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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夫高能 - 第118章 S5字體大小: A+
     

    118,

    宗銘勒令桑菡休息備考,掛斷電話之後沉默地站在落地窗前看著外面漸漸低垂的夜幕。

    「於是,這件事根本不關鄭大頭的事,他完全是被利用的?」李維斯想通了一些關竅,問宗銘,「鄭城的死完全是仇殺,是林追,或者說通查的手下苦心計劃的結果?」

    宗銘沉默片刻,說:「我們從頭捋一下線索。陳樺知道鄭城的初戀情人是誰,所以才能找到妲拉,誘使鄭天佑策劃『獻美』事件,然後順理成章地把妲拉送到鄭城身邊。陳樺是通查的手下,他很可能是從通查口中得知這個秘密的,而這個秘密連鄭家人都不知道,只有鄭城少年時代比較親近的人才有可能知曉——由此可證,通查應該就是那個一直以來和鄭城合作的泰國黑道頭目。」

    李維斯點頭道:「不錯,只有這樣邏輯才通順。」

    宗銘接著道:「三年前通查出事,鄭城非但沒有保他,還在他死後和他的對家繼續保持合作關係。不管這其中發生了什麼,兩家結仇是一定的,所以通查死後,陳樺策劃了這個長達三年的復仇計劃,利用妲拉接近鄭大頭,又利用鄭大頭綁架鄭城,最終滅了他們父子倆,做成了家族內鬥的假象。」

    頓了一下,道:「不對,這件事也有可能是通查計劃的——他可能在出事之前就嗅到了某些對自己不利的風向,於是化名『林追』,將自己名下那棟有密道的別墅賣給了鄭城,並在交易中買通中介替換了建築圖紙。我想他當時可能已經有了這個『獻美』計劃的雛形,只是沒想到自己沒能躲過一劫,還沒整死鄭城就被對家幹掉在了中泰邊界上。」

    李維斯將整件事在腦內拼接了一番,不得不承認宗銘的推測是合理的:「幸而他有個忠心耿耿的手下,陳樺在他死後完成了他未盡的遺願,歷時三年終於幹掉鄭城,還通過鄭天佑弄走了鄭家十五個億!」嘖嘖嘆道,「這計劃太厲害了!」

    「那麼問題來了。」宗銘看著他,提問,「陳樺為什麼要這麼忠心耿耿地為通查報仇?他是不是整個復仇計劃的主導?」

    「呃?」李維斯詫異,「除了他還有誰?即使不為報仇,那十五個億也足以促成他的作案動機了不是么?」

    宗銘蹙眉道:「對,十五億確實夠讓人瘋狂了,但這其實只是一個附加收穫,三年來陳樺費盡心機,冒了這麼大的險,僅僅是為了有可能拿到,也有可能拿不到的這筆錢嗎?我總覺得不對。」

    「難道你懷疑這件事難道還有其他主使者?」李維斯問,「妲拉?不會吧?

    「不,不是妲拉。」宗銘來回踱步,道,「三年前妲拉才十五六歲……等等,我們是不是忽略了一個人,帕第。」

    李維斯匪夷所思:「你懷疑帕第?」

    宗銘說:「這個計劃看上去好像無懈可擊,但事實上每一個環節的控制都非常地難,時間、地點、人、錢,有一個點沒到位都會功虧一簣……而且它執行了整整三年,三年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很多仇恨經過這麼長的時間都會被淡化,但陳樺的目標一直非常清晰,非常堅定。」

    頓了頓,他接著說:「還有一個問題,鄭城父子死後,綁架他們的五個人都被一個泰拳高手打死滅口了。假設這個人就是帕第,那他的手段就太殘忍了——他明明可以用刀或者槍,卻偏偏選了最困難、最直接、最暴力的方式。要知道,用拳頭將五個人一一打死前後至少要半個小時,也就是說他整整花了半個小時在這件事情上,這不是簡單的殺人,已經屬於精神病態的虐殺了。

    李維斯恍然間有了一絲了悟:「你是說,偏執和濫殺……」

    「你曾經懷疑帕第是超級腦。」宗銘說,「超級腦最大的特點就是偏執,而偏執到後期,必然導致濫殺。王浩、齊冉、張斌,包括吳曼頤,被抓住之前手上都有兩條以上的人命,而他們還只是普通人,有的也只是普通執念。」

    「但我們都知道帕第只是個拳師,沒有任何背景和前科。」

    「他是泰國人,我們手頭的資料並不一定準確。」宗銘沉沉道,「我懷疑他的身份不是拳師那麼簡單,他對這件事抱著非同一般的仇恨和偏執,他和通查之間的關係恐怕比陳樺更加複雜和緊密。」

    李維斯喃喃道:「我們怎麼才能查出這一切呢?」

    宗銘環顧四周,說:「這恐怕要問陳樺了,我們得儘快找到他……現在回到我們之前的問題,如果這裡是他的假住處,那麼他的真住處在哪兒?」

    李維斯茫然,除了鞋柜上那個淺淡的車鑰匙痕迹,似乎再找不到什麼線索了,走過去又仔細看了看,搖頭:「看不出是什麼牌子的車子……下去讓保安查一下監控,然後通過交通攝像追蹤車輛信息?」

    「這裡是泰國。」宗銘說,「我們是以私人名義出來的,沒有權利調用這裡的攝像頭,甚至連下去找保安,他們都不一定會讓我們看這幾天的監控。」

    李維斯泄氣,他們的工作證在這個國家沒效力,甚至出示以後還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而唯一的黑客桑菡又在備考……難道要等到明天下午他考完試以後嗎?

    「我們得找到更加直接的線索。」宗銘一邊說話一邊在屋子裡轉悠,片刻后在餐廳站定,彎腰仔細看餐邊柜上的擺設。那上面錯落有致地擺著幾個照片夾,裡面是陳樺和朋友的合影。

    他看了一會兒,拿起其中一個,說:「這張照片里的背景房間,很可能就是陳樺真正的家。」

    「哦?」李維斯訝然,湊過去看了看,照片里是陳樺和兩個男人坐在沙發上喝茶,其中一人坐在主位上正在斟茶,另一人端著一盤水果,陳樺坐在最邊上的客位上,手裡端著一個小茶盅。照片的焦距對準的是中間那個男人,陳樺無論座位的位置,還是照片取景的位置,都不像是主人的樣子。

    「為什麼這麼說?」李維斯問宗銘,「他看上去像是在朋友家做客,那個斟茶的男人更像是主人一點。」

    「從站位和焦距點看,是這樣,但從衣著、肢體語言和眼神看,不是。」宗銘打開手機照明對準照片,說,「他們三個人都穿著休閑裝,但其他兩人領口和袖口都是系好的,尤其是主位上這個人,肩部能看到背心的痕迹……你在家裡會穿熨得筆挺的襯衫,下面還特意穿配套的背心嗎?」

    「呃……也不一定啊,如果有客人來的話,是會正式一點。」

    宗銘搖頭,又道:「再看陳樺,他的polo衫一粒紐扣都沒系,明顯是隨意套上去的,衣服下擺露出這個黑點,應該是褲子的抽繩,他的腳踝是光著的,也就是說他並沒穿襪子,雖然他的腳沒有照到,但我敢肯定他穿的是拖鞋。」

    這樣一對比,李維斯不得不承認,三個人中陳樺確實是衣著最隨意的一個,其他兩人雖然也不算很正式,但明顯更像是出門的打扮。

    「人在自己家裡和在別人家裡,肢體語言是不一樣的。」宗銘接著說,「即使是經常來往的朋友,也不可能把對方的家當成自己家一樣。尤其沙發這個傢具,最能體現一個人坐在上面的時候是徹底放鬆還是半放鬆——這個主位上斟茶的人,他的背是緊繃的,眼神看向陳樺,帶有一定詢問的意味,完全不像是主人給客人斟茶時該有的姿態。另一個人雖然更隨意一點,但和陳樺相比還要差一些……總之,這張照片里無論衣著還是動作,陳樺都是最自然,最鬆弛的一個。」

    「好吧。」李維斯被說服了,「即使能證明這張照片里就是陳樺的真家,又有什麼用?我們還是不知道它在哪兒?」

    「通過光影和環境,大致還是能推斷出一些東西的。」宗銘說,「窗外有棕櫚樹,從樹冠的大小可以推斷出它的高度大約是六米到七米,也就是說這棟屋子在三層。陳樺身後的陽台貼的是25x25的小方磚,側面剛好是一片瓷磚的厚度,說明這棟樓的外牆厚度是二十五厘米,那麼它的總層數應該在二十層以上。」

    李維斯自認觀察力已經很好了,也沒有看出這麼多東西,不禁對他十分佩服,掏出個貼紙給他貼胸口:「接著說。」

    宗銘看著自己左胸的兩個鎧甲勇士,笑了,接著道:「牆上的掛鐘顯示時間是下午三點,從陽光射進來的角度可以看出這間屋子並不是正南正北走向,而是東北、西南走向的,要麼它是個不規則的點式樓,要麼它是一個異形建築。」

    沉默,片刻后李維斯問:「沒了?」

    宗銘點頭:「沒了。」

    「那還是沒戲啊。」李維斯說,「城市這麼大,我們上哪兒去找一棟二十層以上的,下面種著棕櫚樹的點式樓或者異形樓?」

    宗銘笑了笑,拿起另一個相框:「看這個。」

    照片里是陳樺的自拍,正在拿披薩餅邊喂花壇邊一隻小小的虎斑貓。宗銘指著他腳邊的外賣袋子:「這家披薩店也許會給我們一點答案,我們只要找到這家店,問問他家的外賣派送距離,然後畫個圈,尋找符合我們之前推斷的建築物就可以了。」

    說完,他非常仔細地將所有相框恢復原位,攤手:「ok,大功告成,可以走了。」

    李維斯默默給他豎了個拇指。

    宗銘扣著他的後腦勺啵了一個:「省點兒貼紙吧,蓋個章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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