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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斂財人生[綜] - 278.那個年月(7)一更字體大小: A+
     

    ?那個年月(7)

    秋收,即便累,也還是歡喜的。糧食歸倉,就代表這往後這半年,有了口糧,不會餓死。

    這幾天的餐桌也是豐盛的。玉米地里的棒子,也不是所有的都一次性成熟的。總有一些還嫩著呢。掰棒子的人遇上這樣的,少不得趕緊撿了鮮嫩的直接剝了皮,將那嫩玉米粒啃著吃了,然後吃出一嘴的白色的漿汁來。支書和隊長就在地里吆喝,不許私下裡偷著吃,要收起來,然後統一按戶分配。但人餓極了,哪裡管得了這麼多。還不是該怎麼吃還怎麼吃。但總能剩下一些,一家能分上兩三個,擱在鍋里用清水煮了,就自有一股子清香。林雨桐覺得現代的那些玉米,什麼新品種,都沒有這個滋味好。聽說那些新品種種出來是給牲口做飼料用的。棒子很長,顆粒很多,但卻遠沒有現在這樣的顆粒飽滿。雖然看著小一些,但是好吃啊。

    更是有那些孩子,將細嫩的玉米桿撅下來。這長得一節一節的東西,還帶著甜絲絲的味道。孩子們一年到頭沒有什麼甜嘴的東西,這玉米的嫩杆子,特別受歡迎。

    就是飼養場的騾子和馬,都算是解饞了。這玉米杆子就是最好的草料。

    等大豆收了,天明顯是已經冷了下來。四爺的冬衣帶著的都只有絨衣,根本就沒有棉襖。

    可空間里有棉花,有皮子,卻沒有時下用的布料。細棉布確實不少,但卻都是白色了。

    忙過這一陣,得在空間里將這些布染了。

    好不容易淘換回來的布票做外面的衣服都不夠。她又一次感覺兵團好了。至少衣服是按季節分發的。

    如今這軍大衣,就是想要也沒地方買去。

    玉米,大豆,高粱,都是要交公糧的。真正輪到自家吃的,還得是紅薯。

    趁著糧食還在曬著,生產隊就開始分紅薯了。這紅薯的分法,是按著人頭分。一個人多少米的壟子。然後各自給丈量好,自己挖自己的。

    一年到頭,這紅薯的佔大半年的口糧。從這時候要吃到明年春天。誰讓這玩意產量高啊。

    林雨桐和四爺分了半壟子。可就這也有一千斤不止。剛從地里刨出來的都是濕的,特別重。

    現在的紅薯跟後世那些改良過的紅薯還是不一樣的。改良過的紅薯長得均勻,大部分都是細長條的。但如今這紅薯,都是圓疙瘩。要是哪一窩紅薯周圍下雨積了水窩,那這一窩紅薯就長得格外的大。一個個像是人的腦袋似得。別以為這就是佔了便宜。這樣的紅薯因為水多長的大了,但卻不甜。不光不甜,它還裂開大口子,露出裡面的白肉來。這樣的紅薯根本就不能儲存。當天拿回去洗乾淨,就得趕緊切成片,晒乾。等吃的時候,將紅薯干磨成粉。要是趕上天氣不好曬不幹,那就算是白瞎了。長了毛就只能餵豬了。

    正是因為紅薯要儲存就要品相完整,不能有外傷。所以刨紅薯不光是體力活,還是個技術活。

    這技術上,顯然四爺就不過關。

    一耙子下去,一窩子七個紅薯都出來了。但是有四個帶了傷。

    林雨桐蹲在後面把這些紅薯上的藤蔓摘了,上面的細根也得清除了,還有上面的泥土粘的多了運輸的時候就重。這麼一抬頭,就看見四爺愣愣的盯著耙子上的還沒下來的紅薯出神。然後他彎下腰一掰,完蛋鳥!徹底成了兩半了。

    林雨桐:「……」得虧不靠著這個吃飯,否則真得餓死。

    還是吳春來和李國芳兩人幫忙,好歹才算是收回去了。

    收到家裡,還得將紅薯擺在太陽下或是通風的地方,等水分蒸發了,才好儲存。

    程教授他們分的最少,光是紅薯最多也就是吃個半飽。林雨桐硬是要分一些給他們,人家只拿了那些外面破損,不能儲存的,而且還是林雨桐肯定處理不過來的一部分。

    一點別人的便宜都不願意佔,有骨氣的很。

    等將紅薯都收到地窖里,早上出門,都有些凍腳了。

    林雨桐收拾空間的箱籠,找能用的東西。竟然找到了一箱子勞保用品。最實用的就是勞保鞋了。有棉的,也有單,防水,防滑,暖和,實用。

    這樣的天,這鞋即便是單鞋,也比膠鞋和布鞋暖和。

    不過這手套也不錯,還有防凍的帽子,遮擋的只露出一雙眼睛來。

    「我想上縣城看看,買點布。」林雨桐往四爺懷裡縮了縮,總得做兩套外套吧。

    四爺點點頭,「明兒就去。」布票跟糧票都已經換回來不少,換季的衣服肯定是足夠了。「還有什麼想要的?」

    「沒了。」林雨桐掰著手指頭算,「想給咱們一人做一件羊皮大衣。羊皮咱們有上好的。買點毛線來,叫人知道咱們買了毛線了就成了。」毛衣毛褲還是要有的。

    四爺沉吟了半天,才道:「多準備一份。咱們過幾天出一趟門。」

    「去哪?」林雨桐問道。

    「去一趟西北。」四爺低聲道。

    「看……印臻的父親?」林雨桐問道。

    「嗯。」四爺沉沉的應了一聲,「這個印臻,這些年韓春霞一直想叫他改姓,這孩子死倔,打死也不改。也一直都偷偷的打探他父親的消息。這大概是他放不下的。世上的事情,有因就有果。佔了人家的身子,也得盡到責任和義務。你也寫一封信,明兒先寄回你家再說。」

    還真是把這一碼子事給忘了。

    林雨桐一早起來就寫了一份簡短的信,就是報個平安。

    這才趕緊做飯。飯才吃完,碗筷還沒收拾。吳春來就過來牽毛驢,「師傅,今兒進城的人不少,你們快點。」

    這段時間,吳春來和李國芳跟在四爺和林雨桐身後,邊幹活,邊受教,還真是學了不少東西。兩人對這師傅都十分的恭敬。苦活累活都願意搭把手。

    馮老師就道:「你們去吧。鍋碗我給你收拾。」

    這個社會也有它的閃光點,那就是基本能做到夜不閉戶,家家戶戶不鎖門,也不見誰家丟東西。這在後世簡直就是不可想象的。

    林雨桐就曾經聽他的外公念叨過七十年代的舊事。說他騎著單位的新自行車下鄉,半路上遇到大雨。路上都是泥,騎不了了。除非扛著自行車走。但當時他崴了腳,沒法子抗,就把自行車停在路邊。那個地方前不著村后不著店。他自己先回城了。自行車再貴重,也沒人要緊吧。他當時就已經做好了這車子丟了的準備了。打算買了輛配給單位。所以,他就沒再去看。結果等了半個月,腳好了,還得下鄉繼續工作。走到半路上,就看到自行車還原木原樣的停在路邊,沒人動過。上面都生鏽了。這路上一天來來往往多少人,卻沒人動過這樣的歪心思。那時候的自行車多貴重啊,頂的上現代一個小轎車了。可也沒丟。擱在現代你試試,別說小車,就是自行車不上鎖停在路邊十分鐘還沒丟,那真是得說運氣好了。

    林雨桐不鎖門就甩手走了,半點都不擔心。

    驢車上坐著的都是年輕人。楊柳見了林雨桐就翻了個白眼。

    毛病!誰得罪你了?

    「天這麼冷,你叫大家等久了好伐。」楊柳對吳春來抱怨。那一曲三折的音調,聽的人渾身都發軟。

    吳春來呵呵的笑,「就走!就走!」跟大姑娘說句話,都害羞的不行。

    這是淳樸的好少年啊。

    這還是這兩個月,她第一次離開這靠山屯。進了縣城,最高的建築也就兩層樓。

    整個縣城,能稱為街道的就只有一條街。而所謂的百貨公司,只有並排的三個刷著藍漆的櫃檯,和後面靠牆的貨架。

    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婦人,坐在凳子上納鞋底。

    「同志,有毛線嗎?」林雨桐問道。

    可能覺得林雨桐要毛線挺稀奇的,她抬頭道:「咱們這裡沒有,要到HA爾濱才有賣的。」

    一個縣城裡的百貨公司,沒有毛線賣!

    林雨桐只能把視線對準櫃檯上放著的幾匹落灰的布上。都是滌卡布料。跟藍黑灰還有軍綠。林雨桐將身上的布票全都換成布才罷休。布看起來是夠做四五身衣服的。其實外套加大衣算下來,只勉強夠用。

    買了東西,就沒處可去了。街頭就是電影院,四爺的眼睛一直往裡面看。他大概只在原主的記憶里看過電影,但現實中應該沒有。

    「要不,去看看?」林雨桐看牆上的海報。

    是地道戰。

    不管是什麼,好奇不是嗎?

    四爺點點頭,「去看看。」他來了幾次縣城,不好意思跟別人人一起去。關鍵是別人不捨得花錢。自己要請,人家也不肯。覺得是負擔。現在就剩下兩個人了,正好去見識見識。別人的記憶時間久了就模糊了。哪裡有自己親身經歷印象深刻呢。

    一張電影票五分錢。於是兩人花了一毛錢,走進了電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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