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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鑄夢 - 第十一章 人各有道字體大小: A+
     

    ?《我就是流氓》是網路第一代洪荒級別大神雪紅的第一部作品,也是成名作。

    寫網路需要勤奮,更需要天賦。雪紅就是這樣一個即有非凡天賦,又擁有超過常人勤奮的作家,熱血激昂的文字風格,在出道后十幾年中,始終穩居一線大神。

    這部成名作,全篇一共只有不到三十萬字,和後世動輒數百萬字相比只能算是短篇,但它卻開創了熱血爽文的流派。

    嚴格說起來,在《我就是流氓》之前,網路和傳統風格界限很模糊,這篇,清晰的界定了兩者的區別。

    在網路發表與否並非二者的本質區別,傳統追求文字優美,探討人生人性,表達思想;網路文字流暢,通俗易懂,給讀者帶來現實生活中無法實現的成就,滿足人類心底的欲..望。

    傳統,探討人性;網路,滿足人慾!

    前者要深,後者要爽,寫和有些事差不多,太深了反而不爽……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部短篇不僅是熱血爽文流的鼻祖,甚至可以說是網路的鼻祖。至少是鼻祖之一。

    除了寫作方式的變化,這部還吸引了眾多的網友開始迷戀網路,為日後網路的發展奠定了讀者基礎。

    在上輩子2003年,這部發表於新成立的起點中文網,發表之初,就引起了極大的轟動,風靡一時。

    之後雪紅憑藉這部的勢頭,一兩年之內連續創作了《我是流氓之風雲再起》,《我就是流氓之流花劍錄》,《龍戰新野》四部一脈相承的,被稱為『流氓四部曲』,迅速成為當時網路寫手當之無愧的領軍人物。

    在2004年,憑藉《邪風曲》一舉成為第一個年收入過百萬的網路大神。

    此時距離起點開創網路收費制度,不過短短一年時間,這時候絕大多數後來的網路大神,還停留在年收入四五萬就已經非常滿意的程度,達到十萬的屈指可數,已經被驚為天人。

    之後起點以高姿態宣布,月發放總稿費突破百萬,而04年的時候,雪紅一年的稿費就和05年整個網站一月的稿費持平。

    在趙澤君印象當中,網路的開端,其實正是這部《我就是流氓》。

    到了2016年的,這部的名氣並不算很大,很多年輕讀者甚至不知道雪紅曾經用另外一個筆名寫過這本書,因為網路文化整頓,流..氓系列早就被封了。

    不過,現在距離被封書的時間還有很多年,網路誕生之初,正處在沒有監管的狀態,不存在被封書的危險。

    每個人的文風不同,適合的類型也就不同,看過於哲的天下無敵之後,趙澤君腦子裡第一個跳出來的,就是《流..氓》系列,簡直就是為了他的風格量身定造。

    流..氓整部書很短,大綱也非常簡單,講述了小流..氓如何因為奇遇變成一個超級大流..氓的故事。主角在學生時代得到蚩尤力量和記憶,成為邪惡的大壞蛋,充滿了破壞欲和征服欲,在黑..社會奮力打拚,主角雖然殘暴兇狠,但有情有義,行事風格非常對中國人,尤其是年輕人的胃口。

    趙澤君仔細回憶之後,不到兩個小時就寫完了,包括故事情節,人物形象,簡單的力量體系,世界觀等等。

    一共四頁紙,短短的不到三千字,份量卻沉甸甸的。

    趙澤君有些好奇,把這份大綱給於哲,如果於哲火了,那這個時空的雪紅大神會怎麼樣?打消了寫網路的念頭,從此網路界沒有一個雪紅大神,於哲卻而代之?還是說,憑雪紅的天賦,依舊可以創作出另外一部大火之作?

    趙澤君也不知道,不過這是一次嘗試,他倒是有幾分期待,自己帶來的蝴蝶效應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

    第二天早讀課,於哲就開始蠢蠢欲動的,一直給趙澤君使眼色,剛打下課鈴,於哲就一臉猴急的把趙澤君拉到走廊拐角,急吼吼的問大綱寫好沒有。

    趙澤君沒立刻給他,說還得再完善完善。

    一整天,於哲都心不在焉,放學的時候,趙澤君沖於哲點點頭,然後率先走出教室,於哲在後面屁顛屁顛的跟過來了。

    「你催得太急,這些稿子是我上課寫得,暫時只寫了這麼多,你先拿去,按照大綱把這部分寫出來,發表出來看看反響。」趙澤君只給了於哲兩頁紙,大概能寫到十幾萬字。

    「夠了夠了。」於哲拿起來就看。

    第一眼,看見名字的時候,於哲就傻眼了。

    啥?

    我就是流..氓?

    「有問題嗎?」趙澤君明知故問。

    「這個的名字……」於哲生怕惹毛了趙澤君,很委婉的說:「是不是有點『古怪』?哪有流。。氓當主角的?哪有讀者會喜歡流..氓的啊?」

    他倒是很有天賦,那天趙澤君對他分析了一番網路必須考慮讀者的感受,讀者喜歡什麼,就寫什麼,今天立刻就派上用場了。

    「你看,懸念就來了吧。讀者肯定也會想,主角怎麼能是流..氓呢?忍不住就會看看。」趙澤君說。

    「咦?為什麼老大你每次忽悠我,我都覺得好有道理的樣子?」於哲想想,的確是這個道理,於是耐著性子朝下看大綱。

    才看了一頁紙,於哲就完全投入到故事裡了。

    這個流.氓主角,雖然身在黑..社會,但做得事情,絕對讓人大呼過癮。類似古惑仔電影里的幾個主角,重情義,講道義,做事果決,有手段。

    這樣的流..氓,和高中生印象當中在學校門口抽煙打架勒索學生零花錢的流..氓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反而有種草莽英雄的味道。

    不敢說讀者,於哲覺得自己就很喜歡這個角色。

    短短兩頁紙里,卻出現了一連串引入入勝的故事情節,可以想象,如果寫成,絕對吸引人。

    「哦,記得用第一人稱來寫。」趙澤君補充說。

    「第一人稱,我?」於哲一愣,這年頭網路受到傳統影響很大,幾乎沒有第一人稱。

    寫,又不是寫自傳。再說了,用『我』來寫,豈不是說主角就是作者?

    「具體原因一時間也說不好,你先寫著,等你寫了幾萬字之後,我再跟你聊聊什麼是代入感。」趙澤君很神秘的說。

    用第一人稱,在後來的網路中,屬於毒點,第一人稱沒法開上帝視角,不利於長篇寫作和全局把握。

    但如果只有二三十萬字,就不存在這個問題,相反,第一人稱的帶入感非常強,直接粗暴而富有成效!

    網路最核心的要點之一,就是代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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