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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鎮魂碑 - 第64章:鬼文貼身,百邪不侵!字體大小: A+
     

    不知道怎麼回事,我總覺得紅髮格爾斯有點不懷好意。那個人皮袋子里的東西更給我帶來一種很不安的感覺。

    但若是想要辨出個真假,似乎又沒有其他的好辦法。

    我盯著那個人皮袋子看了好久,才問道:「敢問先生,袋子里的東西是什麼?可會危害其他人?」

    紅髮格爾斯冷漠的說了一句外語:「斯里克爾德摩。」

    看到我們都露出不解的神色,他又解釋道:「翻譯成漢語,意思就是:血王。」

    聽到血王這兩個字,在場所有驅魔人齊刷刷的後退了兩步,原本已經坐在椅子上的溫太紫更是霍然起立,臉現怒色!

    這王八蛋,竟然敢帶血王來溫州!

    什麼是血王?這裡要跟大家解釋一下。

    民間有鬼,名字叫:食血鬼。這種小鬼跟西方的吸血鬼又有不同,乃是屠宰場里的鮮血所化。

    眾所周知,屠宰場裡面終日殺戮,血流成河。雖說死的都是豬羊牛之類的牲畜,但若是死的數量多了,難免會帶有血氣。

    這些血氣跟濺在地上的污血匯聚,再加上豬羊牛之類的牲畜死前留有怨氣,日積月累,就會形成食血鬼。

    食血鬼乃是豬羊牛等牲畜的怨氣所生,所以戾氣十足。剛形成的時候,還只敢躲在屠宰場裡面偷偷吸食污血。

    等成了氣候,就會吸食活物的鮮血。被食血鬼纏身的人,終日氣血兩虧,再嚴重點,會發生極度的貧血現象。

    等食血鬼吸食的鮮血數量足夠多了之後,就開始大範圍的製造流血事件了。

    那時候,食血鬼就有了一個新的稱呼:血王。

    在國內,這種食血鬼很少見。據說是因為屠宰場里殺生之前,會有自己的規矩。要麼在殺生之前,用自己的鮮血來祭刀,要麼就是在屠宰場里供養鍾馗,來鎮壓邪氣。

    再不然,就是殺豬宰牛的屠夫要一身血氣,能蓋得住那些邪祟小怪。

    總而言之,中國民間土法無數,不管什麼樣的方法,只要能鎮得住場子,就算是好辦法。

    國內的食血鬼不多,但是國外卻沒有那麼多講究了。他們殺豬宰牛,那都是現代化機械用的。甚至發展到了把活著的豬羊趕進絞肉機里,這頭進,另一頭出來的就是香腸。

    死就死了,誰還在乎什麼鮮血不鮮血的?

    於是食血鬼在中國沒了出路,卻在國外大肆發展起來。以至於國外屠宰場的鬧鬼事件頻頻出現,一群作死的老外又不懂如何處理,才出現了血王這種東西。

    我微微皺眉,這傢伙帶著這麼一個厲鬼來人群密集的地方,哪怕在場眾人都是驅魔人,那也是有極大風險的。這玩意兒在人群中簡直就是一個定時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爆發。

    不過片刻之後我又冷靜起來,正好。若是一般的厲鬼,怎麼能顯出我的本事來?又怎麼能收拾了這個冒牌貨呢?

    我只是心中這麼想,那冒牌貨反倒先拍手叫好了,他說:「如此正好,越是厲害的邪祟,就越能顯出我陰陽店鋪的本事來。卻不知道格爾斯先生想怎麼比?」

    紅髮格爾斯面無表情的說:「以血養鬼,誰鎮的住血王,誰就是勝利者!輸了的人,管他是不是張無心,都是廢物一個,死了也白死!」

    他略略鬆手,人皮袋子就露出一道縫隙來。縫隙裡面,血流汩汩而出,順著紅髮格爾斯的手腕滴在了地上。

    驅魔人們看見鮮血,不由自主的紛紛後退。要知道這是血王的鮮血,一旦接觸到人的皮膚,就像是硫酸一樣融化人身肌膚。

    到時候活人的身體和骨骼,全都會化作一灘膿血。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加拿大有三家屠宰場,都曾經發生過食血鬼害人事件,當時的屠宰場猶如鬼蜮,只有一灘一灘的鮮血,卻從不見活人屍體。

    若非從鮮血上能判斷出死者的身份,當局都以為根本就沒有死亡事件,只有失蹤事件了。

    張無心看了我一眼,說:「咱們兩個誰先來?」

    紅髮格爾斯冷冷的說:「廢什麼話!兩個一起來!誰活著誰本事,都死了,就怪自己本事不到家吧!」

    他用右手掐住了袋子中間,血流頓時一分為二,從左右兩側流在了地上。也不知道紅髮格爾斯用了什麼手段,這兩道血流都被控制在他身邊,形成了兩個小小的血泊。

    驅魔人們見紅髮格爾斯果然能控制血王,一個個的頓時精神起來。反正被鮮血融體的不是他們,誰不喜歡看熱鬧?

    他們興奮的叫道:「快!誰活下來誰就是真的張無心!快點!」

    我抬眼看了張無心一眼,發現這傢伙臉上沒有半點懼色,依舊是那副淡淡的笑容。這讓我心中暗暗讚歎,但是卻也暗暗警惕。

    能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說明他要麼真的有些手段,根本就不怕這種厲鬼。要麼就是心性極好,即便是害怕也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

    不管是哪一點,都說明這傢伙的確不簡單。

    我冷冷的掃了一下在場的驅魔人,說:「今天就讓你們看看我陰陽店鋪的手段!血王而已!豈能奈我何?」

    這話剛說完,我就在鎮邪短棍上面拽了一下。這一拽下,一道銀色的絲線就從上面脫落下來,纏繞在我胳膊上。

    銀色的絲線極細,在我胳膊上扭曲來去,形成一個個淡淡的鬼文。這是何中華經常使用的手段,叫鎮邪鬼文。

    鬼文貼身,百邪不侵。

    哪怕是食血鬼也不可能傷的了我。

    對面的冒牌貨也不甘示弱,只不過他的手段比我詭異多了。他沒有用自己的短棍,而是用自己的捆屍索在身上纏了兩圈,繩索下墜,正好落在腳下。

    我倆彼此之間對視了一眼,然後一起站進了血泊裡面。

    血泊很涼,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刺骨的寒冰一樣。這股寒氣順著我的雙腿逐漸往上蔓延,低頭看去,才發現原來是鮮血見了陽氣,竟然主動往上攀援。

    若是普通人,被這股鮮血沾住身體,基本上半天命就沒了。但我的身上陽氣旺盛,又有鬼文貼身,這讓人為之色變的血液,在我眼裡只不過是一股冰涼,噁心點的液體而已。

    我為了表現出陰陽店鋪的手段,甚至還伸手抄起血液,放在手裡仔細的觀看。

    傳聞血王的血液乃是天下最污穢的東西,裡面藏污納垢,最是邪祟。但是現在看來,卻也沒什麼了不起的。

    我挑釁一樣的看了看冒牌貨,發現這傢伙身上纏著捆屍索,正站在血泊之中對我微笑。可能是看見我挑釁的目光,他又沖紅髮格爾斯說道:「格爾斯先生,能害死法國十三名驅魔人,並且讓弗蘭肯斯坦前輩焦頭爛額的血王,應該不止這點程度吧?」

    我聽到他說:弗蘭肯斯坦前輩這幾個字的時候,猛然間心中一動,似乎已經明白了點什麼。

    他竟然喊弗蘭肯斯坦為前輩?

    只要是稍微有點資歷的人,都知道弗蘭肯斯坦是什麼人。這傢伙原本是一群瘋狂的科學家,用屍體碎片拼湊起來,然後通過生物電和靈魂碎片激發之後,形成的人造人。

    因為這種事情很像是當年瘋狂的科學家弗蘭肯斯坦,所以這個被人為製造出來的傢伙,被命名為弗蘭肯斯坦。

    因為是屍體碎片拼湊起來,所以弗蘭肯斯坦長得醜陋至極,猶如怪物。被囚禁的經歷和各種實驗折磨,也讓他性情大變。

    所以弗蘭肯斯坦後來逃出實驗室,成了一個專門掠奪別人屍體的惡棍。

    嗯,在上一任凶人榜裡面,弗蘭肯斯坦排名第二!凶人榜第二!

    而恰好我又知道,只有凶人榜的凶人,才會對上一任的凶人榜成員稱為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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