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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發家從趕山養殖開始 - 第27章 不講武德字體大小: A+
     

    「很簡單,我們同時瞄準,然後我喊一二三一起發射。

    我打下來的就是我的,在你箭上的就是你的,怎麼樣?」

    田百順看着林恆小聲說。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松雞攆跑,誰也別想打到。」

    不等林恆說話,田老頭又加了一句,主打的就是耍賴不要臉。

    「田老頭,你真是不要臉啊。」小姨父不由得罵道。

    「那又怎樣?不同意我就攆雞了啊。」田百順是出了名的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行,就按照你說的來。」

    林恆呼了口氣,點頭同意了田百順的提議。

    「那就跟我來。」

    田百順看了一眼林恆,挎著槍走在前面。

    林恆手裏拿着弓和一支箭跟在後面,走了十幾米,就看到了停歇在一棵松樹上面的松雞。

    一共四隻,分別歇在兩個枝丫上,羽毛藍灰色,腿和嘴都是黑色的。

    四隻都沒有漂亮的尾羽,都是母松雞。

    「我打左邊的,你打右邊的。」

    距離松雞十五米的距離,田百順停了下來,也不讓林恆繼續前進了。

    將槍架好,田百順從口袋裏拿出一個火炮兒放在引燃眼上。

    這火炮類似於一個火引子,扣動扳機,獵槍上的扳機頭會在彈簧的作用下擊打在火炮兒上。

    從而發出火花點燃槍管內的火藥,最終火焰推動着滾珠飛射出去,對目標物造成傷害。

    「三……砰……」

    田百順數完三就砰的一聲開了槍,赤紅的火焰裹着著細小的滾珠飛了出去,在空中拉出了一條漂亮的散射狀火線。

    同時伴隨着劇烈的響聲傳來。

    「我靠!!」

    林恆被這聲音一驚,手裏一哆嗦就把箭射了出去。

    「嘎達嘎達!!」

    一隻松雞驚的飛了起來,剩下三隻全都滾落樹下,林恆的一箭準確無誤的射在了樹榦上。

    「田老頭,你這老傢伙不講武德!!」

    林恆扭過頭怒罵,媽的,說好一起發射,你喊到二就發射是吧?

    「嘿嘿,我說三二一一起發射,又沒說一定要數到一才一起發射。

    年輕人,打獵沒那麼簡單,回家練兩年再來吧。」

    田百順嘿嘿一笑,死皮賴臉的跑過去撿松雞。

    「好好好,這麼玩是吧!」

    林恆再抽出一根箭,只聽噗呲一聲,利箭就穿透了一隻已經死亡的松雞。

    「你這是幹什麼?」田百順回過頭質問道。

    「你說只要我箭射中的就是我的,可沒說我一定要射活的。」

    林恆冷笑道。

    「你不要臉,年輕人你這是在欺負老年人!」

    田百順頓時不開心了。

    「伱先不要臉的。」林恆笑了,自顧自的走過去撿了一隻松雞。

    田百順沒敢阻止,本來就是他理虧,而且現在他的槍沒了子彈,而林恆的還有幾根箭呢。

    「田百順,你一把年紀了,怎麼這樣。」

    林恆小姨父走過來罵道。

    「其實我是手滑了,不是故意的。」田百順嘿嘿一笑。

    又看向林恆:「小夥子,沒看出來你還有點本事,有沒有興趣去干大傢伙?」

    「不去,我怕被你放黑槍。」

    林恆無情拒絕。

    「嘿,我老漢雖然無兒無女,但也不至於做這種斷子絕孫的事情。」

    田百順粗里粗氣的說,彷彿這是對他莫大的侮辱。

    林恆不理他,將箭拔出來,帶着雄霸離開了。

    兩人直接往回走,剛剛那一槍,這面山的獵物都被驚跑了,已經沒有再尋找的必要。

    這也是獵槍的一個弊端之一,動靜太大了。

    「狗東西,我的耳朵現在還是轟隆隆的。」

    林恆忍不住又罵了一句,這田百順是真狗。

    雄霸:「汪汪?」

    「沒說你,你比他好多了。」林恆看了一眼雄霸。

    「林恆,讓我試試你的弓箭。」

    回去的路上,小姨父將弓箭借了過去,想試試看。

    林恆教了他一下使用方法,就讓他自己琢磨去了。

    「不行,太難了,這比彈弓還難。」

    玩了一會兒,小姨父把弓箭還給他,又嘗試自己的彈弓去了。

    回去的路上也沒發現一個獵物,松鼠都沒看到一個,顯然都被嚇到了。

    不過林恆也已經滿足了,今天這收穫已經很不錯了。

    「你回家吧,我去幫忙扛兩棵樹回去。」

    到了山頂,小姨父就拿着彈弓離開了。

    林恆沒去,今天渾身酸痛,實在不想幫忙。

    想來晚上有兔肉吃,大家也不會介意的。

    回家的路上,林恆走了另一條路,在路邊看到了幾棵黃絲菌,也就是雞油菌。

    采了正準備走呢,突然餘光瞥見了一抹金光。

    「黃賴頭!!」

    他連忙跑過去,將樹葉清理開來,三個黃賴頭亭亭玉立,看的讓人口舌生津。

    黃賴頭學名為皺蓋牛肝菌,也被稱為黃牛肝,味道極為鮮美。

    而且這個蘑菇能長很大,高達十幾厘米,菌蓋直徑最大能達到十多厘米。

    它非常好辨認,菌蓋就像是皸裂了一樣,一塊一塊的,有着褶皺。

    褶皺都是金黃色的,其他部位則為棕黃色。

    菌肉結實,味道鮮美。

    「一般而言,這東西出菇還得等上半個月,沒想到能提前遇到。」

    林恆很開心,黃賴頭很大,一個就有三兩多,三個加起來快有一斤了。

    「汪嗚!」

    雄霸將腦袋湊過來聞了聞,好奇的打量著這個蘑菇。

    「今晚回去可以吃了。」林恆摸了摸它的狗頭。

    羊肚菌家裏肯定捨不得吃,黃賴頭就沒問題。

    它好吃,而且數量多,最主要的是收購價並不貴,乾的才四毛錢一斤。

    因為牛肝菌曬乾之後味道就不太好了,不像羊肚菌曬乾了味道也不會流失。

    收了這三朵黃賴頭,林恆帶着雄霸往家裏走。

    回來的時候,那王家大叔還在地里幹活呢。

    聽到狗叫聲,他抬頭一看,發現是林恆,臉上就露出了幸災樂禍的笑容:「林家老二,失敗了吧?

    打獵可沒那麼簡單,那都是有技術的,不是拿個弓箭上山就能打到的,回家安安心心幹活吧。」

    「你是指這個嗎?」林恆從背簍提出一隻兔子,故作疑惑的問道。

    本來不想理他的,但這大叔總是喜歡拿自己淺薄的經驗教人做事就很煩。

    王家大叔的臉色一僵,有些尷尬的笑:「這,真是你打到的?」

    「撿的,我可沒技術打獵。」林恆笑了笑,將兔子收了起來。

    看着林恆帶狗離開,王家大叔腦瓜子嗡嗡的,這二流子居然會打獵?

    還用的是弓箭?這還是以前那個不務正業的二流子嗎?

    「不,也許真是撿的也說不定,要是打的他不早就提手上顯擺了。」

    最終,王家大叔經過深刻的思考,得出了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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