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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開局當上採購員 - 第257章 打算弄個相機字體大小: A+
     
      第257章 打算弄個相機

      羅成單獨一個人離開了車站,此時也是正午十分。這邊也跟昌城差不多,起碼在羅成眼裡是如此,落後與老舊。

      看著來往的行人,街道,住宅。羅成第一時間是想用手機拍下來,然後列印出來貼到他大食堂里。不過馬上就想到了在這時代能用的東西,照相機。

      在這個城市,沒人知道羅成的根底,而在未來時代,他查詢手錶的時候,就有類似的相關介紹。五十年代的仿真品牌相機,什麼牌子的都有,不過就看你是要外形像還是結構都像了。

      只是外形像,網上的價格很便宜,因為內部其實都不用膠捲的,直接是存儲卡。甚至外表很多結構都是裝飾作用的,並沒有真正的功能。

      但也有做工很精細的仿造相機,其品質可以說已經不比羅成這年代的照相機差了。他是打算買一個仿造型真正的相機,這樣的話就可以放心的拍照片了。最好是找到羅成現在在未來時代所在的地方,拍一些照片,然後說不定能讓很多老人想起年輕時候的回憶。

      就近找了一家招待所,看了一下介紹信,領了鑰匙就可以進去住了。招待所也是服務性質的行業,你沒有證件,這邊哪怕沒一個人住,也不給你住。反正招待所掙多掙少,跟這邊的工作人員無關,一分錢不掙,也得發工資。

      招待所好在有熱水,也有熱水瓶可以用。羅成弄了點熱水,又吃了兩個雞蛋,就在房間裡躺著了。這一覺是睡踏實了,幾百公里,坐了幾乎兩個白天一個晚上了。這要是去再遠點的地方,不坐臥鋪,人是有點遭罪。

      不過主要還是羅成正巧人不舒服,坐一個火車而已,對於未來時代的人來說,這可能真受罪。但對於他這年代的人來說,只要不暈車,在車上待個幾天都不算什麼。

      江城,青年雜誌社。

      這個年代,男女長的好看的是真的少。什麼膚白貌美,英俊瀟灑,生活條件差的情況下,在未來時代看看那些一時興起,徒步去XZ的人,前後反差就知道了。

      為什麼說千金小姐,大部分長的不差呢,最少長的好看的超過了平均數。主要還是生活條件好,不用幹什麼活。

      鄭可算是家庭條件好的,家務也做,但不怎麼風吹日曬,也沒幹過什麼重活。所以膚白貌美,這一個雜誌社,哪怕現在是一個實習的身份,也是大受歡迎呀。

      文人騷客嘛,雜誌社的一些男人沒有幾個不騷的。而且這個年代的文人,或者說文青,都有一個特點,喜歡自由,要自由戀愛,拒絕包辦婚姻。

      因此,在這個時代,千萬別招惹女文青,招惹到了。就會跟未來時代的腦殘粉一樣,都擺脫不掉,甚至會因為愛情做一些極端的事情來。在民國時期,為愛殉情的文青最多。

      哪個少女不懷春,以前一直在學校里讀書,偶爾寫寫文章投稿的鄭可。沒少被人追求,但她一直以學業為重,現在參加工作了,來到了雜誌社,不知道為什麼,就突然覺得自己是不是應該找一個對象了。腦海里想起羅成的模樣。

      沒的辦法,羅成現在的模樣,有點稜角分明,算是長在了他這時代的男性審美點上了。有點剛毅又有點斯文的樣子,而且一年多來,他比剛參加工作的時候白淨了不少。、

      長的好看,說話風趣,又有見識,並且也有工作的年輕小伙子。適齡女子不動心的是真的少,鄭可在猜想著羅成會不會以後來找她,畢竟留了地址給他。

      「鄭可同志,你這剛來,也不用忙什麼,慢慢了。這是我們雜誌社的李晨,可是才子,咱們雜誌社可是有職工宿舍的,讓李晨帶你去安排一個宿舍,先安頓好再來工作。」

      「謝謝社長。」

      鄭可望著社長帶來的一個男同事,文質彬彬的,穿著也時尚,竟然穿的是一件皮夾克。

      跟李晨禮貌性的握了一下手,鄭可就聞到對方身上一股煙味。其實雜誌社的人看稿子,有時候也自己寫稿子,男同志的基本都抽菸。

      李晨的手指甲都是偏黃的,不過對方在介紹一下自己的作品的時候。鄭可也的確是有點佩服對方的才氣,比她寫的文章語句的運用方面深多了。而且看社長的意思,這以後工作的話,就是讓李晨來帶帶她了。

      收拾了一下東西,鄭可就要跟著李晨走了,而李晨十分熱情的要幫她提行李,紳士風度也是很不錯,鄭可也十分禮貌的道謝了。

      雜誌社的員工宿舍不遠,那種傳統的建築樓房,房間是那種內外屋的形式。沒有廚房的,但可以自己買一個煤爐做點飯菜。

      而這邊的宿舍是有床有書桌書櫃的,這可能是雜誌社的一種福利吧。很多廠里要是有職工樓,基本上都是啥都不配的。

      這邊可能是沒人住的原因,灰塵比較大,要擦洗一下才能入住。而現在還早,收拾一下不難,晚上是可以入住的。

      李晨很熱情的在幫鄭可收拾,並且在還在聊鄭可之前發表在他們雜誌社的文章。收拾房間的話,鄭可是真不需要李晨幫忙,並且暗示幾次了,說她一個人可以慢慢來。但李晨有點臉皮厚,不走呀。

      只不過談到自己寫的文章事情,鄭可也的確感興趣,想聽聽別人的見解。這一聊,就聊了不少時間。

      「鄭可,這天色不早了,你這第一天來我們雜誌社報導,我請你去吃飯吧,咱們雜誌社附近有一家烤鴨店,那邊的鴨子味道很不錯。我請你吃烤鴨吧。」

      「不用,這太破費了,我今天晚上還約了我朋友,今天晚上一起吃飯的。這都這樣晚了,我得趕緊去了。」

      「鄭可,伱在江城這邊也有朋友?」

      「嗯,是我同學,她跟一樣,一起來的這邊,她在報社實習。」

      「報社呀,那可沒咱們雜誌社好。既然這樣,那就不打擾了,對了,明天早上我過來接你吧,帶你去嘗嘗咱們江城的特色早餐。」

      「不用了,我今天晚上不打算住這邊,要添置點東西再過來這邊住。」

      太熱情了,鄭可突然有種感覺像是在學校的時候,那些男同學想跟她交往的感覺一樣。這李晨的確是很優秀,身高才學都不錯,但都在雜誌社工作好幾年了,一看年齡就不小,雖然沒問,也沒興趣問,但從工作時間和長相大概能推斷的出來,最少是二十六朝上了。

      雜誌社附近就有一家招待所,不過~~,不知道為什麼,她想去離火車站近的那家招待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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