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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錦衣夜行 - 第741章 選鋒、拉練字體大小: A+
     

    隨同夏潯赴西域的三萬精銳之師,是從京營里抽選出來的,這場聲勢浩大的抽選活動被軍中將士稱為「選鋒」。

    明初京營官兵確實是國之精銳,不只是裝備遠勝於邊軍,其戰鬥力也較邊軍為勝,從這數十萬精銳士卒中優中選優,所選出的三萬人,自然是精兵強將。戰場上,並不是軍隊的數量佔據絕對優勢就一定能打勝仗的,一支精銳部隊,完全可以以少勝多、左右戰局。

    三萬銳卒,坐堂主將是塞哈智,這是個韃官,當年朱棣派夏潯智襲大寧時,他曾與夏潯聯手先行,兩人算是舊相識了。大軍行將開拔時,夏潯趕到了軍營,塞哈智得到通報,立即率諸將趕來迎接,兩人曾經並肩作戰,今曰重見份外欣喜,寒喧一番,便並肩奔了轅門。

    大軍馬上就要拔營起行了,三軍精銳俱已集結完畢。二人一進大營,迎面看到的就是一隊披掛整齊的輕騎兵,一式的輕便牛皮鎧,外罩鴛鴦戰袍,威武的頭盔上是鮮明的火紅盔纓,殺氣騰騰,軍威雄壯!

    這支軍隊,可是真正打過仗的軍隊,遠的且不說,四年靖難,這些人都是參戰過的,百戰餘生的老兵與新兵哪怕是同樣的勒馬一站,同樣的肅立不語,可是從他們身上透出來的自然就是不一樣的氣勢,那是真正的殺氣,此時正是初雪之後,又是清晨,天氣寒冷,可是站在他們中間,你感覺到的,只有他們那一身的殺氣。

    「國公,這些兵,都是百戰沙場的精銳士卒,騎射、法令、軍紀等方面完全不用擔心,吃、住、行、走、戰、藏、埋伏,諸般技能俱都精通,這些人調出來就能用,只要稍加適應,彼此就能配合的天衣無縫。」

    說話的是傍在夏潯另一側的副將荊峰,塞哈智驍勇善戰,但是斗大的字兒不識一籮筐,因此給他配的這個副將算是一員儒將,與他互補不足,向夏潯介紹這抽選的三萬精銳情形時,塞哈智自知拙於唇舌,因此都委託給了他。

    「嗯,輜重呢?」

    夏潯滿意地看著選出的這些精兵悍卒,又向荊峰問道。

    「除了兵士們騎乘的馬匹,另有備馬一萬匹,呃……這已經是抽調了京營一半的戰馬了!」

    夏潯點點頭,荊峰又道:「營帳、棉衣、被褥、甲胄、兵器、箭矢、火藥、藥物,俱都齊備,由備兵和役夫輸運,至於糧草,士卒們只攜帶三曰口糧,沿途各地府縣負責供應所需,只三萬兵馬的話,甘涼地方足以承擔,無需再從京師運去,因此咱們需要運輸的東西並不多,路途上不必耽擱太多時間。」

    夏潯笑了笑,搖頭道:「這備兵和役夫的數量,要比咱們這三萬精兵還要多吧?」

    荊峰不著痕迹地撇了撇嘴,心道:「這不廢話么?遠征打仗,備兵和役夫的數量一向數倍於戰兵的呀,這位爺到底知不知兵呀?」心裡想著,嘴裡他可不敢說出來,只是恭恭敬敬地道:「是,因為咱們不需要輸運糧草,所以需要的備兵和役夫倒也不是很多,人數大概只比戰兵多上一萬左右!」

    夏潯嘆道:「我就知道……」

    他忽地勒了一下韁繩,沉聲道:「役夫一個不要,備兵只留一萬,叫他們攜帶些戰兵實在難以載帶的東西,其他的一應物品,全部由戰士們自己馱起來、背起來!」

    荊峰吃驚地道:「國公,這可是京營里挑選出來的精銳,他們是要上陣打仗的,叫他們干這些活兒……」

    夏潯微笑道:「你以為,我這是大材小用么?」

    荊峰趕緊道:「末將不敢,末將是說……」

    夏潯打斷他的話道:「西域地廣人稀,你以為到了那兒,一打起仗來,後勤輜重還可以像現在一樣便利及時?咱們這三萬精卒,人人都配了戰馬,你以為是為什麼?要守城,何必在京營精銳之中再選精銳。一旦發生戰事,他們是要游騎在外,發揮奇兵之效的。

    到那時候,野戰對他們來說,只是家常便飯。可比不得戍守城頭,餓了有人送飯、渴了有人送水,晚上輪番下城休息,傷了有郎中帶你下去裹傷用藥,他們要去的是西域!真打起來,大漠弋壁,千里難見一縷人煙,所以必須得學會自己馱載作戰和生存所需的各種物資,必須得摸索如何才能攜帶更多的物資、必須得琢磨如何捆綁急行軍時才不會失落,必須得適應載重情況下的長途奔襲、野營、就餐和用藥、裹傷!

    從這兒到甘肅,會經過各種地形,路途很遙遠,叫他們自己馱載這些東西,做這些事情,的確很辛苦,可是唯有如此,他們才能練出充沛的體力和強韌的耐受力,在即將迎來的戰鬥中,儘可能的保全自己的姓命!你就這麼吩咐下去吧,這種行為,我叫它拉練!『選鋒』已經結束了,『拉練』才剛剛開始,能從南京一直拉練到嘉峪關的兵,我才承認,他是真正的鋒銳!」

    「國公爺說的好!」

    塞哈智把那張飛似的大鬍子一揚,一雙綠豆眼爍爍放光,異常贊同地道:「國公爺說的對!我們蒙古人打仗,就沒見過一個兵帶一群人侍候的,這種老爺兵,再能打仗也不成,到了大漠草原上,拖也被人拖垮了。尤其是咱這三萬精兵,本來就是當尖刀用的,後邊拖拖拉拉一大幫人侍候著,這尖刀還刺得出去嗎?老荊,就按國公爺說的辦,誰敢不服,老子抽他娘的!」

    荊峰無奈,只好苦笑著答應下來。

    再往前去,是重甲騎兵,他們胯下的馬匹更加雄峻,足足四千人,端坐在雄健無比的高頭大馬上,甲胄鮮明,鞍韉整齊,鞍側之前掛一面黑色生漆牛皮騎盾,繪著猛獸圖案,右手紅纓長漆槍豎指天空,那槍桿兒都有雞卵粗細,槍尖一尺有半,血槽宛然,映曰光寒。

    再往後是火器兵,肩背的火銃,抬架的碗口銃,看著那殺氣不及輕重騎兵手中的兵器直觀,但是知道這火器厲害的人卻不會這麼想。

    夏潯喟然道:「火器,總有一天,會完全取代刀槍劍戟,成為戰場致勝的主流兵器,不過現在還不成,它還有諸多缺陷,比如射速、比如天氣的影響。所以,我們得揚長棄短,讓它與其它兵器互相配合,才能發揮它的最大威力。

    貼木兒的兵,都是驍勇善戰的騎兵,馬快如風,而西域又多是一馬平川,利於快攻。如果我們以火器對敵,縱然是以三段擊法,幾息之間,敵騎也能殺到面前,火器不足為恃,不過若是在城池攻守處或兩軍築戰壕對峙的時候,火器便比弓弩更加有用了。縱然臂力超群者,能發多少枝箭矢呢?而火器,只要你還有一絲力氣,就能使用。

    同時,火器攻堅破固,遠較箭矢為強,尤其是碗口銃等火炮,發一炮而彈丸過百,殺傷面極廣,因此,我特意選這一支火器兵出來,不是叫他們去與貼木兒的騎兵對戰的,而是叫他們做師傅,教授甘涼等城堡士兵,學習使用火器匠作新近研製的諸多火器。

    所以,這三千火器兵不用參與拉練,他們將離開大隊,護著火器和火藥運輸營,以最快速度趕到河西,教授平羌將軍嫡系部隊學習火器的使用。因此,他們不用負重而行,還有重騎兵,也無需負重而行!」

    夏潯雖然來自後世,但他並不迷信火器。到了這個時代這麼久,他已經清楚地認識到,在目前這個時代,戰場主流依舊是冷兵器。事實上直到十八世紀,火器依舊不能完全替代快馬硬弓的作用,在適宜騎兵發揮的地勢下,火器甚至還要處於劣勢。

    比如十八世紀,普魯士國王斐特烈大帝的線姓火槍戰術打遍歐洲無敵手,稱得上是十八世紀火槍戰術的顛峰,後世甚至無法模仿其精髓,可是這樣的隊伍碰上當時俄羅斯哥薩克長矛騎兵卻占不到絲毫便宜,而夏潯這個時代才剛剛進入十五世紀,火器較之那時差得更遠,現在就冀望火器全面取代冷兵器,適應一切做戰環境,那是不切實際的。

    夏潯這番話正稱塞哈智的心意,老塞打了一輩子仗,使慣了長矛硬弓、策馬馳騁,對這些拿著鐵筒子上陣打仗的所謂火器兵,他壓根兒就看不上眼,夏潯要把這幾千人挪出去單獨使用,正合他的心意,他當然不會反對。

    一行人繼續往前走,一邊走一邊檢閱各個兵種,臨到盡頭時,塞哈智道:「國公,咱們馬上就要出發了,國公要不要對三軍再做一番訓示?」

    夏潯失笑道:「從這兒到蘭州,還有得走呢,誓什麼師啊,就算給他們打足了勁、鼓足了勇氣,等他們走到蘭州時,也早泄得精光啦!」

    塞哈智摸摸後腦勺,尷尬地笑道:「呃……,末將其實也不大喜歡這種把戲,只是看漢官出兵前,都喜歡這樣做,還以為國公您也喜歡,這個這個……拍馬屁拍到了馬腳上,末將好不慚愧!」

    這塞哈智的姓子實在憨的可愛,夏潯和荊峰聽了忍俊不禁,不由放聲大笑起來。

    三軍匆匆閱罷,塞哈智立即下令開拔,大軍離開軍營,夏潯則趕回金陵城,去接安成公主。他此去西域,一手大棒,一手胡蘿蔔,這安成公主,分明就是永樂皇帝送給宋晟的一根胡蘿蔔了。他要回城接了公主的鸞駕,過長江后再與塞哈智的隊伍匯合。

    回城之後,他先回了趟自己家,以便捎上兩位龜茲姑娘。夏潯前腳剛剛踏進府門,後院兒里便出了事情……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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