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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寫劇本字體大小: A+
     

    回燕京兩個星期,前五天,宋錚忙到飛起,兩個廣告整整拍了五天的時間,為了取景,期間還往海南飛了一趟,總算是把這倆廣告給搞定了。

    以前宋錚覺得出去走穴就夠賺錢了,結果拍了這倆廣告之後,他才知道,什麼叫真正的賺錢。

    一個男裝,一個剃鬚刀,倆廣告的代言費,男裝是兩年三百萬,剃鬚刀是一年一百萬,宋錚要做的就是,每年拍兩個廣告,另外出席正式場合,必須穿那個男裝品牌贊助的衣服,剃鬚刀倒是沒有這種要求,想想也是,宋錚總不能整天手裡拿著個剃鬚刀滿大街逛盪吧!

    拍完廣告,宋錚總算是閑下來了,工作上的事,宋錚全都交給王菁花了,對王菁花的能力,他自然是十分信任,也不需要他擔心什麼。

    按理說,宋錚現在怎麼著也有了戛納影帝的祝福光環頂在腦袋上,找他拍戲的應該不少,可王菁花從國外回來之後,好幾天過去了,愣是一點兒消息都沒有。

    要是換做旁人的話,只怕早就著急了,可宋錚卻沒放在心上,之前聽任童說過,確實有人邀請他出演角色。

    王菁花既然不說,想來不是劇本的問題,就是投資太小,全都讓她給推了。

    不用為工作的事煩心,接下來的這些天,宋錚每天除了陪著林欣如,宋寧,就是去燕影旁聽。

    宋錚從無錫回來沒幾天,就接著了尤小崗的電話,說是給他聯繫好了上學的事,在燕影,任何課程隨時都能去旁聽,燕影方面也很樂意宋錚這個戛納影帝能幫著學校打響招牌。

    只有袁荃對此非常不滿意,她是中戲的,宋錚卻要去燕影當旁聽生,用她的話說,這簡直就是對他們友誼的背叛。

    對於袁荃的抱怨,指責,宋錚的回答非常簡單,就倆字兒一一滾蛋!

    謝過了尤小崗之後,宋錚收拾好,就歡天喜地的去上課了,雖說之前跟著尤小崗學了一段時間,回來之後,又和賈章柯深聊了一次,但是真的坐在課堂上,宋錚才發現,自己要學的東西,還真的是多了去了。

    不單單是導演系的課,文學系的課,宋錚也去旁聽,從無錫回來,他就琢磨著自己寫個劇本,腦子裡有那麼多日後大紅大紫的電視劇,要是不拿出來的話,未免太虧了。

    以前宋錚都是等著別人給他機會,可總是這樣,等著天上掉餡兒餅,也不是個事兒,想要有更好的發展,想要在這個圈子裡站住腳,想要以後不至於碰上個咆哮帝那樣的,就敢跟他嘚瑟,他就必須往上爬,總指望著朋友顯然不夠,他必須自己創造機會。

    學了幾天劇本架構設計,這天回到家,宋錚就忍不住開始動筆了,實在是腦子裡積壓的好貨太多了,再不往外倒騰倒騰,非憋爆了不可。

    林欣如看著宋錚今天回來之後,吃完飯就趴在餐桌上寫寫畫畫的,不禁好奇:「寫什麼呢?吃完飯就寫個不停的!對了,我計劃著明天搬家,你明天可別去學校了,跟著我一起搬家,我一個人可忙不過來。」

    宋錚手上不停,隨口應付著:「有什麼好搬的,家裡就這麼點兒東西,早就該淘汰了,再說了,新房那邊不是全都買好了嘛,明天咱們就拎包入住,這邊的門一鎖,齊活了!」

    林欣如見宋錚說話的時候,頭都不抬一下,心裡有氣:「房子到時候也不是我一個人住,你怎麼這麼敷衍啊!」

    宋錚正文思泉湧著呢,可沒心思和林欣如磨牙:「我不是說了嗎?男主外,女主內,家裡的事,全都交給你,不但是我對你的信任,更是對你權威的尊重,你不感謝我,還跟著我抱怨,趕緊進屋面壁思過去!」

    嘿!他還逮著理了!

    林欣如最煩的就是宋錚忽略她,聽宋錚這麼說,還能不火,一把將宋錚正在構建劇本大綱的筆記本給搶了過去。

    「我倒要看看你在寫什麼!」

    宋錚去搶,林欣如一轉身,就將他給擋住了,這個屋子客廳很小,擺上幾件傢具,就沒多少空間了,宋錚又怕搶的凶了,沒留神讓林欣如磕著碰著的,一時間,也沒辦法得手。

    「生死線!?」林欣如好奇的翻看了一下,轉回頭看著宋錚,「這是什麼?劇本嗎?」

    宋錚趕緊一把搶了回去:「我這才剛開了個頭,人家老師說了,寫劇本要先構建出一個大概的框架出來,我這忙著搭架子呢,搗什麼亂啊!」

    要是放在平時,宋錚用這種語氣和她說話,林欣如肯定急了,但是今天卻沒有,看著宋錚又回到餐桌前寫寫畫畫的,招招手叫過了宋寧:「妙妙!爸爸要工作,我們進屋去玩好不好!」

    宋寧戀戀不捨的看了電視一眼,卻還是懂事的點了點頭,跟著林欣如一起進了卧室。

    沒有了干擾,宋錚「創作」的速度也立刻加快了,他現在正在「創作」的正是上輩子看過十幾遍的那部另類抗戰劇《生死線》。

    說這部戲另類,主要還是因為當時的電視劇市場上,充斥著各種狗血的抗日神劇,導致《生死線》一出,反倒是成了另類。

    宋錚當時也是在被那些抗日神劇污染了眼睛,荼毒了心靈之後,一下子就被這部戲給吸引住了。

    這部戲里沒有那些抗日神劇里的超人,沒有石頭大飛機,沒有幾百公裡外命中敵軍指揮官透露的神槍手,有的只是一群為了這個國家的存續,為了民族的生存,不惜拋頭顱,灑熱血,有血有肉的真實英雄。

    歐陽山川,這是一個能讓人一見傾心的傢伙,他不是浮在雲端的神話,更不是空洞的說教的概念化的革命志士,質樸一點說,他是腳踏實地的、有血有肉的,肉麻一點說,他不是完美,他比完美更好。

    他把一切都看得很透,但總把自己放得很低,對他的戰友,無論軍官還是農民,學者還是草莽,他都非常尊重,說他是貫徹我黨和群眾打成一片的方針都顯得太過功利,準確的說,他是那種真正把「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學進了骨子裡的人。

    可這麼一個細膩有內涵的人,卻又長了一顆活見了鬼的腦袋,即使被槍指著也能瞬間想出十七八個主意,只要還活著就能讓鬼子喝了他的洗腳水,在和鬼子強弱懸殊的對陣中,他的智慧經常表現為鬼靈精怪,他很多克敵制勝的方法,簡直讓宋錚在看的時候,覺得促狹。

    他能用一顆手.榴.彈炸翻一輛坦克,用三個人包圍十一個人,用鬼子的司機開鬼子的車送鬼子要抓的人逃離鬼子的包圍圈,用漫天要價、坐地還價讓別人毫不磕巴的答應了他的要求,還自覺撿了天大的便宜。

    看外形,他絕對是個令人掉以輕心的對手,但他花樣百出到叫人猝不及防,加上一口流利的日語,經常繞得鬼子分不清東南西北,被他親手幹掉的鬼子,倒有一半是被他繞暈之後,稀里糊塗死在自己人手上的。

    話說死就死了,但死得這麼白痴,這麼挫敗,真是太窩火了,所以和歐陽正面過招的鬼子,一般不容易被他打怕了,但很容易就被打毛了。

    四道風,這是一個在故事當中,最具傳奇色彩的人物,他有一個黑社會老大的叔叔,卻靠拉黃包車為生,一身武藝,仗義執言,但絕不仗勢欺人,是個另類當中的另類人物。

    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和歐陽山川認識,隨即就成了生死兄弟,日寇入侵,他纏著歐陽一同抗日,拉起一票人馬組成抗日游擊隊,就叫「四道風」。

    這個外表狂放,內心如火的漢子,粗到叫龍文章「龍烏鴉」,叫何莫修「廢物雞」,細到一邊聽著叔叔的叫罵,一邊蹲在地上給叔叔洗腳。

    他是一個沒有遠大理想的人,但卻熱愛自己的家鄉和父老鄉親,八年抗戰對於他來說實在是太長了,他失去了一個又一個至親至愛的人,他的心空了,他厭倦這場該死的戰爭,但也在戰火洗禮中撕心裂肺的成長。

    宋錚對四道風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的硬,這是一個硬到了在遇到了極大外力作用之後,寧肯斷掉,也不願扭曲變形的程度。

    龍文章,對宋錚這麼一個有著制服情結的人來說,《生死線》里,最令他覺得有視覺衝擊效果的當屬龍文章。

    劇中有一場戲,令宋錚這個粗漢子都有了落淚的衝動,龍文章去送別華.盛.頓吳,穿著曾經被同僚們取笑的舊軍裝,三十年代土得開花的款式,洗得發白,所有的關節處都起了窩,受傷的肩上亂包著血污的繃帶,一支經何莫修七拼八湊改造的三八大蓋掛在肩上,整個人土得掉渣。

    可就是這個土得掉渣的人,卻坦坦蕩蕩地喊:「我是龍文章,是你的朋友!姓吳的小子,你是我的朋友嗎?」

    看到這一幕,宋錚感覺淚水都在眼眶裡打轉,唇角卻不由自主地往上翹,就在這個瞬間,他只覺得心頭風光霽月,滿滿充盈的都是大光明大幸福。

    那種又心酸又好受的感覺沒有辦法訴諸語言,只能在心裡不斷重複:太帥了,太帥了,這是我見過的最帥的一身軍裝。

    當然,龍文章並不是一開始就這麼帥的,故事的最初,他是一名驕傲到幾乎有點輕浮的國.民.黨軍官。他的才華和他的軍裝穿在一起,令他象一隻驕傲的小公雞。當他在郊外浪費子彈教高昕射擊的那一場,宋錚覺得他真是配得上那句「年少輕狂」,只可惜,他所處的時間怎麼也當不起「幸福時光」這四個字了。

    這樣一個龍文章,事實上是那個時代很多出身較好的戎裝兒郎的縮影,他們有他們的理想,那理想是為國捐軀,馬革裹屍。當然,能夠不裹屍而返最好了,從戰場上建功立業,報效國家的同時謀得遠大前程。

    在他們的理想圖景中,說不定有這樣的場面:驅逐外虜以後,鮮衣怒馬,戰功赫赫地返回故鄉,和媽媽或者心愛的姑娘一起分享榮耀,在兒時的朋友面前訴說自己的夢想。提起戰場上的過往,說不定還會淡淡一笑,「不過爾爾。」

    這樣的理想和個人追求對那個時代中很多天真的年輕人極具誘惑。

    雄性的尚武,征服感,獻身的渴望,在世界上留下自己印記的衝動,這所有東西構成胸腔里一股絕不肯安分的沸騰熱血。

    無數人,就象龍文章一樣,打個醬油就永別了故鄉,把老爹老媽和心愛的姑娘統統留在身後。

    他們中的大多數,並沒有踏著凱歌,就著夕陽回來,而是永遠地留在了某個別處,成為「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裡人。」

    何莫修,又是一個讓宋錚非常喜歡的角色,在四個主角當中,他可以說是最不招人待見的,就連「四道風」里的人都一致叫他廢物雞。

    一個文弱至極的,在那個年代幾乎不能稱為男人的男人,一個思維完全理想化,和周圍的一切事物都格格不入的背著美國國籍的中國人。

    如果說,歐陽山川的腦門上除了那個彈痕,還寫著一個字:忍;那麼何莫修的腦門上就寫著這五字:我是外星人。

    最搞的一幕是他因身份特殊而被幾幫人追得想跳樓,抱著高家閣樓發抖,不敢生也不敢去死,高老爺子說:這麼高跳下去死不了。他說:我計算過了,這樣跳下去,頸椎斷掉,會死。

    就是這麼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笨蛋」,卻用他滿滿當當的大腦,干著所有人都幹不了的事:用希奇古怪的廢料做炸彈、做防彈背心、給龍文章做瞄準鏡、給歐陽做手術。

    這個極端熱愛包括花花草草在內的所有生命的人,這個拿著槍寧可殺了自己也不敢指著鬼子的人,研究的恰恰是人類歷史上殺傷力最大的武器,或許可以將這理解為對人類、人性本身最大的戲謔。

    四個主角,還有圍繞在他們身邊形形色色的人們,一同譜寫了一場,即便是史實,也註定要淹沒在歷史塵埃之中,卻又經常會被人偶爾提起,頓覺蕩氣迴腸的抗日大劇。

    宋錚越寫越覺得興奮,他感覺自己的每一個毛孔都張開著,手中運筆如飛,簡直難以想象,一向不愛學習的他,有一天居然能將筆用到這個程度。

    林欣如期間出來過好幾次,每次看到宋錚依然在伏案疾筆,雖然心疼,卻又不忍心打擾。

    等到宋錚落筆,依然天光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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