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薑應是:“等會兒我也去問王氏要一份昨日的客人名單,看都有誰,停留了多久,有沒有我們熟悉的人。”
葉白汀翻出隨身手套:“我們先看死因?”
仇疑青讓開桌前:“可。”
申薑知少爺習慣,先任他仔細觀察屍體現狀,圍著屍體轉了一圈,在宣紙上記錄下細節之後,才上前幫忙,將屍體搬離桌面,放到一邊平躺,方便更多驗看。
“……屍斑多聚集於面部,胸口,四肢前側,塊大,色深,指壓部分變色,翻動屍體部分轉移,原處痕跡不能完全消退,屍體僵硬明顯,角膜中度渾濁……”
葉白汀看了眼外面天色,心中快速計算:“死者死亡時間在六個時辰以上,據畢家下人供言,最後一次見到他是送晚飯的時候,他的死亡時間,應該就在那之後不久。”
申薑摸著下巴:“這麽早就死了,中間這麽長時間,都沒有人過來看一眼,可見畢正合這人緣,在官場不怎麽樣,在家裡也不怎麽樣啊。”
仇疑青則道:“他在命令下人不許進來的時候——‘外客’許已在房間了。”
申薑睜圓了眼:“那他這飯菜,是給他一個人叫的,還是帶了客人的份?”
隻四個小碟菜,一小碗飯,要是帶了客人的份,是不是有點小氣了?
“可能目的不是為了吃飯或請客,而是……”葉白汀目光微凝,“不被人打擾。”
這個‘外客’的到來,死者可能並不意外,或者意外也沒辦法,出於某種理由,他必須接待,而對方無聲無息突然進房間,家中上下並不知曉,安全起見,他得保持這一份隱密,看了看外面天色,就順便叫了晚飯,並且叮囑下人,不許任何人來打擾。
因這個命令並不突然,以往習慣都有,下人們也不覺得突兀。
所以餐盤上這碗飯才沒有動過,菜品下去的也少,甚至連酒水酒壺,都是畢正合在書房另外拿的。
‘外客’做完該做的事,離開,為了不叫他人知曉,將小方凳歸回原位,處理了自己使用過的酒盅……
“還有筷子。”仇疑青道,“喝酒有酒盅,吃菜,也得有筷子。”
下人照規矩給主子送飯,飯菜是一人份,筷子自也只有一雙,畢正合尋了酒,酒壺酒盅招待客人,也得找一雙筷子,但這雙筷子明顯不在,案幾之上,只有一雙使用過的筷子。
酒盅和筷子,在哪裡呢?
申薑眼睛一亮:“少爺驗完屍我就去查!這兩樣東西,必在別人離開的路徑上!”
葉白汀低頭,繼續驗屍:“……死者視網膜充血,視盤蒼白……”
這種尤為顯著的特征,本案已經出現過兩次,這次都不用他說結論,申薑就猛的一拍大腿:“又是假酒毒死的,是不是!”
而房間裡只有一壺酒……
他掀開酒壺,湊到鼻前聞了聞:“豁,臭的!這玩意兒肯定是假酒!”
仇疑青轉眸看他:“我們仵作不是教過鑒別方法,還不試試?”
“得令!”
申薑另取了一個杯子,倒了一盞酒出去,又是上火折子又是找廚房大師傅幫忙,沒一會就跑回來了:“還真是假酒,確鑿無疑,這壺酒就是凶器!”
“可最方便接觸到木精的是魯明,人早死了,現在有機會搞得這玩意的,豈不只有鍾興言一個?這鍾興言和畢正合有仇,向來政見不合,時有摩擦,他嫌疑很大啊!”
葉白汀對屍體進行過現場初檢,起身:“死者自己的藏酒肯定沒問題,不會時時備著這種東西自殺,假酒木精,一定是‘外客’帶進來的。”
但這些假酒,在死者用來招待的酒壺裡出現,若是來客說要請酒,沒必要專門放到死者的酒壺裡,再從酒壺裡倒出來,用他自己裝酒的容器就好,沒必要多此一舉,除非……
這個假酒,是趁死者不注意,換倒進去的。
仇疑青:“此次案件並非意外,‘外客’過來的目的,就是為了殺人。”
但死者自己並不知道。
以上所有推論,都是在‘酒壺為畢正合’的基礎上……
葉白汀指著桌上酒壺:“所以此酒壺的歸屬,必須明確確定。”
這個不難,申薑招手就叫了常在院子裡伺候的下人過來,把酒壺亮給他看:“這東西,你可認得?”
“認得,就是我家老爺的酒壺,一個長頸酒壺,配兩個小酒盅,”下人指了指西牆的位置,“就放在那邊的櫃子裡,和酒壇子在一處,老爺好這口,偶爾想小酌時,用的就是這套酒具。”
“他用的話,應該隻用一個酒盅?”
“老爺自己小酌,當然就用一個,他每回用過,小人進去都得收拾,洗乾淨放回原處,不過兩個酒盅一模一樣,老爺用時都是隨手拿,並不非得專用哪一個。”
“你確定有兩隻酒盅?”
“對啊,就放在一處的,買的時候就是這麽配套的,多了也沒有。”
但是櫃子裡並沒有,很顯然,少爺和指揮使推測的沒錯,酒是畢正合拿出來的,酒壺和酒盅也是,主人和客人小酌了幾杯,嘗了幾口菜,聊了一些事,可能主人覺得氣氛還不錯,卻沒想到,在他轉身或走神之際,酒壺裡的酒已經被換掉了,來客斟上的酒,是黃泉路上的送行酒。
仇疑青:“昨日府中小宴,可也曾用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