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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一天有48小時 - 第三百四十五章 孤獨的牛仔字體大小: A+
     

    直到今天之前張恆只有過兩次騎馬的經驗,而且都是在他小的時候,在公園騎的那種兒童款的小馬駒,有專人牽著,以差不多每小時十邁的速度繞著巴掌大小的場地跑了幾圈。

    換句話說,這實際上是他第一次真正選擇馬來做交通工具,雖然他也很嚮往那種騎著駿馬飛馳的場面,然而從安全的角度考慮,張恆還是決定從初級難度起步,一步步來。

    於是他最終挑了一匹最矮最瘦,還有點掉毛的棕馬,和它的那幾個同伴相比,它看起來相對溫順一些,張恆接近它的時候也沒有那麼抗拒,張恆趁著它在低頭吃草料的時候走到了它的側面。

    試著撫摸了一下它的背部,那匹掉毛棕馬打了個噴嚏,扭了兩下身子,眼見張恆沒有離開的意思,它也沒有更激烈的動作,繼續埋頭吃著草。

    就你了。

    張恆在心中做出了決定,他不是不知道這匹馬沒有其他的馬好,但是再好的東西也得遇到合適的主人才能發揮出用處來,對張恆來說眼下沒有別的馬比這匹性格佛系的馬更適合他的了。

    跑不快也有跑不快的好處,至少他墜馬的風險小了很多。

    選定了自己的坐騎后,張恆就把其他的馬給放了,省的它們跟著酒吧一起被烤了。

    隨後張恆並沒有著急上路,而是騎著自己那匹新馬在小鎮上先溜了兩圈,重溫了一下騎馬的感覺。

    當年在公園裡學到的東西他還記得一點。

    比如不要把腳掌在馬鐙里卡的太死,以防墜馬的時候被馬拖著當抹布走,抓韁繩好像也有說法,不過張恆已經忘記了,還有馬上的坐姿他同樣也想不起來,不過起步和減速他倒是還記得一點,轉向他研究了一段時間,也勉強能做到,就是不太熟練。

    這沒辦法,他畢竟只是個靠自己摸索的新手,實際上因為他優異的平衡感和對身體的控制能力已經做的比絕大多數的初學者好多了。

    又練了會兒,張恆覺得自己應該差不多可以上路了,就戴上氈帽,拉著韁繩向林肯縣的方向出發了。

    茫茫的戈壁上,一人雙槍的牛仔騎士,騎著他的馬兒在賓士在烈日下,這樣的畫面頗有西部片中的感覺。

    當然,這要取決於你如何來定義賓士了,實際上張恆和他的掉毛馬的速度只比步行快一點。

    不過能不用自己走路,張恆已經沒法抱怨太多了,他也不敢讓真的讓這匹馬放開了跑,一是為自己的安全考慮,二也是防止還沒到目的地,這匹看起來就不太行的馬自己先把自己給跑劈叉了,那樣的話張恆就只能步行了。

    一人一馬就這樣踏上了旅程。

    當太陽升到天空中最高位置的時候,按照慣例張恆找了個稍微陰涼點的地方,下馬補充了點水分和食物,順便計算了下,按照他現在的速度到達林肯縣恐怕得在五天之後了,食物方面倒是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水的話,如果把馬的那份也算上,大概只能支撐三天的時間,當然一兩天不喝水倒也死不了,但是張恆也沒有什麼自虐的習慣。

    按照已經掛掉的里奇的說法,從礦場小鎮到林肯縣之間倒是還有其他的城鎮,然而需要繞一點路,如果把繞路的時間也算上,他到達林肯縣恐怕就得在七天後了。

    好在張恆現在並不缺時間。

    吃過午飯後張恆和他的掉毛馬再次上路,這一次他們走了五個小時。

    戈壁的景象自有一種蒼涼的壯闊,然而看久了也會有種單調感。

    另外在馬上坐了這麼長時間,張恆的肌肉也開始感到酸痛,同時在馬鞍的摩擦下,他的大腿兩側也有些不太舒服,而這才只是他的第一天。

    據說在鐵路還沒怎麼修建的時候牛仔們有時候為了趕牛會進行為期數月的艱苦跋涉,期間不但要照看上千頭牛群,防備狼群毒蛇,有時候還要面對印第安部落的伏擊,即便是在鐵路網已經初步搭建完成後,售賣活牛依舊需要牛仔趕去很遠的地方。

    所以能勝任這一工作的人都是一些真正的勇士,難怪之後的牛仔文化能在美國流行這麼多年。

    張恆的單機西部之旅在第二天晚上被人給打斷了,那時候他剛升起火做完飯,喝掉了他熬好的玉米糊,之後就聽到了馬蹄聲。

    張恆掏出了身上的【過濾鏡片】,等來者進入【過濾鏡片】的有效範圍他就看清了對方的長相,那是一個中年人,留著小鬍子,看樣子在沙漠里跑了有段時間了,灰頭土臉的,但是並不掩蓋他英俊的臉龐。

    然而張恆最先注意到的還是他左胸的警徽,不過這隻警徽並沒有讓他放鬆警惕。

    這裡可是有著無法之地之稱的狂野西部,除了自己手上的槍根本沒有人能真的靠得住,即便是治安官或法警之類的人中也有不少亦正亦邪之徒,其中利害的傢伙甚至黑白通吃。

    這樣的人甚至比真正的匪徒還要危險。

    張恆沒有說話,直接從腰間拔出了一把柯爾特左輪手槍。

    對方的反應也很快,見狀也下意識的掏槍。

    然而兩人之間的距離還有大概二百五十米,又是黑夜,在【過濾鏡片】的加持上,他不可能是張恆的對手。

    張恆甚至還有空專門等他把槍拔出來,才扣下了扳機,考慮到對方的身份,這一槍只是警告。子彈準確的擊中了小鬍子手裡的槍,讓他的武器飛了出去。

    「喔喔,放輕鬆朋友,我是執法官,沒有惡意。」小鬍子拉住韁繩,讓馬停了下來,他無意中露的這一手馬術倒是讓張恆很是羨慕。

    「有什麼我能為你效勞的嗎,執法官先生。」張恆聞言卻沒有什麼反應,平靜道,也沒有收回手中的槍。

    對面的法警先生顯然也能理解張恆的警惕,就像之前的時候他也會先拔槍再選擇溝通一樣,在這種人跡罕至的荒野中,不管再怎麼小心都沒有錯。

    他舉起雙手,示意自己並沒有什麼不軌的意圖,讓馬匹靠近了一點篝火,終於能大致分辨出張恆的相貌,愣了愣,「你是印第安人?」

    小呆昭說

    感謝這書可看、Coldybear兩位童靴的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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