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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亂清 - 第一六一章 做局,入彀字體大小: A+
     

    當天下午,伊克桑就陪著夫人,回了娘家。

    當然,所謂「娘家」,也在四九城裡頭。

    岳母見到伊克桑,臉上的笑容,同早些時候女兒見到女婿時,幾乎一模一樣,都是那種努力討好、勉力維持、岌岌欲墜的笑容。

    岳父見到伊克桑,可就笑不出來了,臉上一陣紅、一陣青、一陣白,本來一個氣度雍容的洵洵君子,眼睛都不曉得往哪裡看,手腳都不曉得往哪裡放了。

    可是,該說的話,還是得說。

    伊夫人母女自行迴避,房間里,就留下岳父、女婿兩人了。

    端善掙扎著開了口,「不佞之過,牽及賢婿,真正羞慚無地……」

    這話聽著彆扭——有岳父對女婿自稱「不佞」的么?

    伊克桑打斷了端善的話,「這些都不必說了——咱們說事兒吧!」

    「啊?好,好……」

    「事兒」大致是這樣子的:

    「我那個學生,姓李,名致遠,字復圓……」

    本來,端善和這個李致遠,在安徽學政任上,並沒有多少往來,回京之後,更是從未通過音信,上個月,李致遠卻突然攜重禮登門拜訪老師,說自己會試不第,早已棄文就商,這一次到京里來,一是捐班,二是看一看有什麼生意好做,大約是要久居長安了,今後,一切要請老師指點提攜。

    端善想著,李致遠既打算「久居長安」,他是做生意的,自然要到處鑽營交結,鄉試的師生關係,雖然難比會試的師生關係,不過,到底也是一條現成的路子,如何不用?因此並不虞有他;加上李致遠送的幾件金石碑版,既雅緻,又貴重,亦叫端善大生好感,師生二人,迅速的熱絡起來。

    半個月前,李致遠對端善說,有一個同鄉,姓潘,名興邦,算是他生意上的合伙人,也到了北京,隨行的,除了夫人,還有一個侄女,乳名錦兒——潘某的兄弟走得早,錦兒自幼失怙,打小就跟著叔叔嬸子過日子。

    李致遠說,這個女孩子秀外慧中,琴棋書畫,都有涉獵,除此之外,還有一人不能及之處——皮黃唱的極好!懂行的聽了,都翹大拇指,說她唱的那些戲,個中甘苦,非名家不能道,難得她一個玩票的女孩子,能有這份功力!

    端善大奇:還有女人唱皮黃的?

    李致遠笑道:其實,拿上海人的說法,這叫「髦兒戲」——上海十里洋場,開風氣之先,就連戲園子里,都有女人在唱戲了。

    端善連連點頭:嗯,有意思,有意思!

    李致遠說,他這個朋友,也很仰慕老師,很想屈老師的大駕,到他的蝸居,用一頓便飯,只不過潘某沒有進過學,身上只有捐班的功名,在老師面前,自慚形穢,也不曉得,老師能不能賞他這個面子?

    哦,對了,我這個朋友說了,如果老師肯賞光的話,筵席之上,除了絲竹之外,也要請錦兒「下海」,曼歌一曲,為老師侑酒。

    對於端善這種宦囊豐富的翰林來說,載酒看花,尋常之事,不過,「清吟小班」的紅姑娘,歌喉雖佳,唱的卻不是皮黃,八大胡同有一條算一條,就沒有一個女人唱皮黃的,聽了李致遠的話,早就心癢難耐,略一思襯,就答應了潘某的邀約。

    到人家裡吃飯,叫人家的女眷「侑酒」,自然是極唐突的事情,不過,端善隱隱覺得,這個「錦兒」,未必就是潘某的親侄女——就是,也是遠房的——反正,不管「錦兒」的真實身份是什麼,十有八九,是潘某專門拿來交結朝臣巨賈之用的——人家是做生意的嘛!

    別的不說,單單「錦兒」這個名字,就頗叫人浮想聯翩啊!

    所以,「錦兒」不能算是真正的「女眷」,因此,載酒看花,亦不必有什麼心理壓力。

    一見了面,錦兒點漆流波,一門熱絡心思的端善,三魂之中,已是流去了兩魂了。

    待錦兒正經「開嗓」,鶯聲嚦嚦,繞樑不絕,端善剩下的那一魂,也被繞沒了。

    酒酣耳熱,李致遠說道:「老師有酒了,天色也晚了,此時回府,路上只怕不大安生,老潘,你看——」

    潘興邦連聲說道,「是,是!端大人若不嫌寒舍簡陋,就請在此將就一晚,明兒一早,再傳轎回府吧!」

    端善還在沉吟,李致遠即向潘興邦微微頷首,潘興邦高聲說道,「錦兒,來!伺候端大人安置!」

    就這樣,錦兒和端善便「安置」到一個被窩裡去了。

    心滿意足、通體舒泰、迷迷糊糊之中,端善聽錦兒問道:「大人,你答應我的事兒,什麼時候辦呀?」

    端善微微一怔,「什麼事兒呀?」

    「就是休了家裡的黃臉婆,娶我續弦呀!」

    端善以為自己聽錯了,「什麼?」

    錦兒又說了一遍:「休了家裡的黃臉婆,娶我續弦!」

    端善一下子就清醒過來了。

    妻死再娶,謂之「續弦」,休妻再娶,只能叫做「繼室」,不過,端善自然無心糾纏這種細節,他「騰」一下坐起身來,厲聲說道:「你胡說什麼?我什麼時候說過這個話?」

    錦兒也抬起了身子,「喲,大人真是貴人忘事!——就是方才呀!大人慾仙欲死的時候,我問大人來著,大人答應我了呀!」

    「欲仙欲死」之時,說了些什麼,昏天黑地的,端善已不記得了,但無論如何,我不可能說這個話!

    我他媽又不是第一次碰女人的雛兒!

    他掀開被子,「胡說八道!胡說八道!你必是失心瘋了!」

    一邊兒說著,一邊兒扯過衣裳,往身上套。

    錦兒冷笑,「我是好人家的女兒!你以為是外頭的『姑娘』?——奸騙了我的身子,就想這麼一走了之?做你的清秋大夢!」

    於是,兩個人就開始「推推搡搡、拉拉扯扯」了。

    *

    *

    「我真是不曉得……」端善滿臉的驚恐,「她那一跤,是怎麼跌的?她扯著我不放,我只是往回奪啊,沒有出力推她呀……」

    伊克桑沉吟了一下,「她跌成了什麼樣子?」

    端善在自己右額前用手比劃了一下,「這兒好像破了一個洞,半張臉都埋在血里……」

    「臉朝下?趴在地上?」

    「呃……是的。」

    「什麼時候確定救不轉了的?」

    「我伸手去探她鼻息,當時,就,就已經沒了呼吸了……」

    「心口呢?脈象呢?」

    「這個,我沒去摸……當時,我已經慌亂的很了……」

    「請了醫生過來嗎?」

    「沒有啊!如果請了醫生過來,這個事兒……不就揚出去了嗎?」

    「嗯,請說下去吧。」

    「呃……好……那個,呃,沒等我叫人,潘興邦就進來了,接著,李致遠也進來了……對了,同潘興邦一起進來的,還有他的老婆……」

    *

    *

    潘妻一進門,便撲到錦兒光溜溜的身子上,呼天搶地。

    潘興邦頓足說道:「唉!端大人,你怎麼可以強污民女呢?——這也罷了,竟然還行兇殺人!這,這——」

    端善目瞪口呆:「強污民女?不是你……是你叫錦兒伺候我——」

    潘興邦打斷了端善的話:「端大人!我們剛搬到北京,家裡的僕役不夠用,錦兒這孩子,打小就特別懂事兒,常幫著她嬸子做些家務——哎,我叫錦兒伺候你,只是伺候你安置,沒任何別的意思啊!沒想到你——唉!」

    端善的腦子,「嗡嗡」作響,差一點兒就昏了過去。

    站在一旁的李致遠,作好作歹,「老潘,端大人也是無心之失!這個……人死不能復生!來,來,借一步,咱們哥兒倆聊一聊,聊一聊!」

    「聊」的結果是:十五萬兩銀子,三天之內,交割清楚。

    十五萬兩?三天?

    端善眼前一黑,緩過勁兒來之後,結結巴巴的說道:「這樣大……大一筆現錢,三天功夫,叫我哪裡去……」

    潘興邦微微冷笑,端善話沒說完,也只好把嘴閉上了。

    「端大人!」潘興邦面挾寒霜,「錦兒可是好人家的女兒!十五萬銀子,買的回她的清白?她的性命?」

    頓了頓,「別說我沒有提醒你——目下已經入春了,過了三天,屍身可就擺不住了!」

    端善曉得他的意思,眼前又是微微一黑。

    「老潘,」李致遠說話了,「端大人是讀書人,詹事府又是地地道道的清水衙門,十五萬的數目,一時半會兒的,確實也拿不出來——」

    頓一頓,慨然說道,「這樣吧,這筆錢,我替我老師墊上!」

    端善心中怦的一跳,險些又以為自己聽錯了。

    潘興邦斜乜了李致遠一眼,「格格」一笑,「怎麼?老李?你手頭居然還有這樣大一筆閑錢?我怎麼不曉得?」

    李致遠微微苦笑,「我的家底你不曉得?現銀都擺在內務府那樁生意上頭了,去哪兒找這樣一筆閑錢?是這樣——內務府的那筆生意,我不做了!」

    「喲!」潘興邦說道,「你倒捨得?那樁生意,少說整一倍的利!」

    「老師有難,」李致遠說道,「我做學生的,怎麼能夠站乾岸兒?再者說了,老師到底也是男人——唉,到底也是無心之失!」

    微微一頓,「就這麼說定了!」

    說著,看向端善,輕輕的嘆了口氣。

    端善張了張嘴,想說「好意心領」,可是,只囁嚅了一下,什麼也沒有說出來。

    「好吧!」潘興邦說道,「不過,老李,醜話說在前頭:親兄弟、明算賬!你墊款,一樣是三天功夫——過時不候!」

    李致遠咬了咬牙,「行,三天就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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