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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醫狂妃 - 第1170章 所有的仇恨都從這時開始字體大小: A+
     

    柳蔚曾在鍾自羽口中聽到過他與岳單笙小時候的事,但柳蔚並不覺得,兩人那就算朋友了。

    或許是箇舊識。

    至於「友」,應該怎麼都挨不上。

    但魏儔的一些話,又篤定二人的確交情匪淺。

    柳蔚不知是誰在說謊,但這會兒聽岳單笙提到,她又忍不住好奇:「所以,你吃過人肉嗎?」

    這話問得可謂非常冒犯,岳單笙錯愕,滯了一下,立刻看向她。

    柳蔚回以輕柔視線,寬宏的道:「就算吃過也沒什麼,被騙了而已,當然,你也可以不回答。」

    鍾自羽與岳單笙的相遇,發生在那個天災人禍不斷的年代,為了逃避流民頭頭的獵捕,獨自逃亡的鐘自羽,與瞎眼的貴氣小公子岳單笙,在前往漠北的路上相遇。

    初時的碰撞,髒兮兮的小野種對這個高高在上的小少爺滿懷惡意,甚至想騙對方吃人肉。

    柳蔚當初催眠鍾自羽時,鍾自羽嘴裡只念著六個字,「岳單笙,我錯了。」

    柳蔚能從這六個字中猜到一些恩怨情仇,畢竟一個男的,對另一個男的如此卑微的認錯,應當的確是做了什麼天理不容之事。

    難道就是長大后的岳單笙發現了,小時候自己被騙,吃過人肉的事?

    柳蔚對此一直抱有好奇,現在遇到當事人,她忍不住想問問,可對方如果不願意說,她也絕不勉強。

    岳單笙似乎很驚訝柳蔚知曉這件事,這件事太久遠了,久遠到他都幾乎忘記了。

    那時的鐘自羽是個連名字都沒有的小乞丐,他是頑皮的,是惡劣的,與這樣一個人結交,岳單笙並不願意。

    可漠北荒蕪,他一個瞎子要趕路,身邊必須有個人陪著,鍾自羽是他唯一的人選。

    而因為這個決定,也成就了兩人多年的情誼。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對鍾自羽本性的約束,一個在孩童時代便能殺人如麻的人,其後做多少天怒人怨之事,應當都不奇怪。

    鍾自羽是黑的,從小就是,在他們相遇之前就是。

    而明白這一點的時候,岳單笙付出了這輩子最痛的代價,痛到他五年,十年,百年,千年,都不可能釋懷。

    「沒吃。」岳單笙淡淡的說,又抬頭看了柳蔚一眼:「他心軟了。」

    柳蔚笑出了聲:「他還有心軟一說?」但這個答案她卻是接受的,一個孩子,哪怕再壞,也還是個小孩,不如成年人心智堅硬,在即將染黑一個人的時候,因為各種原因收手了,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

    可若不是因為這件事,鍾自羽的道歉又是為了什麼。

    似乎猜到她的疑惑,對於那件連紀夏秋、柳陌以都不知曉的舊事,岳單笙難得的,對柳蔚吐露了:「他害死我妹妹。」

    柳蔚低下頭,小心翼翼的問:「因為……他讓你妹妹懷……懷孕了?」

    岳單笙眯起眼,片刻沒說話后,過了許久道:「紀冰的父親,不是他。」

    柳蔚理解的急忙點頭:「要是我的外甥,我也絕不要他認這樣一個殺人狂魔為父。」

    岳單笙看她一眼:「重茗的心上人,另有其人。」

    柳蔚呆了:「你是說,鍾自羽還真不是紀冰的父親?那……」

    不知是不是因為鍾自羽死了,這段仇恨隨著他的身亡,在自己心中的分量也變輕了,此刻的岳單笙,沒有平時提及舊事時那麼敏感,他看了柳蔚一會兒,突然覺得,這似乎是一個可以訴說的對象。

    對方,至少有著同重茗過半相似的容貌。

    於是,他破天荒的,將一些曾經不願講起的事情,頭一次親口解釋。

    岳單笙、岳重茗、鍾自羽,這三個人在童年、青年時期,幾乎都是一同度過的。

    岳家與紀家有著千絲萬縷的親緣關係,岳單笙的祖母,正是紀家上一任家主的妹妹,一個外嫁女,按理說不管有多少理由,都不該讓夫家的人,攙和到自己娘家的恩怨當中。

    可紀家的無恥,便在於生死關頭,他們選擇連累別人,他們甚至很慶幸,慶幸身邊有一個龐大的勢力,可以為他們抵擋一部分風雨。

    這種恬不知恥,螞蝗吸血一樣的作風,是岳家人都噁心紀家人的根源。

    那時岳單笙還小,是個需要奶娘隨身伺候的貴少爺,他還有一個妹妹。

    有一天,母親哭著跑進房間,抱著他說,妹妹不見了。

    自此,一家和睦的情況,步入了終結。

    一開始岳家人都以為,偷走岳重茗的,是岳家的仇家,經商之人,總免不了有些敵人,但上升到動人妻女的,卻是少之又少。

    可後來他們才知,原來對方不是敵人,是親人,是他們的親家!

    紀家那時正值多事之秋,紀夏秋一事後,嶺南被端,紀家人流竄在外,而當時的紀家家主,曾親自上門,問自己的親妹妹求救。

    岳單笙的祖母雖是紀家女,但外嫁數十年,早已不想沾染族中舊事,加上那時朝廷追捕密切,岳家祖母在深思熟慮后,狠了心,拒絕了自家大哥,維護了岳家上下不受牽連。

    這個做法,不管在何時,都是正確的,救人需量力,如果明知救你,我自己,甚至我全家都會被搭進去,那這就不是一個人的事了,我可以將自己的性命奉獻給你,但要我連帶全族同你一起喪命,那恕難做到。

    紀家家主被激怒了,他佯裝理解的離開,轉頭,卻擄劫了岳家最小的女嬰。

    岳重茗自小身子不好,便是因此。

    任何一個嬰孩在幼時離開母親,跟著另一群亡命之徒過著顛沛流離,甚至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身體都會弱。

    岳重茗的失蹤,在岳家掀起波瀾,可岳家祖母愣是哪怕被孫女性命威脅,也沒同意紀家人的一絲威脅。

    岳重茗,在那時已經被默認是個死人了。

    岳單笙是在七年後方知,妹妹還沒死,她被紀家另一群看不慣紀家家主強盜行為的人救下,漠北暫居。

    偷聽到這個消息時,岳單笙想到母親的以淚洗面,想到父親的哀傷模樣,想到祖母雖未言明,但常常深夜落淚的滄桑,他決定,要接回妹妹,要讓一家人,再次重聚。

    那次是他第一次獨自離家,眼睛是他付出的第一個代價,一個孩子,要在動亂的外界行走,需要的不止是金銀,還有識別善惡的能力。

    他誤入一家黑店,丟失了所有行李,還毀掉了眼睛。

    當然,瞎眼只是暫時的,岳家經營藥材生意,對於醫藥,岳單笙哪怕沒學過,耳濡目染,也總會一些。

    他並不擔心自己眼睛的將來情況,但他擔心維持這種瞎眼的狀態,要如何去往漠北。

    在這個時候,他遇到了另一個要去漠北的人,他用身上僅剩的銀子,「雇傭」了對方,那個人,其後,陪他找到了妹妹,幫他照顧妹妹,與他走過了最困難,最不便,最顛沛流離的整個孩童時代。

    他對那人,是感激的,哪怕那人秉性惡劣,喜好作怪,但這都是些無傷大雅的小毛病,那人的活潑,哄得妹妹笑逐顏開,有那人在,一切都彷彿在往好的方向走。

    直到,打算帶著妹妹回家的岳單笙,得知了另一個消息。

    在他離家后,岳家遭害,岳家大宅被人放火,一夜之間,家破人亡。

    驟然的家變,令岳單笙無法接受,那陣子,他瘋了。

    一個瘋瘋癲癲的少年,一個重病虛弱的少女。

    在路上偶然結下這場緣分的小野種,默默的接下了這兩個包袱,他去田裡做工,去富人家裡為奴,每天攢下一點錢銀糧食,再回來照顧那兩個萍水相逢,與他無有半點血緣關係的小夥伴。

    他無怨無悔,嘴裡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單笙,來吃飯了」還有「重茗,該吃藥了」。

    整整兩年的悉心照料,直到岳單笙恢復正常,岳重茗已經將這個在她眼裡比所有人都高大的少年,視若親兄。

    岳重茗覺得自己有兩個哥哥,一個千里迢迢來找她的岳單笙,一個將她捧若珍寶,呵護備至的鐘自羽。

    她的一生不虧,唯一覺得遺憾的,便是沒能嫁給鍾自羽,她很想嫁給對方,很喜歡對方,就像所有的小女孩,都鍾情身邊那個自認為最偉大的那個同齡人,但她知道,對方不喜歡自己,所以,這份愛,到死,她都隱藏著。

    可那真的是隱藏嗎?

    隱不隱藏,歸結在於,對方是看不出來,還是看出來了卻裝作沒看出來。

    岳單笙願意讓妹妹嫁給鍾自羽,他也感激對方對自己的付出,他認為對方雖然人品上有些問題,但這都是小問題,是可以託付終身的。

    但最終,他大錯特錯。

    這個錯的代價,是他失去了世上唯一的親人。

    岳重茗,死了。

    死在生產之後,她的身體,根本不足以負荷一個孩子的誕生。

    那陣子岳單笙不在,他在忙著出外尋找能救治妹妹的靈丹妙藥,走之前,他明明叮囑鍾自羽照顧好妹妹,可對方沒有,他放任妹妹一邊喜歡著自己,一邊承受他的薄情,同時另覓生路般,找到另一個宛如救命稻草般的男人。

    岳重茗是被騙的,岳單笙一直這麼認為,那人渣在沒有任何聘禮的情況下,在不打算娶妹妹的情況下,要了妹妹的身子。

    這個過程鍾自羽一定是知道的,但他沒有阻止,他竟然,沒有阻止……

    所有的仇恨都從這時開始。

    伴隨著岳重茗的身亡,岳單笙知道,他這一世,下一世,永生永世,都不會原諒這個曾經的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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