,依編號從外薄中取票附寫。

    然後商人去鹽場支鹽,出給分司實收條子,與兩張連票,最後去總司銷票。

    沒錯,這辦法現代人耳熟能詳,但古人理解有難度。

    與方才吳通判一說,就滿堂叫好不同,林延潮這提議一出,卻令在場官員陷入沉思。一來不少人不理解,二來理論只要大方向不錯,怎麼樣也不會被人說。

    但具體方法就很有商榷的餘地,落實到做事上,總有弊病,沒有十全十美辦法,總有人贊成和反對。

    付知遠聞言沉思道:「司馬所言,本府略有所聞,在蘇杭一帶稱此為串票。」

    一名官員問道:「此法下官略有所聞,下官主管常平倉,平日收谷時,也置二薄,一存州縣,二存斗級。百姓輸谷,先書縣簿,給小票挂號,發犯人赴倉交納。斗級給亦書簿,給與犯人收票,赴縣銷繳。此法與司馬之法有何不同呢?」

    何通判解釋道:「此法少了連號,雖有執付,收票,仍是容易為胥吏所乘。」

    何通判這麼說眾人都是解惑。

    這名官員也是歉然道:「林司馬,是下官愚鈍了。」

    林延潮笑著道:「不明則問,有何愚鈍之說?」

    付知遠道:「不過此法如何用以催科之用呢?」

    林延潮道:「昔年催科,以鼠尾冊為準,各地設糧長解糧,此乃民收民解之策。」

    鼠尾冊又稱「虎頭鼠尾冊」。就是差役以丁糧為宗,力差、銀差取決於丁糧多少。無論大小戶一律造冊,把丁糧多的大戶、富戶編在前,以負擔重役,把丁糧少的小戶、貧戶編在後,以當輕役。前為大戶如虎頭,後為小戶為鼠尾。

    「但行一條鞭法后,朝廷由民收民解,改由官收官解,不許地方里家,先年收頭,將銀兩徑收私家,再繳送官府。」

    「官收官解行之,故而若不根除官吏貪墨之害,那麼一條鞭法即為害法,而非良法。」

    眾官員們聞言露出思索之策,一條鞭法對於大明地方徵稅制度的改變是深遠的。

    除了不再以丁糧多寡,改以田畝多寡徵稅外,還將原來民收民解變為官收官解。

    原來朱元璋深怕官吏下鄉剝削百姓,故而在民間,設立糧長,讓大戶充當。由糧長向民間收糧再繳納給朝廷。結果糧長有了權力,卻魚肉鄉里。

    但結果卻是老百姓既免不了被官府剝削,還要被糧長剝削一手。

    張居正設立一條鞭法,就決心革除這個弊病。

    一條鞭法,從民收民解,再次恢復為官收官解,但如此不是又回到老路,你張居正有什麼辦法,杜絕老百姓被官吏剝削呢?

    張居正的辦法,就是立櫃頭。

    什麼是立櫃頭?就是在繳稅時,令各縣設置一櫃,柜上開口,納稅的百姓,將銀子封好后,自己填寫姓名銀數,由官秤稱重后,再投入櫃中。

    這柜子官吏上繳前不許開櫃,同時老百姓自己繳銀,不經他人攬收。如此杜絕官吏上下其手,老百姓可以自封投櫃。

    不得不說,這辦法實在是高啊!可以咱大明朝為了杜絕官吏貪污還是想盡了辦法,張居正這等的官員,為了老百姓不受剝削,可謂是嘔心瀝血。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

    官吏還是有辦法的。

    什麼辦法?就是在票薄上搞名堂啊!

    官府催科是,登簿出票。給付納戶以收執,但在櫃收的流水日收簿上到底登記上。櫃吏們卻可以讓老百姓多交,自己少登給朝廷。

    林延潮道:「過去存留,執付二票太簡,故而本官建議改為三票,每票連號,蓋官府鈴印。」

    「三票里,一票為存根,存於衙門,以便核算;一票為收執,給付納戶,以為交納的憑證;一票則給催比錢糧人役執掌,以為催比錢糧的依據。」

    林延潮不僅增設了連號之用,還將二票增為了三票,在收執,增加了存根,如此方便官員追查。

    若官吏再行多交少登之舉,有了存根比對,他們做手腳的難度將增加許多。

    林延潮這一辦法一解釋,官吏們露出恍然之色,紛紛點頭。

    連堂上的付知遠也是點頭道:「司馬所舉之策,實乃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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