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會盡快讓人送屍檢格目過來。”
葉白汀轉身很乾脆。
花船上發生命案,已暫時封存,沒有指揮使令,不會隨意放人,需得全部問過話,排查完畢才能離開,葉白汀當然不在此列之中,根本不用拿出自己的小牌牌,守著船梯的小兵就放了行。
他半點沒耽誤,迅速和隊伍一起,回到北鎮撫司,讓人將屍體送進仵作房。
調整燭盞數量及角度,燃蒼術皂角,醋熏,清水及酒備用,著罩衣,戴手套……
很快,所有準備工作就緒。
自己的地方,更熟悉,更安靜,也更順手,光線方面亦完全不需要擔心,在使團過來之前,他就尋了當地擅琉璃,或擅磨鏡的匠人,利用各種反射原理,可以保證在夜間,仵作房也會光源充足,房間很亮,視野處處清晰。
“死者樊陌玉,身高五尺三寸,體型偏瘦,發髻微散,著月白綢衫……”
再次檢驗死者身上屍斑,屍僵,角膜等處狀況,死亡時間非常清晰,乃是新死,恐就在三樓酒宴進行時遇害,死因也非常明確,後肩下中箭,入體頗深,傷及內腑——肺或心臟受此重創,死亡會非常迅速。
葉白汀並不著急,檢驗非常仔細,先從屍體外表,看有沒有什麽隱藏在細節裡的,此前沒發現的信息。
死者鞋底有血跡,非常新鮮,這個新鮮指的不僅僅是時間,還有被汙染的程度。這雙鞋並非新鞋,明顯走過很多路,鞋面微寬,鞋底有一定的髒汙積累,但血跡幾乎覆蓋在這些髒汙痕跡上,並沒有新的灰塵雜物摻入,讓血漬變的模糊,或顏色變化……
很明顯,鮮血,就是死者最後踩到的東西。
如此,甲板上被擦蹭的血跡也有了解釋,就是死者自己的血。
當時現場應該是這樣子,死者出於某種原因,走到船尾,靠近船舷,離水面很近,並不知與此同時,背對的方位,三樓那個開窗的房間裡,凶手已經調整好弓弩,抬臂瞄準,且很迅速的扣動了機括,箭矢速度非常快地釘進他左下肩,幾乎貫穿他的身體。
這個時候他可能痛呼出聲,也可能聲音不大,但花船上非常熱鬧,鼓樂聲,客人的調逗聲,姑娘的嬌笑聲,幾乎一刻沒停過,嘈雜環境遮掩,沒有人會注意到他的聲音。
這支箭傷及肺或心臟,會讓他立刻流血,血會順著身體往下滑,或者直接滴落在地面。這支箭衝力又很強,帶著往前撲的慣性,以他此刻狀態,不可能穩得住,遂掙扎了一下,身體跟著往外撲,跌滑到花船外側,又很巧的,被腰身橫欄攔住,卡在那個位置。
而這個腳底掙扎動作,自然而然地,會踩到他剛剛滴落在地上的,自己的血,是以甲板上,便有了擦蹭過的血跡。
痕跡是他中箭瞬間造成,而非從它處帶來,花船其它地方是否有血跡,可以不必重點排查了……他迅速將這點記下,準備稍後讓人帶給仇疑青和申薑。
接下來是死者衣服,和露在外面的手臉。
死者身上衣服很乾淨,除了跌下船舷明顯造成的褶痕,和順著傷口洇開的血跡,沒有其他髒汙,沒有嘔吐過的痕跡,沒有不小心撒在衣襟上的酒菜,味道很輕。
他的鞋底有血跡,鞋側和鞋面卻很乾淨,衣角也是。
他的手臂,顴骨側,掌心,都是跌摔到船外,因意識無法把控身體,擦蹭出的傷痕,碰到哪就在哪,自身無法抵抗。
所以……死者不存在意識迷離,走路踉踉蹌蹌的狀態,他不需要時不時找東西扶手,在掌心手肘上留上髒汙或小擦蹭,也不會踢踩到不合適的障礙物,鞋子或歪或蹭擦到灰塵髒漬,他很清醒,走路和正常人一樣。
他可能飲了很多酒,但並沒有醉,他從三樓菡萏閣離開時,意識是清醒的,不存在什麽喝大了,醉了困了,撐不下去的情況。
那他為什麽離開?受了委屈,還是有了些不愉快,在酒宴現場待不下去了,故意找醉了的借口?
葉白汀想了想,覺得這理由站不住腳。
今日在船上,不管是兩位廠公,潘祿的話,抑或是姚娘子話中隱隱透露出來的意思,都表明了一件事,樊陌玉此人,可能從官階上說,不算太高,但他辦的是肥差,實差,地位有些微妙,不可能有人故意為難他,他也不至於在酒席間不愉快,呆不下去……那就是自主行為了?
比如有事要辦,或者與人有約,到時間了,不得不離開,總得找個面上好聽的借口,借酒意散一散什麽的……
可他接下來去的地方,意識清醒,目的明確,一路走到的地方,卻是船尾,那裡燈光昏暗,甚少人去,是花船上最偏僻,最不上檔次的地方,他去哪裡做什麽?
葉白汀很難不想到今日口供裡最重要的三個字:打哈欠。
死者假借‘醉酒’出來,什麽乾嘔難受,昏睡難抵,所有在房間裡表演的酒醉行為都是假的,打哈欠卻不一定,困了的人會打哈欠,酒醉卻未必,他真是醉得昏昏欲睡,所以才打哈欠?會不會其實是什麽癮犯了?
那這種事就很私密了,當然不方便在人多的地方來。
可找一間安靜不被打擾的房間很難嗎?對別人來說可能不簡單,花船生意很好,空房間不好訂,對死者來說卻未必,他身份足夠,也不差錢,為什麽不就近尋個房間,偏要去船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